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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农税征收机关和广大农税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和财政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加大税收征管力度,超额实现厅党组提出的奋斗目标,为全省财政收入实现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开创了农税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贯彻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
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我省在全国率先宣布从20*年起全面免征农业税。这是我省政治和经济建设的重大进步,是实践“*”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贯彻“多予少取”方针,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加速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定落到实处,我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1、广泛宣传,让免征农业税的政策深入人心。20*年元月份,我处及时下发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免征农业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停止征税,封存税票、印章等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农税征收机关把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各级农税部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把党和国家对农民的关怀之情送到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组织了大批干部组成十几个工作小组走村进户检查政策落实情况。
2、认真抓好20*年农业税灾减落实工作。20*年中央根据我省农业受灾及农业税负担情况,共核减我省农业税任务23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500万元。各地按省厅的要求和农业税灾减政策规定,广泛宣传、公开政策、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了灾减落实工作的领导。为确保灾减政策落实到位,我省于20*年3月份开展了农业税灾减检查工作,进村入户,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偏差,保证了农业税灾减资金按时落实。四月下旬,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检查组抽查了我省部分设区市灾减落实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3、对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尾欠进行了清理。针对我省农业税上清下不清的实际,在免征农业税后,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农业税尾欠情况,我处组织了对全省税改前后农业税尾欠的清理工作,并对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类统计,据统计,我省农业税尾欠15.7亿元,农业特产税尾欠3.4亿元,基本摸清了我省农业税尾欠的情况。我省从稳定农村大局出发,结合实际,提出了核实情况,造册登记,暂不清欠的指导性意见。
4、做好免征农业税后的资料清理归档工作。农业税资料是农税工作的重要史料和鉴证,真实记录了农村税费改革历程和农业税工作的发展变化及历史沿革。对农业税、税改资料进行清理归档,是免征农业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贯彻农业税收征管制度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彭宏松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农业税、税改资料是宝贵的历史资料,要本着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免征农业税后的资料清理归档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要求和省领导的指示,我们认真研究,部署开展农税资料清理归档工作。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落实,上饶、赣州、吉安、新余等地专门请档案管理部门专业人员进行具体指导,把归档资料制作成光盘备份保存,指定专人保管,尤其是鄱阳县把农税资料清理归档工作进行了信息化管理,做出了新水平。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厅和省税改办于11月底在鄱阳县联合召开了全省免征农业税后农税资料、税改资料清理归档工作现场会,省税改办常务副主任肖毛根,省财政厅纪检组长盛世课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并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要求。
二、大力加强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超额完成收入目标
20*年,各级农税部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征管力度,取得了突出成效。全年完成契税收入14.96亿元,同比增长33%,耕地占用税收入4.87亿元,同比增长566%,烟叶特产税收入4615万元,农业税收总额达20.2亿元。耕、契两税比去年净增7.84亿元,仅一年就弥补了免征农业税的缺口,尤其是耕地占用税一举改变长期以来处于低位徘徊的局面,收入总量从20*年的全国倒数第6位进入20*年全国第10位,增幅为全国第一。其中南昌市收入总额超过5亿元,为全省收入目标的实现作出了积极贡献;收入超过2亿元的有上饶市、宜春市和赣州市;新余市收入达1.3亿元,其中耕地占用税同比增长18144%。
1、适应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农税工作重心,明确工作方向。免征农业税后,农税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为适应形势变化,做好农税工作职能转变和重心转移,我厅于2月25日召开了全省农业税收工作会议。会上,胡幼桃厅长对20*年全省广大农税干部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农税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20*年我省在免征农业税的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业税收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胡强副厅长总结了20*年度全省农业税收工作,并对20*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指出,农税工作应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全力推进改革,稳步实现农税征管职能的转移,切实加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促进两税收入更大幅度地增长,开创农税工作新局面。同时,会议还表彰了20*年两税收入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5个,契税征收先进单位24个,耕地占用税征收先进单位2个。此次会议的召开,确定了我省农税工作重心的转移,稳定了农税干部队伍,明确了工作方向。
2、充分挖掘税源,狠抓耕地占用税征管。一是召开全省耕地占用税工作会议。我厅于7月5日在南昌市召开了全省耕地占用税工作会议,各县(区)财政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参加了会议,胡幼桃厅长和胡强副厅长亲自到会作重要讲话,提出工作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力争实现全年耕地占用税收入达4亿元的奋斗目标,争取在20*年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农税工作新亮点。二是创新思路,制定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新机制。在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直接重视、支持和亲自协调下,根据我省耕地占用税征管实际情况,在学习外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厅重新调整工作思路,加强与国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于6月底与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同级批地同级征税”的办法,规范了耕地占用税征收审批程序和耕地转用审批应坚持“先纳税后批地”的原则,进行源头控制,有力促进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改变了过去耕地占用税分散在各县、市征收,工作难度较大的现状。三是积极落实耕地占用税直征工作。我省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对省级批地耕地占用税的直征工作,为了加强对大宗税源的管理和保证税款及时组织征收入库,我们根据国家建设的重点,确定重点税源监控对象,把高速公路和重点工程建设占地作为税源监控重点,并及时了解全省高速公路和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加强同省国土资源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交流用地批准和税收方面的信息,找准影响重点税源变化的增减因素,从而抓住了组织收入工作主线,增强了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3、健全机制,提升契税征管水平。一是开展契税全面直征,完善征管模式。我厅要求各地自20*年1月1日起一律不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征契税,各市县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两税纳税服务厅,或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和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两税征收窗口,建立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征收机关规范征管的制度,全部改委托房产、土地部门代征税款为征收机关直接征收。此后省厅对一些直征工作进展慢的县进行了重点督查,到三月底全省所有市、县(区)全部实现了直征。二是抓好契税机构建设,强化征管力量。各级征收机关按照年初全省农税工作要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规范、充实契税征管力量,充分发挥契税所的职能。未成立契税征收管理所的县(市、区)都相继成立了契税征管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契税征收。至此全省统计共成立契税所86个。三是召开契税工作座谈会,分析情况,制定政策。8月下旬我厅召开了全省各设区市财政局农税科长和契税所长座谈会,分析当前契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重点针对二手房交易中纳税人低报交易价格,造成税款流失的问题,研究对策和办法。四是积极应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确保房产新政落实到位。面对国家出台一系列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6月1日出台的房产新政,我处及时转发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并结合我省实际,下发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稳定住房价格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认真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政落实到位。五是推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健全征管制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要求,我省制定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一体化征收工作。各地进一步加强与土地、房产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健全协税护税制度,严格执行先税后证,建立税收征管信息传递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新余市、万安县、玉山县结合本地实际,实行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方式,有效提高了征管效率,堵塞了税收漏洞。
4、大力组织两税执法检查,有力促进了两税收入的增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契税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及时制定方案,组织全省性的自查、抽查和全面交叉检查工作。第一步由县(区)组织自查自纠,第二步由各设区市组织检查组对本地区进行交叉检查。在此基础上,我厅于6中旬,抽调部分市县业务骨干,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深入全省11个设区市进行了为期十天的重点抽查,层层推进,彻底清查税源。各地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吉安市财政局将“通知”精神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重视,批示要求土管、房管部门大力支持;宜春市副市长在“通知”上批示要求财政部门要精心组织检查;新余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分片走村进户,调查耕地占有情况,核实耕地占用税税源,成效显著。通过自查和省重点检查,引起了地方政府对两税征管工作的重视,加强了与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建立了制度和办法,促进了征管工作的规范化。仅至5月份,耕地占用税收入就达到7451万元,超过去年全年总收入,这次执法检查,领导之重视,力度之大,检查面之广,成效之显著都是前所未有的,至6月底检查结束时,耕地占用税收入已达25843万元,同比增长658%。
5、建立月报表及每月收入情况通报制度。为了及时掌握农业税收征收进度,针对今年免征农业税后农业税收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我处对原有的农业税收报表进行了修改,制定了新的格式,并要求设区市从4月份开始按新的报表格式填报。同时,在厅主要领导的指示下,实行了每月收入情况通报制度,以督促各设区市收入进度,争取实现税收收入更快增长。
三、抓好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深入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开展了免征农业税后,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的调研。免征农业税后,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农业税征管工作随之取消,财政所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和要求,农税干部面临着职责的转变,思想上出现了波动和迷茫,省、厅领导对广大农税干部的前途出路十分关心,高度重视。根据厅领导指示,我们多次下基层对乡镇财政所干部编制、年龄结构及知识结构进行调查了解,为省委领导及厅领导提供决策依据。5月13日,我厅与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乡镇财政所、司法所人员编制调整工作的通知》。同时,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厅派员先后赴安徽、黑龙江、江苏、湖南等省就免征农业税后,农税职能转换情况进行考察学习。二是进行了《农村种植、养殖大户税负调查与征税建议》等课题的调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调研的函》(国税办函[20*]84号)的要求,我省分配了《农村种植、养殖大户税负调查与征税建议》和《取消除烟叶外农业特产税效果调查分析》等两个课题。就此项工作,我厅与江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有关教授组成两个课题调研组,于7月份先后分赴信丰、崇义、南康、于都、进贤、靖安、奉新、湖口、婺源等地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课题调研报告。
2、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部素质。一是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在我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从1月29日至6月,我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顺利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党支部建设得到了加强;支部的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促进。二是举办培训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为了提升我省契税征管水平,我厅在吉安市泰和县召开了全省契税征管工作座谈会,同时举办了各市(县)农税局负责人及契税所所长参加的契税业务培训班。培训班聘请了国家税务总局农税局练奇峰处长和江西师范大学城市与建筑规划学院张东祥博士到会讲课。本次培训受到了广泛的欢迎,普遍感到受益匪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坚持“八项服务承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按照厅里统一要求,我处派员于9月份先后到*镇市*区、*区、*县、*市,走访了党委、人大、政协、政府、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召开了市、县(市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乡镇财政所负责人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将走访了解到的情况形成专门材料向厅里汇报。同时,全处干部自觉履行“八项服务承诺”,坚持“讲团结,讲奉献”,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团队精神和吃苦耐劳、奋发图强的工作精神,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农税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