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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创历史新高年初,县政府立足于早谋划、早启动,在全面摸排税源的基础上,及时将全年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和财税三部门,实行目标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力促均衡入库。国、地税部门大力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企业税源动态监控,严格税户管理和停歇业管理,强化纳税评估,开展房地产税收专项整治,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努力挖潜增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狠抓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稳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改革,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年,全县财政收入连跨5亿元、6亿元两个台阶,达到65048万元,比上年增收21697万元,增长50%。财政收入总量和增幅在全省61个直管县中分别位列19位和5位,比上年分别前移1位和16位,增收额、增幅再创历史新高。
支出保障能力有新提高*年,全县财政支出连跨了4个亿元台阶,达139396万元,比上年增长41.4%,保证了工资性支出兑现,提高了机构运转和招商引资经费保障水平。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了抗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县通过“一卡制”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25821万元,比上年增长54.1%;全年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234万元,改造中低产田1.5万亩,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3个;继续纳入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拨付农业项目资金3836万元,支持了116个项目建设。积极实施二十六项民生工程,县财政安排配套资金4609万元,比上年增长161.7%。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等支出分别增长48.3%、24.7%、87.1%、63.6%、27.3%,重点支出保障较好。进一步加大县对镇转移支付力度,镇级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支持经济发展有新举措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完善对上争取奖励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加强政策研究和部门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年,我县获得省财政专项追加支出达44179万元,比上年增加1808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经济建设和重点事业发展。积极支持企业改制和发展。全年审核拨付改制企业土地出让金5136万元,安排国有企业改制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企业改制成本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资金补助;增加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加入省担保集团再担保体系,进一步增强了融资担保能力,全年共为156户中小企业担保贷款11591万元,比上年增加7451万元,增长1.8倍。全年办理企业政策性退税2195万元,出口退税2476万元,农村信用社营业税返还1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工作。认真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全年共拨付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20万元,保证了招商引资工作需要。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多渠道筹集并拨付资金2.85亿元,支持了县经济开发区、城西新区和庐城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环境。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出台了《*县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办法》、《关于对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贴息和担保机构担保贷款损失补偿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实施财政强镇工程。研究出台了财政强镇奖励办法,支持财政强镇率先崛起,促进镇域经济加快发展。*年,全县有7个镇获得财政强镇奖励,县财政补助财力185万元。实施减轻巢湖区域农民负担综合改革。全面取消了面向农民收取的湖区排涝费和水规费,启动了湖区基层水管体制改革,明确了政府和农民在农村水利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了筹资筹劳行为。全面开展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改革。制定了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工作方案,将31项惠民资金全部纳入“一线实”管理范围,在惠民资金和补助对象管理中实行“责任明确、规范操作、动态管理、政策衔接、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到一线;对各项惠民资金逐项制定管理和发放业务流程,逐项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建立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及农民负担监督员制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坚持早编、细编部门综合预算,建立部门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库,调整完善支出定额标准,统一使用“e”财部门预算编制软件,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积极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制定了《*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选择10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
财政监管取得新成效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全面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力度,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实施政府集中采购369次,采购资金10047万元,采购规模首次突破亿元,节约资金1657万元,节约率达16.5%。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出台了《*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部门单位的管理职责,全面规范了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环节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出台了《*县规范公务用车配置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核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明确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购置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狠抓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全面审计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并对省审核认定的我县8556.36万元债务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的原则,直接从县财政专户支付给债权人。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经济建设、民生工程、教育危改、财政扶贫、国债项目等资金使用情况和涉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县会计中心严把支出报账审核关,全年共审核退回不合规单据3479张,金额2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