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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房管局依法治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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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房管局依法治理总结

*年,*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精神,围绕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科学发展、服务改善民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保障科学发展有新成绩

1.依法、科学、合理地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年,坚持“从严从紧、有保有压”的原则,千方百计克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较好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用地。在*年国家暂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情况下,深化修改、完善*年已初步完成的规划大纲,为修编工作重新启动做好准备。认真做好修编期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市十区实际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28平方公里,同比增长78%。其中,工业用地14.1平方公里,同比增长144%;经营性商品住房用地4.69平方公里,同比增长156%;保障型住房建设用地0.72平方公里,同比增长129%;商业、服务业等其他经营性用地1.6平方公里,同比增长27%、市政、教育、医疗等其他用地6.9平方公里,同比增长21%。

2.切实提高用地报批工作效率,为各类建设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供应土地打好基础

针对征收集体土地和农用地转用报批(下称征地和农转用报批)工作流程长、涉及部门多的问题,以及*年国务院用地报批制度重大改革的情况,切实转变观念,一手抓适应、一手抓提高,通过建立重点工程用地报批“专班、专责、专人”跟进服务、跨部门联席会审和目标责任考核等制度,切实提高用地报批的前瞻性、计划性,变“坐等批复”为“主动服务”;同时,积极加强与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等上级部门的沟通,切实提高各类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效率。*年,在国家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背景下,全市通过征地和农转用报批,依法获得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7.5平方公里,同比增长141%;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569宗,用地面积65.64平方公里,同比增长49%,有力地保障了亚运村、东沙至新联高速公路、南沙炼油改扩建工程、乌涌综合整治工程、地铁站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保障型住房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重点民生用地的落实。其中,亚运村及其安置区3.28平方公里用地不仅首次实现了主体工程用地和被征地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同步报批、同步批复,而且仅用3个月时间完成从组织报批到获得国务院批复所有的报批环节,树立了高效完成报批工作的新标杆。

3.进一步加强土地有形市场建设,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增加政府的土地收益

*年7月起,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基本构建起通过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新机制,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禁止和严格限制以往存在的转让闲置土地、擅自转让划拨用地的行为。按照“从严从高、应收尽收”的原则,严格计收土地出让金工作,基本完成了历史欠缴土地出让金的追收工作。*年,实际收取土地出让金201.8亿元,同比增长45%,有力地支持了城市建设和发展。

4.继续坚持“应查尽查、应收尽收”的原则,积极推进闲置土地查处工作

按照“应查尽查”的原则,完成了对全市十区*年以前批准使用的各类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情况的全面清查工作,共清查建设用地27029宗、用地面积624.5平方公里,清查覆盖率达到100%。其中4.89平方公里涉嫌构成闲置,占供应总量的0.8%。*年8月,又重点对经营性商品住房用地开发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共清查商品住房用地7296宗、用地面积78平方公里。

根据清查结果,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毫不手软地打击各类闲置土地行为,重点打击房地产类闲置土地、囤积土地的行为。*年共处置闲置土地188宗、3.7平方公里,同比增长36%。其中,收回闲置土地80宗、面积1.39平方公里;延长开发期限一年的78宗、面积1.91平方公里;给予6个月或1年期限完善用地手续的30宗、面积0.4平方公里;收取土地闲置费3200多万元。通过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区域内囤积土地、闲置土地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年9月,修改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立了更加严格和严密的闲置土地、囤积土地处置办法。在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周期的基础上,全面约定开发建设项目的动工、预售、竣工等环节的时限,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违反约定超期限动工、预售或竣工的,将采取收取违约金、调整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直至解除合同、无偿收地等措施追究违约责任。

5.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着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针对当前建设用地过多依赖新增建设用地的问题,本着“挖潜增效”的原则,抓紧清理、消化、盘活已收回闲置土地、烂尾地、“退二进三”用地等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引导土地利用模式从粗放型向节约集约型转变。重点盘活再利用位于中心城区的居住类闲置土地及烂尾地,优先用于民生用地供应。至今,共盘活再利用居住类闲置土地、烂尾地44宗、0.74平方公里,有效地缓解了中心城区居住用地供应不足的矛盾。其中有0.46平方公里优先用于保障型住房建设用地。积极推进“退二进三”工作,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全年共实物储备此类国有土地4.45平方公里,有力地保障了今后一段时间政府通过土地一级市场调节土地供应的能力。

6.加强土地储备工作,推进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

*年共完成土地开发建设投资53.5亿元,是*年的2.4倍;完成红线储备14.3平方公里,是*年的5.4倍;完成实物储备7.9平方公里,是*年的1.4倍;实物储备中已达到出让条件的用地达到创纪录的3.86平方公里,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扎实推进武广客运专线、国际医药港、亚运村、*日报社、*电视台新址和市河涌整治项目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完成*日报社代征地工作。武广客运专线*段的征地工作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2.49平方公里,占需征土地总面积的93.2%;完成拆迁并交付施工的用地面积共约2.13平方公里,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9.9%。

(二)保护资源工作有新进展

1.积极开发补充耕地,落实耕地资源占补平衡

为解决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增长与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年,继续积极推进耕地资源开发补充工作,一方面尽力挖掘本地后备耕地资源潜力,在建立健全农用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资金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做好农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开发复垦整理土地36.64平方公里,其中涉及耕地28.48平方公里,新增耕地面积0.79平方公里。开发复垦整理土地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和申请市级投入补助资金分别同比增长66%、44%和153%;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目前我省易地开发补充耕地政策,在我省耕地后备资源较丰富的地区,易地划补基本农田16.58平方公里,在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同时,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要。

2.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资源

一方面,牵头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责任制度,由各区(县级市)政府一把手对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耕地保护情况和违法用地查处情况负总责,建立健全查处违法用地的责任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坚持“查人”与“查案”相结合,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截至*年底,2278宗违法用地中已立案2264宗,查处2264宗,结案1368宗,立案率、查处率、结案率分别为99.4%、99.4%、60%;已没收建筑物0.2万平方米,拆除建筑物13.19万平方米;已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罚款1.2亿元,其中已收缴罚款7614.72万元;已复耕145宗,涉及土地面积1.18平方公里。

*年9月15日起,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3类违法用地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共清查出违法用地219宗、用地面积19.74平方公里。截至*年底,219宗违法用地案件已立案216宗,已拆除建筑物2万平方米,罚款975.6万元;已复耕土地面积0.17平方公里。由于措施及时到位、工作扎实,我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先进单位。

3.坚持环境保护与资源有偿有限度开采并重,做好地质矿产管理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和谐发展的理念,将工作指导方针从以往的“矿产资源开发和地质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转到“地质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辅”上来,稳步推进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按照计划完成我市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合作开展的《*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年度工作,提交了南沙区、白云新城、亚运会场馆、白云湖等重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部分重要隐患点的治理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宣讲活动,举办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演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年全市地质灾害首次实现“零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90.6%。

巩固和推进已关闭采石、采泥场的整治复绿工作。按计划将市财局安排的284万元补种、养护资金下拨到各相关单位。重点对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劳教局四个单位的75个采石场进行补种、养护工作,共补种树木19.1万棵,新增复绿面积40.3万平方米。

完成《*市矿产资源规划(*—2010)》(预审稿)的修编、上报工作,初步确定了我市“十一五”期间矿产资源管理的工作思路;按时、保质完成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工作,通过了省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并获得好评;坚持有偿有限、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抓好矿业权的审查、审批及出让,积极探索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的新机制。*年共依法征收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847.1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578.2万元,同比增长8.1%。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矿山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

(三)服务改善民生工作有新成效

1.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不断提高住房保障的普惠度

(1)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力度明显加大。*年开工建设的7616套、建筑面积65.4万平方米的4个保障型住房建设项目在*年底前全部完工;新开工保障型住房项目10个,建筑面积125.3万平方米;另有两个项目、建筑面积32.4万平方米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并已发出工程建设招标预告。*年实际开工建设的规模同比增加了91.6%,比“十五”期间的平均水平增长178%。

(2)实现了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按照“惠民66条”的工作部署,加快解决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下称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年11月28日,举办公开摇珠分配了3148套廉租住房,至此,通过租金核减、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全部解决了*年登记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标志着我市双特困家庭实现了较高水平的“应保尽保”,*年以后新增双特困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将实现“当年发现、当年安置”。

(3)全面启动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审核工作,着手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现状调查。*年5月1日起,启动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审核工作,共派发申购表格7万多份,受理审核1.5万户,初审合格1.3万户。牵头组织开展我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现状调查工作,科学、合理编制我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推进住房货币分配工作,认真做好普遍性住房保障工作。*年,全市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的单位增加了336个,享受住房补贴职工增加了4.2万人,归集住房补贴资金13.36亿元,6.6万人次支取了住房补贴,较好地满足了市民不断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在此基础上,着手修订住房货币分配补贴标准,探索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合理动态增长的住房货币分配补贴新标准和新方法。

(5)管理、使用好直管房源,保障市政重点工程动迁需求。着手开展全市直管房消防整治工作,保证直管房住用安全;开展全市直管房产权登记和经营租赁情况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执行侨房发还政策,基本遏制了侵占和违规转租直管房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直管房产权和经营管理行为,确保直管房收益应收尽收。*年共完成直管房收入3.39亿元,同比增长3.1%。

在做好全市直管房统筹管理的同时,积极筹措房源,切实保障市政重点工程动迁需要。*年归集房源3441套、27.4万平方米,及时供应给生物岛、大佛寺、*新电视塔、地铁、市政道路等18个市政重点拆迁项目。

2.以科学构建多层次住房梯级供应和消费体系为导向,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

(1)加大、加快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缓解商品住房市场供求矛盾。通过建立健全民生用地优先储备、优先供应机制,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等措施,加大了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年出让和公告出让商品住房用地69宗、4.69平方公里,是*年出让总规模的2.56倍,是*年的9.38倍,超额完成了“穗7条”提出的供应4.3平方公里商品住房用地的工作任务。其中有27宗是盘活再利用已收回的闲置土地和烂尾地,较好地解决了增加民生用地供应与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之间的矛盾。

在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的同时,对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涉及我局职能的土地出让、用地批准、拆迁许可、预售许可、权属管理等所有环节,再次进行了优化、简化,总体审批时限缩短了50%,重点工程缩短了70%,按时结案率超过98%,切实加快商品住房供应。

(2)加大中小户型、中低价位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妥善解决城市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针对中等收入家庭解决自住型住房需求的压力不断增大,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日益突出的问题,*年继续采取“限户型、限房价、竞房价、竞地价”的办法,供应中小户型、中低价位限价商品住房。*年公开出让了5宗限价商品住房用地,用地面积37.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71.6万平方米,使我市在落实国家限价商品住房政策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年12月29日,我市首批843套限价商品住房正式面市对外销售。

(3)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全面梳理了房地产交易、租赁、中介、估价四类市场存在的问题,坚持每天巡查中介公司及商品房销售现场,在所有中介公司中推行标准化服务,不定期与其它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全面加强上述四类市场规范管理。*年共向违规项目、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524宗,立案9宗,行政处罚6宗;规范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巩固、深化出租屋综合整治成果,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同比上升21%。

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了房屋管理系统,真正实现了十区两市所有新建商品房在线签订买卖合同和在线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管理系统还与全市16家商业银行联网,实现对1999年以来2300多个商品房预售项目预售款的全额全程监控,从根源上杜绝了项目烂尾、挪用预售款、一房多售、销售抵押房等过去长期困扰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老大难”问题。

为更加全面、准确、科学、规范地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进一步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正确引导消费预期,*年9月,我局会同市统计局建立了两局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统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了房地产信息披露的内容,更加全面、科学地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供求和房价情况,以满足社会各界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的需求。

(4)商品住房市场宏观调控成效开始显现,房价过快增长态势得到有效抑制。一是住房供求矛盾得到缓解。*年新建商品住房(下称一手住房)批准预售面积和实际成交面积之间的缺口从*年的203万平方米缩小到85.21万平方米。*年9月开始,一手住房批准预售面积两年多来首次超过一手住房成交面积。

二是一手住房价格增长幅度有所放缓,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平稳。根据国家发改委每月公布的住房价格指数,*年全我市一手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从年初的8.5%左右下降到年底7.5%左右,在全国70个主要城市的排名,从年初的第3位逐月下降到12月的第59位。90平方米以下住房成交均价持续平稳,基本稳定在6000元/平方米左右,*年12月我市90平方米以下一手住房成交均价为6003元/平方米,与1月相比仅微涨0.9%。

三是一手住房成交量持续下降,投机性需求得到抑制,市场观望气氛趋浓。*年一手住房的成交量同比下降了13.3%。从*年8月开始,以自住型需求为主流的存量商品住房(下称二手住房)成交量首次超过一手住房,住房消费更趋理性。

四是住房供应结构趋向合理。*年,*一手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住房的供应比例只有17%,供应结构偏大、偏高端,通过一年多的调控,*年的供应比例达到了31%。

五是受土地、金融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综合影响,开发建设企业对房价走势过分乐观的预期发生转变,土地市场投资趋向理性和稳健,直接反映为成交地价在年末回落至*年同期水平,有效消减了房地产市场未来的泡沫风险。

3.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坚持改造与保护相结合,推进老城区危破房改造。至*年底,全市2004年在册91.1万平方米危破房改造工作,已经完成改造82.7万平方米,占总任务的90.8%。*年新增在册的5.72万平方米危房已完成改造2.91万平方米,占总任务的50.8%;*年新增在册12.71万平方米危房已完成改造1.78万平方米,占总任务的14%。海珠区凤安街等19个小片危破房改造项目中,有5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其余14个项目按计划推进。

按照“政府主导、妥善安置、抽疏人口、改善环境、保护文化”和“先安置,后开发”的原则,积极推进荔湾区恩宁路、海珠区南华西、越秀区东濠涌三大成片旧城综合改造项目。其中,荔湾区恩宁路旧城改造项目和海珠区南华西成片旧城改造项目已正式实施。会同市建委等部门,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权属调查、改造方案拟定和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等工作。其中,天河区猎德村“城中村”整体改造成功,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与改造村民良性互动,以村为改造主体、利益归村、依法公开透明,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城中村”改造新路子。

4.打造房地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新窗口,提高房地产办证质量和效率

*年,以《物权法》施行为契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采取创新服务、简化流程、下放事权、推进交易登记所有业务整合一体办理等措施,提高房地产确权办证的工作效率,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更加便民、利民。*年共核发产权证48万本,按工作日计算日均核发产权证1905本,同比增长7.7%。*年,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得建设部评选的“全国建设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的同时,依法、积极、妥善地解决我局职能范围内的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全年共受理398宗此类案件,办结275宗,及时解决了群众实际困难。其中,完成10个教师住宅小区9488套房屋的登记发证工作,基本完成了历史遗留的教师小区“办证难”问题。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局职能范围内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5.本着优先保护被拆迁人权益的原则,大力推进解决“烂尾地”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拆迁纠纷

按照“惠民66条”的要求,采取司法、经济、行政等多种措施,继续推进全市在册141宗烂尾地处置工作。*年共成功处置42宗烂尾地拆迁补偿遗留问题。到目前为止,141宗烂尾地块中有114宗已落实处置方案,占总数的81%,累计解决了14672户临迁户、43235人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分别占总数的91%、88%。

抓住拆迁评估关键环节,创新拆迁行政裁决工作制度,有效化解了拆迁纠纷,保障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共受理房屋拆迁裁决案件219宗,办理结案186宗,办结率85%。

6.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构建文明和谐社区

针对物业管理服务差、开发建设企业拖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多管齐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物业管理纠纷的发生。一是建立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将落实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与核发商品房项目预售证挂钩,从制度上杜绝开发建设单位又建又管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建立物业服务经理执业信用考核制度,将物业服务经理执业资格与小区服务质量挂钩,促使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及时清理行业中“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环境;四是强力追收开发建设企业拖欠或挪用的专项物业维修资金,*年归集资金6.9亿元,同比增长34.3%。五是推进老城区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基本完成“惠民66条”确定的*年实现老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50%的工作任务。

7.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妥善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继续推行征地预存款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征地补偿款拖欠问题,累计预存征地补偿款共20.17亿元,用地报批批复后拨付补偿款11.08亿元。

完善土地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年调处10宗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案件,涉及面积约1.19平方公里。

会同监察部门,全面解决了历年来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款的历史遗留问题,共清兑拖欠补偿款4.5亿元。

(四)基础性制度建设有新突破

*年,坚持以“促进民生更加和谐、政策制度更加公平正义、资源利用更加节约集约、行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行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为方针,针对我市国土房管政策制度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制度完善,在基础性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突破。*年完成部门立法2个,出台政策27个,出台政策数量同比增长125%。值得特别*的是,*年注重改革传统的部门决策模式,坚持扩大公众参与、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制定的所有政策都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尊重民意、汇集民智。

1.科学构建有*特色的多层次住房政策体系

*年3月,牵头制定了《*市关于加快住房和土地供应加强住房管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国房字〔*〕258号,又称“穗7条”)。5月,市委、市政府将“穗7条”的主要措施纳入66项具体惠民措施之中。根据“惠民66条”、“穗7条”确立的指导思想,我局又着手制定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初步构建起了具有*特色的多层次住房保障和调控政策体系,得到了国家和省的高度肯定。

(1)改进和规范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牵头制定了《*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穗府〔*〕48号),初步建立起符合*实际、以廉租住房为主要制度、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2)建立面向中等收入阶层首次置业需求的限价商品住房政策。为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住房梯级供应和消费的政策体系,*年,我局牵头制定了《*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穗府〔*〕1号)和《关于*年、*年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对象、最高销售价格标准的公告》,对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对象、销售价格、户型结构、销售程序、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应满足中等收入群体首次置业需求。

2.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导向,加强民生政策制定工作

(1)按照统一城乡拆迁补偿标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牵头制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和标准,实现了城乡房屋拆迁补偿同地同价、同权同价、动态更新。

(2)为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牵头制定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较大幅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指标与土地相互匹配,留地安置为主,货币补偿为辅,重点保障长远生计”的思路,拟订农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制度,对进一步规范征地安置措施进行了有益探索,为今后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提供新的方案。

(3)为推进解决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按照“惠民66条”的要求,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优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牵头制定出台了《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房地产发证问题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按照“区分权责”的原则,将开发建设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与小业主办证权益相分离,其出台和实施将有效地解决困扰我市多年的“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

(4)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停车位的租售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会同市交委起草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确立了小区停车位优先向小区业主租售的制度。

(5)针对《行政许可法》施行后,房屋修缮、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室内装饰装修等管理工作出现无法可依,影响房屋住用安全的现实问题,牵头制定了政府规章—《*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房屋安全使用责任及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措施。

3.以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导向,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政策制定工作

(1)全面提高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年,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市产业用地指南》,用地主要指标的节约集约标准提高了80%。

(2)为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建设,牵头起草了《*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制定了《关于已前置审批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有关问题的意见》,不仅保证了政策的顺利衔接,而且有力地支持了区域经济发展。

(3)加强基础地籍测绘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城乡土地统筹管理的水平。针对集体土地基础地籍测绘工作相对薄弱,城乡土地管理存在二元割裂的问题,*年,着重加强了基础地籍测绘管理工作,编制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和测绘计划,组织完成了*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建设工程,构建了我市动态、全天候、高精度、三维的现代测绘基准。根据国务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要求,牵头开展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年,基本完成全市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已发证面积4886.96平方公里,占区域内集体土地总面积的96.2%。基础地籍测绘工作在*年的长足进展为下一步全面摸清我市土地资源家底情况,实现城乡土地资源统筹管理、科学管理夯实了基础。

(五)党建工作有新局面

*年,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证驻局纪检监察组独立工作、独立监督的地位,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制度的方针,严守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命线,以党风促作风、以廉政促勤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清廉高效、为民务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1.加强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为国土房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一是加强各级班子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和省、市党代会及党委全会精神,突出抓好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政策理论和科学决策水平。先后组织专题学习交流2次,专家专题辅导报告6场,深入基层调研2次。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程,落实党委成员参加基层党支部生活、指导支部建设制度,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做好机关党委和26个基层党组织换届、增补工作,强化战斗堡垒作用,为推进国土房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加强党员队伍教育、培训、培养工作,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认真做好干部选拔和人才引进工作,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好共事的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全年任免干部111人次,其中提拔处级干部21人,提拔科级干部14人,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为推进国土房管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三是完善管理体制。按照优化机构设置、科学确定分工的要求,着手开展了“三定”方案修订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和运作制度,理顺局机关与局属单位、区分局的行政事权关系。推进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45名,为严格查处违法用地、提高土地执法水平提供保障。

2.紧密结合国土房管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具体业务工作中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组织机构建设。结合国土房管体制改革,成立了新一届局纪委,配齐了各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纪检组长,建立健全了市、区(县级市)两级纪检派驻监察机构,加强了对基层单位班子的监督和对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县级市)纪检组长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遇到的问题。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将纪检监督渗透到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中。在继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制度的同时,针对易滋生腐败的土地出让、农用地开发整理、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市场管理、土地执法监察、房屋发还和直管房管理等重点业务领域,通过派驻纪检干部进业务部门的方式,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求,切实杜绝在廉政建设上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由于廉政制度建设健全,*年我局被中央纪委派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确定为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15个纪检监察示范联系点之一。

三是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开展14个局属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年度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工作,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审计建议和整改措施。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采取局党委书记、局长和驻局纪检组长上党课、深入各区分局和各县级市国土房管局作专题报告、观看廉政教育片、运用正反典型进行示范和警示教育、组织学习讨论、组织演讲比赛、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方法,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继承传统与创新教育相结合,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得到增强。

五是实事求是地处理牵涉廉政问题的信访案件。对群众信访中牵涉廉政问题的举报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通过对信访案件的处理,以查促防,查防结合,对更好地完成相关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机关服务效能

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契机,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整顿作风,严明纪律,推动机关服务效能的不断提高。

(1)将作风建设与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执行决策的能力。*年,为保证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局按照机关作风建设“务实”的要求,将“惠民66条”、“穗7条”的落实情况纳入作风建设监察考核范围,由驻局纪检组每两周检查一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外公布。对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以及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这种贴近实际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做法,不仅防止了机关作风建设流于形式,而且有力地促进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保证了我局在*年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将作风建设与窗口服务、政务公开相结合,切实提高服务于民的意识和能力。按照机关作风建设“为民”的要求,狠抓信访咨询服务、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和政务公开宣传服务。一是信访咨询服务水平有长足进步。*年,领导信访包案制度、局领导定期接访制度、矛盾排查制度得到落实,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71宗,按时结案率超过98%;集体上访(5人以上)共42批,1292人次,同比下降14.3%;妥善处理了珠岛花园、国龙大厦、广百新翼等一批重大信访维稳案件,职责范围内非正常到省和进京越级上访数为零。二是行政业务办理窗口服务效能大幅提高。全局142项业务中有78项业务程序得到了优化和简化,共简化或合并程序环节点208个,减少收件资料120多份,减少审批环节点52个,重点工程和商品房项目业务审批时限缩短了50%以上,重点工程业务提速超过70%,案件按时办结率超过98%。三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全年办理提案、建议113件,其中主办人大建议案21件,政协提案22件,每宗主办的提案建议都坚持主动听取委员代表意见,主办43件建议提案全部达到基本满意以上,被评为全市16个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之一。四是政务公开和对外宣传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对本局公众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增加了“在线服务”和“政民互动”功能,进一步丰富了网上政务公开内容,实现部分重要业务的网上办理、网上服务;结合基层国土所建设,实现了土地管理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到村,促进我局和市民的互动沟通。本着宣传政策和工作成效、接受舆论监督的原则,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全年被市委、市政府采用政务信息120篇,同比增长25%,被市政府评为宣传工作和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以反映落实“惠民66条”、“穗7条”等民生决策的进展和成效为重点,做好面向新闻媒体的主题宣传工作,牢牢掌握引导正面舆论主导权。据不完全统计,*年被各类新闻媒体采编报道逾千篇、次,报纸媒介几乎做到天天有报道,电视、广播每2~3天有节目播出。其中,被《**》、新华社、《**》等中央级报刊用稿61篇,头版19篇;被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报道48条,不仅创造了被媒体关注报道的最高纪录,而且较好地宣传了我市在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与管理等民生工作中的经验和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