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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招投标管理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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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招投标管理年终总结

20*年以来,*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抓紧建立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县乡两级统一招投标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切实有效地抓好招投标制度、业务、监管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取得的业绩。今年1-10月份,我县招投标统一平台共进行各类项目的招投标352项,成交总金额达到4.3962亿元,实现效益8584万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200宗,成交总价1.8379亿元,节约资金4798万元;政府采购1*期,成交总价3513万元,节约资金842万元;土地交易22宗,成交总价1.8779亿元,增收资金2161万元;产权交易22期,成交总价3291万元,增收资金783万元。

(二)领导重视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工作。今年以来,省监察厅、市招标办、县人大有关领导曾多次莅临招投标统一平台检查指导工作,对统一平台的运转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加强统一平台建设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要求。县人大郑勇军副主任还带领县监察局、县建设局、招投标统一平台等相关人员到金华市、长兴县等地学习考察,并结合我县实际,以县人大名义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县招投标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由于县领导的高度重视,使得我县的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努力创新,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1、完善评标方式,实施分类管理。针对招标人普遍反映的工程项目招标时间过长问题及建设工程招投标频率高、开标评标环节工作量大的现状,本着高效原则,一方面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工作,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并结合地方实际,稳步推进资格后审的评标方式,同时对单位预算造价5—20万元、20—2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实施分类管理,有效地解决了不论工程大小“一刀切”的被动局面,其中单位预算造价5—20万元的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后的整个招标时间缩减至原先的一半。

2、不断扩大进场交易范围。随着招投标工作的稳步发展,招投标意识也日益深入人心,平台抓住有利时机,切实履行自身职能,在县委县府的牵线搭桥下,通过与国土、交通等部门进行协调,积极拓展进场交易范围,今年以来,工业用地招挂拍、县乡公路维修等项目相继进场交易,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得到逐步完善。

3、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管。一是用制度的形式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活动的工作流程,增加了进平台工程招标、采购项目须申请登记及报名截止时间见证程序;二是为进一步加强评标区域内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保证评标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积极采取措施,克服场地紧张状况,专门规划了评标区域,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了对评标阶段的监管;三是每个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进平台交易必须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在平台信息、统一在平台组织报名、统一在平台发放招标文件、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代收代退保证金。

4、创新反腐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通过强化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研究和探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评标程序,逐步推广技术标符合通过法,取消技术标计分评审方式,切实做好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同时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堵塞漏洞,切实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5、深入开展工作研调,当好参谋。以《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建议》(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号)为契机,深入开展招投标工作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发现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问题及原因所在,结合兄弟县市经验和本地实际,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当好领导的参谋。

(四)注重学习,强化队伍建设。

1、坚持招投标工作例会制度。包括招投标统一平台周一工作例会和招标机构月度例会,以例会的形式,对前期阶段性工作进行小结讲评,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组织学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他人经验,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积极探讨,集思广益,提出新举措,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并以此来提升广大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对招投标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强化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旨,教育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矫正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通过学习武装头脑、积累知识、促进发展,提升工作人员队伍综合素质,构建依法、高效、廉洁、干净办事的招投标统一平台。

(五)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工作。我办努力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等困难,认真地对所有进场交易的招投标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了招投标各主体的行为合法合规。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4起,我们对每期投诉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核查和处理,其中对比较严重的2起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业主对其进行了罚款和限制进入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由于招标工作很好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平台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各招投标人的肯定。

(六)积极指导全县乡镇(街道)的招投标工作。透彻分析乡镇(街道)招投标分中心运作状况,并针对今年各乡镇(街道)招投标分中心工作人员调整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人员下基层开展业务指导,努力提高乡镇(街道)分中心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办法,如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各乡镇(街道)招投标分中心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努力破解违规交易、地方势力垄断投标等难题,逐步使村级各类招投标活动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二、存在的困难及分析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县的招投标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其它兄弟县市相比而言,改革的步伐已明显滞后,特别是招投标项目标后合同履约的监督管理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标前、标中、标后之间的衔接工作严重脱节,致使政府投资性项目的资金支付难以得到有效控制,挂靠、转包工程项目的现象时有发生,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不能得到很好保证。其具体表现在:一是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到位;二是合同履约过程中对中标人违约处罚不力;三是个别政府性投资项目超预算数额较大;四是质量、工期承诺流于形式;五是中标人与招标人不配合;六是事故隐瞒不报。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和现象,我们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调查分析出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招标人对自身的责任和权力认知较少;二是中标人履约合同意识淡薄,内部管理松懈;三是监理单位没有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四是监管体制不尽合理;五是合同履约监管制度未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