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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保险创新发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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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保险创新发展总结

一、工作成效

(一)就业促进工作卓有成效。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2000人,完成目标任务28000人的114;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2000人,其中“4050”等困难对象就业3500人,完成目标任务2600人的135;新增257户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1人就业,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3.9,有效控制在年度目标任务范围之内;全市共组织再就业培训16000人,培训后就业率77,完成目标任务11000人的145.5,创业培训4000人,创业成功率53.5。培训农民工12.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2万人的107.5;农民工转移输出就业78.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77万人的102.3;劳务收入47.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45亿元的104.9;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662万元(其中个人贷款4567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1095万元),完成个人贷款目标任务1800万元的254。发放岗位、社保、培训、职介等再就业补贴资金14247万元。

(二)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以统筹城乡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广元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方案,先后得到市政府审定和省厅批复。二是在苍溪县的试点取得圆满成功。通过前期准备、面上推进、常规办理、总结提高等阶段,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劳动者新增就业3656人,12.58万人参加新农保,73.9万城乡居民按新制度参加了医疗保险,劳动保障“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三)社会保险征缴再创新高。征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17.23亿元,创下历史新高。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23.1万人,征缴基金9.3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8.01万人,征缴基金4.15亿元;失业保险覆盖12万人,征缴基金410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28.1万人,征缴基金2.97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66.1万人;工伤保险覆盖13.9万人,征缴基金0.32亿元;生育保险覆盖6.6万人,征缴基金0.41亿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12.58万人,征缴基金费3.69亿元。

(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一是“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取得成效。确定在苍溪县和利州区分别创建一个和谐工业园区,在剑阁县创建一个和谐乡镇,并按要求指导县区做好创建工作。二是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有序推进。集体合同覆盖企业已达795户,完成目标任务792户的100;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160户。三是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任务,积极调处劳动纠纷,前置仲裁调解程序,建立全覆盖的调解工作网络。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876户,补签劳动合同2.4万人,为5万余名劳动者追回工资、押金1321.1万元,督促57户用人单位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补缴社会保险费476万元;全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862件,其中调解处理1177件,结案率95%以上。

(五)灾后重建有力有序推进。调整后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重建项目共有680个,规划投资82308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工程共实现开工485个项目,完工215个项目,完成投资1.27亿元。其中:县区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开工7个项目,完成投资6587万元;乡镇(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开工286个项目,完工189个项目,完成投资5812万元;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开工189个项目,完工26个项目,完成投资318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搞好试点启动,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取得重大进展。

自广元被确定为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后,劳动保障即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广元统筹城乡的突破口。经过三年多的精心准备,形成了《广元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方案》,省厅4月29日给予了正式批复。5月27日,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工作在苍溪县正式启动,省厅张成明厅长亲临现场宣传动员。历经四个月的艰苦努力,出台并实施了城乡完全统一的劳动保障政策,彻底打破了城乡的政策分割和各种人为限制,让广大城乡居民普遍得到实惠,试点取得了圆满成功。统筹城乡就业:就业各项优惠政策逐步覆盖到苍溪全县城乡劳动者,创造了更多平等就业的机会。在全县39个乡镇建立了面向城乡的职业培训、就业信息、就业援助等“三大体系”,建立了就业失业登记和劳动力资源管理“两项制度”,实施了“14”统筹城乡就业模式和“七位一体”农民工工作模式。试点结束时,苍溪县城乡劳动者新增就业3656人,9镇5园区城乡登记失业率3,较试点前下降1.5个百分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率90以上,较试点前上升5个百分点。

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根据广元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了“低水平、广覆盖、多档次、相衔接”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探索出全民社会保险的路子。组织12.58万人参加新农保,征缴保费3.69亿元。从17岁到96岁不同年龄段的人员都积极参保,劳动年龄内和超龄人员参保比达到2.4:1。全县有3.88万参保农民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均月待遇120元。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打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元制度模式,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管理“两统一”。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合二为一,新制定了《苍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原由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能整体划转劳动保障部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实现了归口和统一管理。苍溪县的医保制度在实施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就达73.9万人,为应参保人数的100。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39个乡镇设立了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17个村61个社区设立了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面向全国招考了50名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落实了873名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居民小组劳动保障联络员,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编制、经费全额纳入政府管理,社区、居民小组协理员和联络员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

12月上旬,由西南财大校长助理林义教授、川大和财大社保系主任蒲晓红、胡秋明组成的专家组一行四人到苍溪调研,对整个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充分,制度运行平稳,工作推进有力,群众普遍欢迎,效果好于预期。

(二)突出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就业效应充分发挥。

全面贯彻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结合广元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和地震灾害对我市就业带来的压力。一是积极构架就业政策体系。年初,我局深入项目建设单位、企业、乡镇(街道),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广元就业的形势与任务》、《广元市就业供求状况调查报告》等专题调查报告,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确立了“内援外稳”的就业工作基本指导思想。6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广府发〔2009〕29号),下发了公益性岗位管理、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规范职业培训、加强就业资金管理等6个配套文件,通过政策引导和促进就业再就业。二是广辟渠道扩大就业。结合我市实施产业承接转移、资源转化、重点及新上项目开工和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等经济发展战略,将“就业服务”贯穿整个产业和企业发展全过程,切实把产业、企业发展的过程变成帮助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的过程。

三是突出特色针对性规模化促进就业。在市域及全国14个广元籍农民工集聚地大力推广“14”统筹城乡就业和“七位一体”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模式。今年在苍溪县“九镇五园区”走出了以培训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以创业为动力、以企业为载体、以就业为目标的统筹城乡就业新路子,城乡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左右,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四是突出重点援助就业。市政府批转了《关于促进五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分别从政策、目标、措施、服务上进一步明确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工作责任,落实了具体任务,各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采取措施,全方位展开了对灾区群众、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被征地农民、高校毕业生专项就业援助。与600多家市内外企业合作,援助4187名高校毕业生、1379名就业困难人员、16.3万名返乡农民工、5.19万名灾区群众、7866名失地农民实现就业。五是加强培训促进就业。强化地方特色技能品牌培训,创建麻柳刺绣、白花石刻、剑门豆腐、苍溪猕猴桃、苍溪雪梨等广元地方技能品牌,形成培训促进就业与就业引导培训的良性互动。

六是着力创业带动就业。在全市实施创业促进就业工程,着力解决创业启动资金,小额贷款担保资金不足由国投公司解决,从而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小额贷款担保的瓶颈制约。搞好创业帮扶,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显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66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254,帮助1329人自主创业,创业成功率达53.5。七是提升配置服务就业。将“就业服务”贯穿整个产业和企业发展过程中,通过组织招聘-技能培训-指导签订劳动合同-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就业服务链”,切实把产业、企业发展的过程变成帮助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的过程。建立用工求职寻呼台、就业服务网络、《广元就业》专刊“三位一体”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初步实现高效、专业的就业服务。同时,建立“三位一体”服务与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促进扩大就业相融合机制,规范中介行为,加强就业服务管理,在全市形成市、县、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各民办、群团职业中介为辅助的大就业工作格局。

(三)狠抓扩面征缴,社会保险作用彰显。

一是强化扩面征缴。深入宣传社保政策,采取上门征收、银行代扣、电话催收等多种形式征收各项基金,建立征收、监察、执法联动机制,促进了参保扩面。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基金征收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千方百计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市55097名退休(职)人员参加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人均待遇增加156.1元,调整后基本养老金1027.8元。医疗保险方面,继续推进医疗保险监管改革。在明确“两定点”由政府公开采购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建立了关破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关系接续办法;建立了基本医疗异地就业结算办法;建立了鼓励参保人员“小病到小医院、大病到大医院”的就医机制;完善了医疗、工伤保险结算办法,将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缩短8年,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降20,将居民和职工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将居民医保起付线降低200元;将职工医保封顶线由3.8万元提高到8万元,居民医保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7万元(直接达到6倍),将补充医疗保险由15万元增加到18万元。三是提高统筹层次。

今年4月,我市全面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按照统一筹集资金、统一使用资金、统一管理资金的原则,失业保险统筹调剂功能显现,确保14970名符合条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切实提高工伤统筹层次,依据《广元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出台了系列的配套管理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建立了预决算制度。四是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从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全市按185号文件规定办理了1.09万名超龄人员的参保和待遇审批手续,征收养老保险费41078万元,人均月养老金达到532元。认真做好破产、撤销、解散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大力支持企业改革重组,并有力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合法权益。组织对广旺集团代池坝煤矿、建平机电工业公司等企业破产中职工的医疗、工伤保险的清算工作,已清偿到位医疗保险基金3818万元。五是继续推进医疗保险监管改革。淘汰了1家定点医院和1家定点药店,补招了2家定点医院和2家定点零售药店。新增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在物价部门规定的基础上统一下浮达22以上,卫生材料进销差价率、药品进销差价率以及新进药店药品价格进销差价率均在1以内。六是加强基金监管。强化对基金运作全过程的监管,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的现场检查工作。对旺苍、剑阁、元坝、利州等县(区)的自查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无新的挤占挪用和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七是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策。

(四)突出督查指导,劳动保障特殊政策全面落实。

采取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新闻会、市级部门督办会和组织巡回检查指导、定期督办通报等方式,以“五缓四降三补两协商一核销”为核心内容,创造性地落实地震灾后和金融危机特殊政策,有力地支援了困难企业。养老保险方面,截至12月底,全市第一批上报核销的16户因灾关破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金额376.2万元,第二批17户1811.29万元,已经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第三批申报核销84户困难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6113.15万元,已上报省社保局,待省上安排实地核查。全市共办理因灾缓缴养老保险费企业141户,涉及缓缴职工人数3万人,缓缴金额2.66亿元,因金融危机缓缴28户,缓缴职工人数1.08万人,缓缴金额2897万元。医疗保险方面,及时为困难企业办理缓缴,严格审批程序,政策覆盖面达70以上;为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降低缴费费率1;保障了在地震中受伤后续住院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失业保险方面,落实“缓缴、降率、补贴”特殊政策,先后帮助152户企业度过难关,政策惠及44000多名职工,切实避免大规模失业,确保了岗位不流失。

(五)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稳步推进。

将恢复重建作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加快发展的良机,以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在力度和速度上狠下功夫。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资金领导小组,抽调5名同志组建重建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积极创新向上衔接沟通、与相关部门和县区的互动互助、恢复重建督促检查等机制,强力推进灾后重建。二是高标准规划设计。在发改、建设、国土等部门的指导下,结合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进行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特别是对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机构上合理布局,在职能上完善加强,在服务上规范提高。各县区都编制了重建规划,县区按8000-12000平方米、乡镇按100-300平方米的规模落实了场地和资金,目前各县区都已进入施工或准备阶段。三是切实搞好培训。邀请发改、建设、国土等部门,对全系统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灾后重建专题培训。四是加强督促指导。严格实行一个项目一位牵头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张进度表“四个一”项目落实制度,全面推行局长-分管领导-科长-工作人员逐级负责、分线实施的“梯级管理模式”,对市本级的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对县区实行两周一通报。五是打造规范样板。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和机构名称、基础台账、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标准“五统一”的要求,着力打造规范化示范服务中心,以此带动全市的基层公共服务建设。六是积极争取支持。主动向上汇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争取灾后重建中央投资5.8亿元,本年度可完成投资50以上。

(六)狠抓劳务输出,农民工工作实现新突破。

搞好灾区重建与失业返乡农民工的对接、工业园区建设与失业返乡农民工供需对接、基础建设与失业返乡农民工供需对接,组织失业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9.8万人就地就近就业。充分利用浙江、黑龙江对口援建的机会,组织失业返乡农民工外出就业,向市外输出6.5万人。为进一步推进“七位一体”农民工工作模式,7月13-17日,市政府领导和分管秘书长带领劳动保障、财政、农劳等部门赴浙江省宁波、嘉兴两市,确立了政府间人力资源长期合作关系,建立了“21”和“1.51.5”职业技能培训合作机制,明晰了在长三角地区实施“重点突破、夯实基础、逐步扩大、全面推开”“七位一体”农民工工作模式的具体思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并代市政府草拟《关于鼓励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意见》(广府发〔2009〕23号),制定和完善了鼓励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各项政策。

(七)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认真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3月以来,紧密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的特点和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广泛深入动员,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入开展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专题调研活动,认真抓好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学习理论、解放思想、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整改落实、健全机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目的。根据梳理的21条意见和建议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并通过电视台和广元日报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工作创新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二是进一步丰富“创一流”活动内涵,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方面狠下功夫,认真分析研究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活动。通过落实民主集中制、开展民主生活会、参加帮扶村文娱活动,增强了领导班子团队精神;通过开展登山活动、深入企业调研、参观市容市貌、阅览画展、了解市情等活动,增强了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塑造了部门新形象。

三是狠抓机关效能建设。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将制度建设放在效能建设的突出位置,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做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出台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黄红牌制度、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度、效能投诉制、执法责任制、行政责任追究制、考评考核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理事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规范、行为引导到养成素质,建立起了追求效能的工作运行体系。四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确保依法行政。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原则,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按要求和做法进行了严格清理并规范了行政审批项目,制订完善规范政务中心大厅劳动保障窗口办结的审批管理方案,切实做到项目“七公开”,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运行体制,更好地发挥了行政服务的效能。五是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扎实搞好综合工作。深入推进党建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和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宣传,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舆论氛围;做好综治、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就业资金缺口大。虽然整体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但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力供给持续增加和就业岗位相对不足矛盾较为突出,城镇就业压力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同时存在。我市作为全省使用就业资金较好的市(州),今年在统筹城乡就业、失地农民失业保险、培训补贴等方面资金缺口达2亿元。

(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压力巨大。虽然今年我市社保基金征收完成情况很好,但存在很多特殊因素,如超龄职工参保缴费,在征缴的基金中占了很大比例,而现在已停止实行这一特殊政策,今后也就不存在这一块基金的征缴。受“5.12”地震和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参保企业的缴费能力明显下降,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的落实,导致一些企业的缴费主动性减弱,加之因企业破产改制经费不足,企业保费的征缴困难。

(三)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就业服务信息功能的丰富性尚未充分挖掘和开发,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性、整体性运作环境还未形成,不能满足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需要。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低,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不能满足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开展。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详细情况及待遇数据信息急需清理和规范,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查询、对账工作不能开展。医保业务经办软件开发滞后,设备老化,已严重不能满足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需求。

(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任务繁重。目前,尽管整体执法环境已有所好转,但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逃避社会保险义务、不按时支付工资等问题在部分用人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年年攀升,侵权案件不断增多,企业改制所带来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暴露,处理的压力和难度进一步加大。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劳动保障侵权投诉量增加,劳动保障维权任务十分繁重,人手不足。

(五)劳动保障基层服务能力不足。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滞后。服务内容、标准不规范,服务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手段单一、原始,导致整体效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