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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宣传,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县食药安委办公室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全县共有89个机关单位、84个食品企业(经营户)参赛,参赛人数1077人,其中机关796人,食品企业225人,社会公众56人,参加网络答题641人,答题卡答题346人。此次活动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荣获全国第三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奖。
(二)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各职能部门组织食品企业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企业自觉增强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编发、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为及时反映食品安全市场信息,充分展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编发食品安全信息46期(市食安办采用20篇),其中食品安全监管信息27期(市食安办采用13篇),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动态信息14期(市食安办采用7篇),上报食品安全整顿动态信息5期。为防范和减少野生蕈、亚硝酸盐、毒鼠强及高毒农药、食用草乌、农村红白喜事等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时了4期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社会监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在县城中心城区、乡镇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2600份,受理群众咨询5600余人,倡导健康向上的消费和消费维权文化。
二、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3月23日,我县召开了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对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与8个乡(镇)政府、10家成员单位签定了《*县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工作目标细化到各成员单位、乡镇,会上对20*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各乡镇与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监管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整合了监管资源,增强了监管合力。
三、强化措施,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为全面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行动,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二是通过门户网站卫生部等9部门的联合公告,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报纸报道1篇,电视报道4次,网络公布专项整治信息21条,营造了氛围。三是向社会公布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和食药监、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并先后4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确保我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取得实效。四是各级各部门对信息收集上报工作高度重视,实行专人负责,及时总结报送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取得的成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验。五是按照边查、边纠、边整顿、边规范的要求,建立了快速追查溯源机制、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条件审查关,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了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了自身管理制度,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市政府督查组的肯定。
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促进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县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各监管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各监管部门和乡镇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结合本部门和本地实际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县政府召开专题讨论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并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了督查。各监管部门、各乡镇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和企业(经营户)的培训,督促企业自觉增强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向社会公布了食药监、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按照边查、边纠、边整顿、边规范的要求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了蔬菜残留农药定期监测制度、畜产品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制度、食品质量承诺诺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深入推进。
五、做好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群众饮食安全。
为做好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群众饮食安全。在元旦(春节)、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火把节、国庆(中秋)、“祭祖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卫生、工商、技监、商务、农业、畜牧等部门开展了五次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了县城和乡镇的农贸市场12个次,小街温泉、高香生态园等旅游景点、渡假区10个(次),检查宾馆(酒店)和餐饮经营户49户次,食品经营户262户次,农药、兽药和饲料经营户42户次,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六、多措并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各监管部位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地开展了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强化源头管理,把好农产品质量关。农业、畜牧和水利部门加强对农药、兽药、渔药、饲料经营户的整顿,指导建立各种台帐和档案,规范农药、兽药、渔药、饲料使用行为。县工商局试点推行以“一检一码一卡一台帐”为内容的农资连锁经营售前报检打码识别制度,农业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强化了农药市场监管体系,确保我县高毒农药禁用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不定期对我县蔬菜市场及产地的蔬菜产品进行随机抽样监测,共抽检蔬菜样品10*个,其中农药残留超标37个,超标率为3.68。畜牧兽医局以“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行四改变饲养”、“建立动物防疫体系”、“提高畜牧兽医执法水平”、“改善人畜生存环境”五措施做大做强畜牧产业和加强对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共开展产地检疫54720头(只)屠宰检疫31033头(只),检出宰前病猪12头、病牛1头及病害肉933公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生猪“瘦肉精”监测,共抽检猪尿液200批,监测结果均为阴性,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的情况。县水利局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做好水产养殖病害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水产品生产和苗种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情况,重点检查水产品及水产苗种中氯霉素、孔雀万绿、甲基睾丸酮等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未发现使用违规违禁药品和添加剂的行为。
(二)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的监管,指导各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加工小作坊从原料、配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一查生产企业,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点产品,建立分类管理、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三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四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全年共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96户次,监督抽查食品56批次(其中合格46批次,不合格10批次),查处违法食品案件10件,罚款金额6.698万元。
(三)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县商务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生猪屠宰市场监管。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场内部管理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标准》,提高屠宰加工服务水平,保证加工肉品质量。着力加强屠宰场检验检疫工作,认真做好生猪宰前、宰中、宰后的检验检疫,严把入场检疫和肉品出场关,无“两证一标”的生猪一律不得入场,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肉食流通市场的监管,加强了对集贸市场、厂矿等地的猪肉经营和流动摊点进行巡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加工肥猪14936头,累计检出病害猪17头,按规定作了无害化处理。*县畜牧局深入八个乡镇对乡镇屠工进行了《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共有乡镇屠工315人参加了培训,保证广大消费者能够购买和食用到放心肉。
(四)食品流通环节整治成效明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紧紧抓住食品批发市场、批发户、配送户、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经营户等源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及时清查市场上的“三无”、过期、霉变、假冒伪劣等不安全食品。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保健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共出动执法人员748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580户次,抽样检测食品样本29批次,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39件,没收不合格食品143公斤,罚款6000多元。县粮食局认真履行粮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了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和粮食出库检验、和销售市场粮油质量监管。共检查农贸市场14个次,检查超市9个次,粮油收储企业1户,粮油加工企业1户次,个体工商户55户次,检查粮油222.8吨,保证了粮油食品安全。县盐务局进行了以“消除碘缺乏病”为重点的工作检查,使合格小袋盐进入家家户户,增强了群众自觉食用合格碘盐,抵制私盐的自觉性。加强了对行业用盐的监督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和旺季跟踪配送制度,杜绝了私盐、假劣盐品的流入,实行预约配送,服务到点,质量保证和社会承诺制。
(五)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监管。县教育局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加强学校食堂、饮用水卫生等的监管力度,抓好学生的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活动。做到“一不倒掉(留样不达8小时的不倒掉)、二不下锅(学校食堂用水和蔬菜未经检验的不下锅)、三不上岗(从业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上岗,不穿戴工作衣帽不上岗、未签合同不上岗)、四不进入(山茅野菜等四类高危蔬菜和食物不进学校食堂)。县卫生局严格餐饮业许可准入,进一步推进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大对高风险食品、高风险餐饮单位的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接待单位、城乡结合部餐饮经营单位、小型餐饮单位及建筑工地食堂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了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
(六)各乡镇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以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多方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乡镇令品安全领导小组的平台优势,利用街天、重大节庆日前,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堂、单位用餐食堂、旅馆餐馆和食品加工、零售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检查,进一步肃清的不良食品在市场的流通,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七、狠抓重点,农村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巩固和完善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对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督促和指导,做到机构、人员、制度、职责落实到位,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层层落实了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乡、村三级食品监管网络,把食品监管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营造了农村食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的良好市场环境;开展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督员培训,提高了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着力完善“12315”举报点网络,加强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点建设,为有效打击农村生产、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宴席监管。各乡镇建立健全了农村群体宴席监管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把农村集体宴席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加强了乡镇、村、组对农村集体宴席报告制度落实的重视。县食委会办公室印制15000多份农村家宴申报备案表和2500多份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登记表,3000多份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相关制度下发到农村各集体食堂。并在各乡镇举办了农村厨师培训,进一步消除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隐患。
(三)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以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为契机,建立和改造农村食品药品经营网点,累计建成“万村千乡”农家店103个,举办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店长培训会,取得了店主满意、农民满意、上级满意的良好实效,使之成为我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终端和为“三农”服务的前沿阵地。
(四)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推广运用到全县的食品行业,促进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在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管理制度落实,小街镇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年来,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的共同努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没有”: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起因食品安全问题致人死亡的事件,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物中毒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因有害食物而致病致残的事件,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得到保障。
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我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不建全,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差,技术力量薄弱,不能满足目前工作需要。
(二)仍有部分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按规定要求的各种台帐记录不全。采购索证索票台帐登记不全,记录简单。
(三)市、县机构改革尚未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尚未交接,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四)监管协调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九、明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按环节监管、分兵把守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监管到位,将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工作。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四)认真组织好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五)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形势,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
(六)继续推进农村食品药品“三网”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和监督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集体宴席的管理,消除和减少农村食品安全隐患。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的综合监管和质量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单位诚信自律,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整顿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