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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审批管理发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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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审批管理发展总结

一、深化规划编制,严格规划控制

一是提升城镇整体形象。以规划为抓手,重点推进我县城乡建设,突出城乡规划的重要作用,开展改善人居环境的研究。为了使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逐步提高,我县委托攀枝花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编制完成了*桥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石龙坝乡的集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也在年内完成。

二是完善规划编制与审批体系。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在内的完整的法定规划体系,进一步加强各领域各层次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确保城乡规划逐步覆盖到全县,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定的规划依据。

三是优化土地配置。以国土部门土地利用总规修编为契机,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和各镇(街道)总体规划,加强城乡规划与国土部门土地利用总规的衔接、近期建设项目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确保“一轴、两片、一带”的带状组团式结构空间形态,保障城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四是加强道路等基础设施的用地控制,进一步加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与公交规划、交通管理规划的协调,加快推动形成畅通的城乡交通网络。

五是加强规划控制。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进行各项工作,我局规划股根据《城乡规划法》的工作程序,对修房住户进行放线;对于违法建筑我局规划监察大队在第一时间发出停工通知书;对于难以解决的住户,我局采取相关的法律手段,从而强化规划的控制。

二、县域规划工作顺利实施

(一)我县自总规及详规编制完成后,在建设过程中都基本严格按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建设管理,规划建成区约3平方公里,目前正在实施我县a片区、*桥片区的开发建设,该片区建设规划是在“*县城中心区—荣将修建性详细规划”a片区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根据*桥片区的自然山水、地形、地貌及周边建城区的实际情况经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讨论,反复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多次修改后按法定程序对规划进行了审批。该片区规划总用地516.11亩,其中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的用地269.04亩,征地预留地53.39亩,拆迁安置地11.83亩,行政办公区49.9亩,开发建设用地131.95亩,规划实施的内容有9条路(分别是1条36米迎宾大道、1条28米道、1条24米道、1条6米道、2条15米道、3条12米支道),4座桥、1个市民广场、1个农贸市场、1个停车场、1.3公里河滨景观道、3个拦河橡胶景观坝及4.86公里长的河堤改造工程。

*桥片区规划的实施对加快我县城市建设步伐,全面缓解我县老城市政压力,改善县城总体面貌和居住环境,进一步完善我县城市功能,加快推进我县建设亚热带山水园林城市的进程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已初步完成*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月初,根据县城至荣将修建性详细规划a片区及*桥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情况,我局委托攀枝花市规划研究设计院编制用于指导管理我县*桥片区建设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完成初设方案,我局于2009年7月7日邀请市规划局及县国土局、发改局、建设局的领导及专家对该规划进行初评征求意见,并提交县委、政府审查。

三、理顺关系,强化措施,确保规划的前置审批

(一)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系统工作,任重道远,需要部门间的相互支持与配合,规划管理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实施,今年我局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继续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加强日常工作中与土地、城建、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相互的沟通与联系,在市规划局指导协调下,在县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我局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商有序、严格执行“一书两证”这一《城乡规划法》的核心制度,目前基本做到了未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改部门不予审批项目;未取得用地规划条件,土地中心不予招、拍、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使我县用地规划管理等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继续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制度,增强规划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化原则

为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实施“阳光”规划,提高市民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以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基本原则,进一步推行了规划审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县规划局规划许可审批须知》和政务公开公示栏,做到规划报建、审批公开化、规范化,坚持执行规划审批前公示及批后向社会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规划和公众利益的实现。

(三)强化管理,有力推进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一书两证”是规划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努力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审批程序,严把“一书两证”的审批关,1月—11月份共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185份,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申请表24份,选址意见书25份,停工通知书7份,拆除通知书6份,改正通知书3份,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四、扶贫工作圆满结束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十一五”农村扶贫开发进程的决定》(华发20062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社会帮扶力度,提高帮扶水平,形成扶贫开发强大合力,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确保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扶贫目标如期实现。我局领导不怕艰苦、不辞路途遥远,深入挂钩扶贫点,走访了马鹿麻窝荡自然村,对麻窝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并针对该村的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帮助他们早日脱贫的发展思路,并及时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使2009年度的扶贫工作圆满结束。

五、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我局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学习实践活动自2009年3月20日正式展开,到2009年8月底结束。我局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积极行动,突出主题,结合实际,务求实效,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深入开展。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找准了问题、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激发了干劲,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结合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章》及“十七”大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紧密联系实际,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为全面推动各项城乡规划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我局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津补贴规范发放和招待费管理规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省、市、县关于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建立健全一套比较完备的节约增效规章制度。

七、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全年城市规划管理实施情况,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城市规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仍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原老城内建筑密度过大,人居环境相对较差。

(二)道路等级偏低,道路狭窄,线形不畅。

(三)城市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道路、广场、绿地、停车场、公厕以及文化娱乐设施等,未合理分布或严重不足,已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致使遗留问题时有发生。

(四)规划管理执法力度不够强,加之市民的规划意识程度不同,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现象在我县还时有发生。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县十一五期间城镇规划发展建设纲要,切实履行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同时从我县的实际出发,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围绕“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档次”的工作思路,完善城市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塑造城市的空间环境和特色,凸现城市个性,打造“魅力*”;优化、完善各类规划,扎实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通过开展多途径、多层次、多形式、有重点和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强化规划法律意识,纠正城市规划法执行中的多种错误观念,扩大全社会和广大城镇居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晓面,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提高建设单位、开发企业的规划意识。

(二)进一步完善我县规划的编制力度

1、计划在2010-2012年内完成我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2、按计划督促乡镇逐步完成我县乡镇规划的编制任务。

(三)加强我县城镇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我县总规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我县城乡规划执法管理力度,逐步提高我县城乡规划管理的覆盖面,坚决遏制破坏城市规划的乱修乱建行为。同时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阳光规划”,逐步建立完善我县各乡镇的规划编制,结合*县“十一五”规划,积极稳妥、科学健康的推进城市进程。

(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县规划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加大制度的落实力度,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提高办事效率。

(五)注重规划管理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加强规划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有计划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