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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强化基础建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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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强化基础建设总结

一、去年工作总结

去年,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拓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事业,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各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绩,在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一、突出重点,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司法厅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等方面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办公条件及工作质量。去年又招聘4名公务员充实到各基层司法所,目前,我县共有直派所16个,三个街道和中心镇配备了2名以上司法行政编制人员,其它乡镇至少有1名司法行政编制人员。同时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考评,年初细化量化各项工作,制定了较完善的考核细则,平时加强督查,年终在自评的基础上,由相关科室逐项进行打分,把考核结果同年终奖金挂钩,并通报所在乡镇。

2、扎实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利用村级组织换届的契机,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组织、指导镇、乡(街道)开展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对全县415个行政村、12个社区、130家企业和2家市场的调委会进行了健全和完善,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的组织基础。

3、抓好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调处,全县各镇乡(街道)每月二次排查的工作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完善,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去年,全县共调处民间纠纷1316件,调结成功1285件,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7.6%。

二、主动协调,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为了减少重新犯罪,去年初,对期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了专项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切实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归正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查找下落不明的归正人员,掌握其去向。去年,我县归正人员一共364人,其中刑满释放355人,解除劳教人员9人,全部造册建档,除1人脱管外,363人得到了安置,落实了帮教措施。通过加强教育、及时回访,帮助归正人员重新就业,减少了重新犯罪人数。去年我县的重新犯罪率为2.64%。

2、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深入调研,做好启动准备。我局多次组织班子成员、业务科室人员和乡镇(街道)领导、司法所长赴县齐贤镇等地考察。同时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排查摸底,对矫正对象进行核查、清理、登记。五月中旬,组织全县各司法所所长进行了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培训,12月又进行了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二是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组织网络。县领导、县编委对社区矫正工作十分重视,县成立了副县长何龙为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村和社区居委会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形成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三是依法规范,完善工作制度。县两办及时出台了《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四部门联合制订出台了《县社区矫正衔接和协调工作的若干意见》、《县社区矫正工作检察考察暂行办法》、《县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量化、细化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四是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交接。八月初,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召集成员单位进行认真研究,确定羽林街道和儒岙镇为社区矫正试点乡镇,先行一步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局领导率业务科室人员多次深入试点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帮助,确保试点工作依法、稳步、有效推进。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紧接着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在全县推开这项工作。为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我局三位领导各率一组分片进行指导督促,其余各乡镇(街道)先后召开动员大会及交接仪式,到12月中旬,全部完成了和公安派出所顺利交接。五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方面通过媒体进行报道宣传,在《今日》刊登社区矫正的基本知识,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另一方面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向全县16个乡镇(街道)发放了介绍社区矫正知识的宣传资料1000多份。

至去年年底,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8人,其中缓刑385人,假释19人,暂予监外执行19人,剥夺政治权利15人,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严格依法进行管理,无重新犯罪。

三、紧贴中心,普法依法治理抓落实

1、结合县委县府中心工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起草、下发换届选举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规范依法选举程序,指导面上工作,以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由局长叶钟带队,局班子成员分路将《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法制宣传手册》及宣传卡、宣传挂图等法制宣传资料免费送到各镇乡(街道)司法所,并由各司法所立即转送到各村选民手里,确保选举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隙一处、不虚一时、不漏一人。结合“民主法治村”创建,开展法制文艺、法制图片、法制光碟等载体送法下乡活动,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2、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我局与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法治办联合发文《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对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行了具体部署。通过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制培训制度等具体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县法治办、县司法局与县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公务员进行《劳动合同法》和《物权法》学习和考试,参考率达99%。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我局与县委宣传部、县经济贸易局等单位联合《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进行了具体安排。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的能力,提高了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企业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去年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年初,经各乡镇(街道)申请上报,县创建考评小组审核征求一票否决单位意见,以县法治办的名义审查公布了我县第三批三星级“民主法治村”23个。又有5个村被市“民主法治村(社区)”考评小组评为四星级“民主法治村”,儒岙镇南山村被省司法厅、民政厅评为了五星级“民主法治村”。年底,又有39个行政村通过了三星级“民主法治村”审核,我县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比率将达到82.6%。

5、认真抓好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运用各种阵地、各种媒体和舆论工具,特别是充分发挥好县局《法制宣传》和《今日》“司法在线”、电视台“百姓看法”等专栏的作用,认真开展与居民生活、工作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着力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12月4日,由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在县人民医院大门边举行了大型现场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

四、加强管理,法律服务工作抓规范

1、抓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和落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社区、村结对,每月一次在结对社区、村坐堂解答,组织律师参加“阳光文化山里行”活动29人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2、完善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和考核。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所进行检查,与各所的主任、合伙人谈话,督促各所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做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审核工作。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市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通过走访、听庭查卷等形式,检查、督促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提高业务能力。完善和规范投诉查处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实行重大敏感案件汇报督查制度,强化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涉及一方社会稳定或群体性案件中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

3、公证工作健康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工作继续健康稳定发展。

去年6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87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238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13件,民事案件1021件,行政案件29件。接待咨询1069人次,代书504件。5家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0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713件,接待咨询1410人次。去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739件,其中涉外公证441件、涉港澳台公证20件。

五、便民利民,优化法律援助服务

1、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名称进行了统一,明确了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主要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站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

2、积极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真正做到满意在基层。扩大了接待窗口办公面积,把窗口当成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地方,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编发《法律援助指南》,在显眼位置公开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残疾人、农民工等人群开辟“快速通道”、“绿色通道”。同时加强“148”法律服务专线窗口建设,热情接待,优质服务。

全年,县“148”法律服务中心累计处置来电来访2179人次,咨询解答1795件(来电488个、来访1307次),上门服务50件;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3件,其中刑事案件42件、民事案件101件。

六、服务大局,竭尽全力做好维稳信访工作

去年以来,我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组织、整合本系统资源,全力为党委政府分忧,做好维稳信访工作。

1、积极做好全县维稳信访应急工作。村级换届选举期间,县局成立村级换届选举应急分队;全国和省、市、县“两会”和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专门由一名副局长参加县应急小组带队工作,县局和各司法所出色完成了村级换届选举、各级“两会”、北京“两奥”等应急任务。

2、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信访工作。完善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和下乡律师随同制度,配合信访部门参与处理信访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组织律师积极配合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律师有50多人次参加全县信访大接访活动。局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接访律师积极认真负责,在接访活动中起到了应有作用。

3、及时妥善处置伤残军人上访,做好退伍老兵的法制教育工作。想方设法做好伤残军人思想稳定工作,根据其实际困难,局领导班子想尽一切办法,率先为本局所负责的伤残军人解决就业问题;积极参与做好退伍老兵的法制教育工作,局领导亲率2名骨干律师与退伍老兵进行法制谈话,就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释并进行思想沟通,稳定老兵们的思想情绪,取得良好效果。

4、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介入、服务信访案件的调处与解决。突出的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参与解决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拓宽调解范围,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将信访案件的化解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并将法律援助介入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实现有序上访、依法上访、理性上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外,我局还重视发挥公证职能,对县政府七星街道侯村土地征用公告的过程进行公证,为一家人超市的相关当事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委托书进行公证,为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维稳信访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便利和服务。

七、树新形象,队伍自身建设抓提升

1、精心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年初,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局党组讨论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高举旗帜、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深入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新党章,努力在“七个深刻领会”上下功夫,真正做到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广大党员和群众掌握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基本内容。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加全县“百场宣讲进基层”、“千名干部进农家”、“万名党员作表率”等活动。

2、扎实开展“满意在基层”主题实践活动。县局对这项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实施。重视做好联系村新林乡银星村帮扶工作,积极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活动,局班子成员通过在结对联系村、困难户蹲点调研、座谈交流、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联系村、联系困难户解决实际问题。5月中旬,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赶赴联系村新林乡银星村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为他们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帮助他们清除杂草、修复渠道,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5月28日,县局开展“机关开放日”活动暨行风效能建设座谈会,代表们都表示加深了对我局工作的了解,同时也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年底前局中层以上干部分别走访慰问了联系村村的低收入农户和困难群众,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3、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切实抓好治本抓源头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行风效能建设,开展纪检组规范化建设,建立工作台帐,实施机关效能、上班纪律定期检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好为民机关。加强社区共建,深化文明创建工作。

4、抓好队伍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继续坚持和深化周一学习日制度,全面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认真抓好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任务教育,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鼓励不断掌握新知识,营造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规范内部管理,使队伍素质和工作效能有了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