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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普法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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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普法治理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一)及时调整普法机构,明确普法责任。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对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在认真研究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部署。三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第8号令)、《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相关法规,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审计复核、审计业务会议、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审计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审计业务工作,我局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审计科学发展的要求,查缺补漏、修订完善,努力建立一套能覆盖审计业务运行全过程,与时俱进、行之有效、有利于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制度。

(三)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活动。为做好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的准备工作,根据市审计局和区普治办的安排,今年上半年,我局抽调人员,对业务学习情况、2013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审计行为,提高了审计质量,降低了审计风险。

(四)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权力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为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保证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清理权力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对本单位政务、事务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处罚种类、受理条件、维权渠道等。全局共清理行政权力事项65项。其中,行政处罚类49项,行政强制类1项,其他行政权力类15项。三是编制权力流程。结合审计机关实际,本着“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按照不同的权力类别,编制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共编制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16份。其中:行政处罚事项流程图1份,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1份,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流程图14份。

二、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13年,我局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规为重点,切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审计的能力。

(一)领导带头学法。一是局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做到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局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审计人员认真整改,努力提升整个机关的审计执法工作水平。二是领导干部积极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举办的新条例、新准则学习培训班及区级相关部门举办的法制讲座、创新社会管理培训和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培训。同时,充分利用支部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机会开展依法行政、依法审计教育,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维护审计法律权威和意识和依法审计的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审计及相关法律法规。一是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专题培训,或以举办内部培训和讨论活动、向审计干部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对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第8号令)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其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学深学透,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在贯彻执行新条例、新准则过程中,及时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向市局法制科沟通咨询,确保执行到位。同时,我局抓紧清理现行业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时废止、修订与国家审计准则不一致的内容,确保各项内部制度与新准则、新规定有效衔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认真学习会计法、预算法、公司法、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税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为此,我局继续坚持给每个股室征订一套《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方便审计干部学习和查询相关法规条文。同时,还为各股室增订了《中国审计》、《中国审计报》报刊杂志,让审计干部及时学习了解新的审计法规和审计政策,学习先进地区的审计经验,促进打开工作思路,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四是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保证审计机关依法行政,确保被审计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今年,我局按要求组织6名审计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对上述法律法规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学习并通过了考试,取得了执法资格。目前,我局全体审计人员均取得执法资格。

(三)深入学习宣传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以听讲座、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今年,通过领导干部在线知识培训、公务员职业道德知识培训、OA(审计管理系统)培训系统,全体审计干部自觉学习了《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保守国家秘密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四)积极开展财经、审计法规宣传活动。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注重《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被审计单位了解相关的法律和规定,监督审计执法情况。如在审计项目进点时,召开由被审计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计见面会,宣传《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权限等进行宣传;在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予以沟通,并对相关规定予以解释和说明;在审计项目结束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征求被审计单位及领导的意见,说明查出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宣传,积极争取各单位、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其遵守财经法纪,依法依规接受审计,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一年来,我局坚持把“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列为积极配合推进全区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责范围,在《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一是从促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出发,牢固树立一体化新理念,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二是从实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出发,全面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三是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出发,切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事项的审计;四是从促进领导干部权力依法运行出发,继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是从服务效能政府建设出发,进一步加大绩效项目比重,积极推进绩效审计。

全年计划项目27项,截止11月中旬,截止11月25日,已完成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63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821.4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564.13万元,审减工程造价1,14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7条,提交审计信息109条(篇),被批示或采用61条(篇)。同时,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圆满完成了政府二级公里收费还贷及里程审计核实、基层乡镇社区文化改革发展专项审计调查等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人员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带来的学习培训系统性不强、深度不够的问题;深入农村基层、深入企业、社区宣传审计法规,加深社会大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认识等方面还做得不够;执法过程中一些工作细节还有待改进,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契机,不断改进完善,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2015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全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审计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审计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努力推进审计事业发展,为争使我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服务和保障“再造一个新”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