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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研究制定应对金融危机的价格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部署,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我们在认真分析研究经济形势和价格形势的基础上,结合物价部门职能职责,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全市各地物价部门要把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今年价格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出实招、出真力、出成效。《意见》翔实、具体、操作性强,得到了各地的及时贯彻落实,也得到了省物价局的充分肯定。
二是落实灾后重建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程。出台了灾后重建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价格的优惠政策,一次性免收因地震灾害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居民户口簿、暂住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驾驶证、拖拉机行驶证、拖拉机驾驶证、婚姻登记证、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土地登记证、老年优待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卡)、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工商(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其工本费一次性免收,同时免收房屋户籍管理费等办证查询费。为鼓励工商企业投资经营、恢复生产,对地震灾区新建注册的工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本费,免收收养登记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环境检测收费减半收取,重新调整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费收费标准。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支持了灾区重建工作,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
三是落实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促进商业经济快速发展。按照上级价格部门的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各地物价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征求水、电经营企业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商业用电与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同价方案和商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方案;按照“补偿成本、合理受益、节约使用、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供水、供电价格调整,简化水、电价分类,实行商业用电与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同价和商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切实减轻经营企业经济负担,促进商业经济快速发展。
四是落实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营造良好招商环境。对落户三园区规模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督查有关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按照市政府的规定落实水、电、气优惠政策。对园区外的重点引资企业,积极会商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参照区内优惠政策执行。真正做到企业引得进、留得住、关爱好、发展快,使我市成为招商企业向往与依恋的乐园。同时,我局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000万元的基础上,重点对招商引资企业进行了跟踪服务,定期了解有关部门收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引资企业能够把精力放在生产发展上。
五是开辟特色农产品绿色通道。督查交通、畜牧等部门免检验、检测、免疫费、过路过桥费,其它收费优惠50%,以有效措施稳定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和供应,降低农产品的生产销售成本,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农业生产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繁荣。
(二)把好调控力度,推进价格改革进程
一是严格把关,合理疏导医疗服务价格矛盾。针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方案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为进一步理顺医疗价格关系,我们会同市卫生主管部门历时9个多月时间,在调查测算,征求专家意见,进行模拟收费,召开简易听证会的基础上,对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疏导。在275个修订项目中,价格上调的160个,价格下调的85个,完善项目内涵的26个,补充定价项目的4个。新增和修订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共4176项,其中省管83项、市管4093项。新的医疗价格政策实施后,我们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检查,搞好了宣传,确保了新政策的平稳实施。
二是积极研究,制定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的政策措施。针对去年下半年以来生猪价格持续下跌的严峻形势,及时组织人员到农村和养殖场进行调研,代政府起草了“研究制定生猪发展长期扶持政策,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伤害农民利益”的议题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供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市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办法(试行)》,并动用部分价调基金解决冻猪肉储备补贴问题。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7月份我市猪肉价格结束了持续低迷的状态,环比首次呈现上涨,进入8月猪肉价格快速反弹,环比大幅上涨33.2%。目前,我市生猪价格稳定在每斤5.8元,仔猪价格稳定在每斤6.5元,猪肉(去骨一级)价格稳定在每斤*元左右的水平。
三是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扶持生产发展。对市农业局、船山区农业局、唐家乡政府、富荣蔬菜公司、颐生元农业公司在船山区唐家乡和新桥镇新建的5个蔬菜基地(规模:7002亩)项目,以及膘榜食品公司、丰顺生态农业公司在船山区复桥镇、西宁乡新建的2个能繁450头优质母猪养殖场予以了资金扶持,已拨付补助资金200万元。省物价局局长邵小龙来我市调研农产品价格时,对我市积极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猪、蔬菜基地建设,保障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价格稳定的作法予以了充分肯定。
四是加强价格监测,掌握市场动态,做好预警工作。重点落实了大米、猪肉、禽蛋、食用油、钢材、水泥、红砖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同时,还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对医药卫生用品及其相关物品价格进行了应急监测和预警。在监测价格、掌握数据的基础上,还通过时点分析和季度分析,有效地预测了我市粮食、农资、主副食品、生猪和钢材、水泥等重要商品价格走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强化价费监管,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一是清理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们按照《*市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先后对3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共48个项、*6个目、455个标(不包含质监、环保和林业系统的若干个标),24个服务性收费单位共44个项、*4个目、437个标(不包含质监、环保和测绘系统的若干个标)进行了逐一审核。对审核确认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分服务性收费,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分中心采用电子显示屏或电子触摸屏的形式予以了公示。对未进入政务中心的服务性收费单位,由各相关单位采用公示栏的方式予以了公示。同时,我们还会同财政、纠风办等部门对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二是清理中介服务收费,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以“纠正强制收费行为、规范垄断收费标准、限制恶性竞争行为”为原则,会同民政、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对*城区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培训学校进行了清理,共清理中介机构及各类培训学校87个,纠正收费不规范的6起。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收费公示制和登记备案制度,引导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收费年审,促进收费行为规范。今年我们没有因省上取消年审收费而放松对年审制度的落实。而是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抓好年审工作。在审验中,我们既坚持全面审验,消除死角,又注意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教育、医疗、住房建设、涉企、涉农收费和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以及农民工培训等方面的收费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进行清理、检查。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规范和纠正。
四是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促进政策透明。坚持和完善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改进公示形式,调整公示范围,充实公示内容,强化动态管理,健全配套措施,确保公示制度发挥作用,以帮助各收费单位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我们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8号令),要求各生产销售企业及广大个体工商户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即在醒目位置标识当日销售产品的规格型号和价格,不得利用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使老百姓明白购买、放心购买。
五是强化执法,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重点围绕“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电力价格、化肥价格、电信收费、涉农收费、涉企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与重点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防控甲型H1N1流感期间相关药品与器材等市场价格巡查。共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453个,其中立案31件,查出违价金额3947万元,实施经济制裁322万元。
(四)创新工作机制,构建价格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积极发挥价格协会作用。我们以“价格公共服务进万家”为载体,以构建价格公共服务体系为契机,以价格协会为依托,积极建立价格协会会员联系制度,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落实服务责任。年初由价格协会联络员与服务单位按照《*市价格协会章程》的规定,签订《服务协议》,联络员对联系单位实行对口服务,定期向服务对象提供国家价格收费政策依据及相关价格信息、资料,实施跟踪服务,协助其处理价费事务,规范价格行为,协调相关价费矛盾,帮助其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并形成一套覆盖广泛、运行良好的价格体系和机制。
二是积极探索化肥价格监管服务新方法。针对化肥价格全面放开后的新情况,将化肥价格明码标价作为监管工作的切入点,重点从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入手,促进化肥市场有序竞争和公平交易。我们按照“物价部门统一格式、企业统一制作”的模式,率先在*华润万通化工分公司、射洪县泰和农资有限公司、射洪县嘉丰农资连锁公司等3家企业的200个经(直)销点,推行了“化肥价格公示牌”,并将这些经(直)销网点逐一登记备案,定期进行巡查。通过推行“化肥价格公示牌”和定期巡查制度,既促进了化肥价格信息的公开,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又提高了化肥经营户的价格意识,规范了化肥经营户的价格行为。
三是加强价格宣传和信息服务。除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外,还通过编辑简报、办好网站等形式广泛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对待我市价格形势和发展趋势。特别是宣传政府及本部门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防止社会不当炒作,避免群众恐慌心理。到目前为止,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98条,编发《*物价》简报23期,编发《*市相关商品应急价格监测快报》82期。
四是强化价格认证服务。我们通过改进价格认证服务,提高工作质量,满足了社会各方面需要。1-11月全市共完成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和价格咨询业务1146件,标的总额6928.08万元,其中: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直接办理61件,标的总额5312.53万元。为各级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判案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收费)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五)加强价格法制建设,着力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价格法规公示制度。认真执行和转发省物价局印发的《*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和《*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
二是严格执行定价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进一步明确听证的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调整*市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认真落实政府定调价和价格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审理)制度,坚决制止越权定价、不执行规定价格、违反规定程序制定价格和实施价格处罚的行为。
三是严格定价成本监审。重点对我市医疗、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等4个行业7个单位进行了成本监审,累计监审总额达44608.05万元,累计核减不合理成本8381.61万多元,为价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高依法治价水平。依据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文件精神,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和“谁制定,谁负责”的方法,先后对1991年以来涉及物价管理方面的并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本部门名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方位清理审核,其中涉及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的规范性文件36份,涉及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72份。在清理审核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出拟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37份,拟废止的范性文件46份,拟失效的范性文件25份。
五是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活动。积极指导区县物价部门开展创建“规范化县级物价局”、“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规范化价格监测中心”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物价干部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六)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抓好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并重点在整改落实上狠下功夫。局党组针对分析检查阶段查找出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在边学边改、边议边改的基础上,本着对于整改条件成熟的立即着手整改,条件不具备的,提出近期、中期、远期方案目标,待条件成熟时予以落实的原则,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予以了实施。
二是认真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按照省委书记刘奇葆关于“四个特别”的要求,带头讲学习,讲发展,讲大局,树立科学发展观。带头落实和遵守有关规定,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深入开展“部门帮村、党员帮户”扶贫解困帮扶活动。局党组把扶贫解困帮扶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明确1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继续抽派1名科级干部驻村帮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6次带领有关科室人员到帮扶村调查和走访,与贫困户、老党员、村干部座谈,了解社情民意,指导生产发展,帮助排忧解难。协助新桥镇顺江村发展大棚海椒蔬菜1200亩,协调解决水毁桥复建所需物资约40万元。市局机关20余名中共党员与联系村贫困党员和群众建立了联系制度。先后向联系村18户困群众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价值达*200元。
四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了对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专项治理和执行《党政干部任用条例》的大检查,狠刹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针对价格工作的新特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提高了价格干部自我防范、自我约束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是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采取选送骨干进党校或专业班培训,安排下派锻炼等多种形式,培养物价干部。先后选派2人次参加了国家级培训,20余人次参加了省级培训,50余人次参加了市级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物价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物价队伍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面对今年严峻的经济与物价形势,我们依靠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重点对如何发挥价格杠杆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5月7日,省物价局局长邵小龙来我市视察时,对我市政府和物价部门积极围绕省委“两个加快”发展目标,切实采取措施,应对金融危机,止滑提速,确保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作法及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5—7月,市委专门安排巡视组对我局领导班子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及履行职责和行业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巡视。在听取汇报、广泛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我局领导班子建设及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市委、市政府领导也在多次听取汇报后,对物价部门在狠抓价格调控稳定工作的同时,积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软环境改善方面所做的贡献予以了表扬。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的肯定与表扬,既是对我们的信任,更是对我们工作的进一步鞭策,我们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发挥好价格职能作用,努力为*“三个加快”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当前价格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调控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1-*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了0.7%,涨幅比去年同期回落4.4个百分点,与全省持平,比全国高1.8个百分点。但在拉动内需和稳定市场物价等方面,仍然表现为调控措施偏弱。特别是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使我市调价的压力增大,群众的心理预期减弱。
(二)价格秩序的整顿还需进一步强化。我市价格和收费方面总体来看比较规范,但在个别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乱涨价、乱收费现象。
(三)整体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少数干部不注意学习和充电,使工作缺乏创新意识;新进人员业务水平不能高,与从事的业务工作不相适应;大部制改革又一次冲击物价机构,使人心难以稳定。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物价系统整体合力的发挥。
(四)在价格执法过程中技术手段落后,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价格法律意识淡薄,不配合执法、干扰执法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20*年,我局将围绕市委“三个加快”的发展目标和“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工作方针,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在本级权限内采取必要的价格调控措施,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是切实做好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重点围绕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抓好电力、天然气等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三是切实强化“三农”服务。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加强化肥、农药、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监管,加强涉农收费检查,防止坑农损农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以宣布涨价、促销等为手段制造紧张气氛、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发挥市、县(区)两级价格监测网络作用。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作为监测的重点,及时反映价格波动情况,防范区域性、时段性以及重点商品的市场价格异动,保持市场价格的平稳运行。
六是加强舆论引导。及时传递价格信息,跟踪价格热点,利用会议、简报、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形式广泛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对待价格问题,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
七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开展“党员先锋”工程,发挥党员示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纯洁、高效、务实。
四、对明年价格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认真分析明年的价格形势。价格部门只有在正确研判今年价格形势,掌握当前影响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把握明年的价格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建议省局以后每年组织召开有专家学者和各级物价部门领导参加的价格形势研讨会或分析会,认真分析我省的价格形势和走势,制定我省来年价格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向。
(二)尽快完善价格调控措施,增强价格调控手段。在今年拉动内需和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滑中,暴露出我们物价部门在调控市场物价水平方面,措施不多,手段不强。应进一步完善市场放开价格监管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价格应急方案。
(三)加强对基层价格工作的指导。全省实行扩权强县以来,省局如何加强对扩权县的工作领导,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市(州)如何加强对扩权县的工作指导,为县域经济服务,是目前摆在我们各级价格部门一项新课题。建议省局在全省已实行扩权强县的县(市),抽选几个县搞试点,积累经验在全省推广。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队伍的形象。建议省局每年定期组织各级物价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各级物价部门队伍作风建设和干部廉政建设工作指导,使各级物价队伍真正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