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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诚信经营    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启动放心示范店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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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诚信经营    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启动放心示范店活动情况

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启动放心示范店活动情况

启动“放心示范店”工程,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生产力发展,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对国家有利、对社会有利、对企业有利、对群众有利的民心工程。因此,2005年我局在省局、市委、市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在市城区、XX县、XX县选择了46家“经营规范,商品放心”的“放心示范店”进行了试点。经过一年的探索,我们回头看,总的来说是喜忧参半,有待“放心示范店”工程有等进一步的规范和巩固。

一、具体做法

(一)领导重视,各局都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局消保股、县消委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评选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工商所和消委会分及相关经营者,并分片召开经营者座谈会,宣传开展“放心示范店”活动的意义和争创条件。开展调查摸底,广泛听取各阶层人士对参评单位的意见。直属分局还特别要求参评的“放心示范店”必须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培训并予以聘任的企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员1名以上。

(二)各参评经营者自愿参与,根据评选标准结合自身实际,逐一对照,符合要求的提出参评申请。

(三)各工商所、消委分会对提出申请的经营户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巡查记录、经济户口、消费者投诉和是否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等情况经核实后将遵纪守法、表现良好经营户进行推荐。

(四)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各所、各分会的推荐意见,通过严格审查、仔细评选,评出了以食品经营为主的“消费者放心购物示范店”。

(五)召开现场会,对荣获“放心示范店”称号的经营户现场授牌,要求这些获得“放心示范店”荣誉的经营户一要强化自律,继续做好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工作;二要建立重要商品“场厂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三要严格施行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四要建立健全商品质量销售责任制度;五要建立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检测室,配备自检设备,规范自检行为;六要对经营的散装食品要符合规范的要求;七要自觉遵守国家“三包”规定,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真正起到示范店的作用。

(六)对已命名的“放心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出现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实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或是连续两次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的,将立即撤销此荣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开展试点工作的46家“放心示范店”正活跃在全市,他们正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放心示范店”工作开展以来,对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诚信规范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企业的诚信度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企业经营业绩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有的经营者虽然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了一些制度,但并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来执行,行同虚设;二是有个别的经营户对法律法规认识淡薄,对“示范店”这块金字招牌认识不到位,把这块招牌当成企业的商业广告。

三、下步工作安排

2006年,“放心示范店”活动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将坚持“四个一批”作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一是巩固一批,对2005年已命名“放心示范店”加强督促检查,提升创建质量,继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确认一批,对基础条件好,通过一定的引导培育即可达标的商店特别是农村商店,首先确定为创建对象,进行重点培育,达到创建要求即实施确认授牌,确保创建进度。三是整改一批,对基础条件一般,需要通过培育改造才能达标的农村商店,集中精力,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扶持改造,达到标准后再进行确认授牌。四是规划一批,对经济欠发达行政村中经营规模小、经济力量弱、创建难度大的农村商店进行事先规划,创造条件。

(二)坚持探索创新,探索多种创建模式,确保创建取得实效。一要在经济欠发达的行政村因地制宜地实行以改造原有的农村食品商店为农村放心示范店的创建模式。二要积极探索“放心店示范店”监督检查退出机制,对已不符合“放心店示范店”要求的示范店要坚决予以摘牌。三要实现放心店和监督网建设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把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能同促进商家自律的商品准入制度、实现群众监督的有效载体的监督员制度有机结合的机制。充分发挥覆盖全市农村的消费维权监督网络的作用。四要突出重点区域,提升放心店成效。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将特殊消费群体集中的城市、农村学校、医院周边的副食店作为放心店创建的重点特殊区域,首先考虑,重点培育,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创建质量。

(三)坚持质量优先,强化创建督促检查。一是坚持标准,有序推进。按照“确认一批、整改一批、规划一批”的指导思想,对列为创建对象的农村商店进行验收考核时严格对照标准,做到达标一批、确认一批,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宁缺勿滥。二是优胜劣汰,动态命名。加强对放心示范店的监督考核,并形成制度化。对于食品准入制度执行不力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放心示范店予以摘牌。同时,选择店容店貌好、准入管理认真、诚信经营的其他商店予以重新考核认定,让放心示范店能够真正成为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商店。三是突出源头,强化监管。采取管住上游清下游,源流并治的措施,加强副食品批发市场的商品准入工作,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放心示范店。四是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五)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多方提高“放心示范店”的“品牌”知名度和含金量。一是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法规宣传,以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等为途径,大力宣传消保法律法规,让经营者、消费者扬法律利剑,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二是加强对示范店的教育指导和监督,以开座谈会、培训会的形式,集中学习,培训倡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真正起到发展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三是加强对示范店的正确引导,严格监管,重视教育,对引起消费者重大投诉,以及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追究的,取消其资格和字牌,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