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的实施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的实施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和谐平安赣州”活动的决定》(赣市发【2005】5号)和《关于印发〈建设和谐平安赣州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发【2005】19号)文件精神及县“333”工作目标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05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县广泛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努力实现全县政治安稳、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人民安康,为加快“十大体系”和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调头向东,推进农业产业化,构建工业主导型经济”发展战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一、目的意义

1、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开入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年初,省委提出了实现“创建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兴赣富民大业”目标;市委作出了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建设“和谐平安赣州”的决定。县委、县政府把握全局、审时度势,适时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积极,进行“苦干实干创业绩,和谐平安兴石城”主题教育,对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石城具有现实意义。

2、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党历来高度重视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相一致,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相一致,对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工作大局,落实领导责任,夯实基础,健全体制机制,突出重点难点,积极推进创新,务求工作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启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边实施边见效,边完善边巩固的总体要求,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确保两个时间,90%以上的乡(镇)、村居、倒直(驻县)单位达到“和谐平安石城”标准,并通过市、县检查验收。建设活动必须做到“五营造一促进”,即营造安定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动、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努力。着力在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实现,“六不发生一满意”,既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特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等邪教组织聚集滋事案件,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纠纷械斗事件;人民群众对治安的满意率达90%以上。

四、活动内容

1、加强严打整治,营造安定良好的治安环境。

(1)坚持“严打”方针,、增强打击力度。政法部门要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密切协作。公安机关要开展命案必破和适时开展要案攻坚、“两抢一盗”、打流追逃、打黑除恶等专项战役,做到快侦破;检察机关对大要案依法提前介入,要求快捕快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判处,实现快审快结。坚决遏制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刑事案件发案总量、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发案数得到有效控制,发案数均低于前两年平均数;不发生在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

(2)狠抓重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本着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哪里治安混乱,就在哪里进行整治的原则,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当前重点抓好“九项整治,即:县城城区、农村、学校周边、“黄赌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化市场、出租房屋和公共娱乐场所、林区治安整治。

(3)防范打击敌寻势力的渗破坏活动。大力构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组织、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宗教组织的渗透、策反、窃密、破坏活动。加大对“”顽固分子教育转化攻坚力度,铲除邪教及非法宗教滋生的土壤,确保“三个零”目标实现。

2、增强服务经济能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

(1)加快推进社会公平和诚信体系建设。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诚实守信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财政、信贷、就业、扶贫开发、法律援助等手段,建立起以权力公平、社会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和人道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立企业、个人和公共信用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2)强化司法调节规范功能。审判机关要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发事行政审判对市场经济的调节规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诉讼调解制度,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

(3)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非法垄断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非法传销行为,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4)打击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骗汇、走私等经济犯罪活动,打击盗窃、诈骗、哄抢、侵吞企业资产等侵财性犯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5)依法惩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建立完善防范机制,强化法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坚决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以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监督、指导、协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监控、整治,不突破市里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特大事故和校园因安全隐患造成的死亡事故。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3、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围绕“创新组织机制、扩大宣传阵地、优化普法队伍、举办特色活动”四个方面,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法台城市创建”、“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及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公正司法。各政法部门要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热潮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专项整法、“星级创优”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好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枉法裁判等问题,重点规范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行为,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村(居)务公开,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

4、深化基层创安,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合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加强科技防控,加快城区社会面视频监控系统建设,2005年8月前建成县城视频监控系统,县110指挥中心实现“三台合一”(110119122)。加强治安卡口建设,配备车辆、路障设施,落实民警和巡防队员24小时值守。加强对要害部位设防和城区治安巡逻守护,县城建立3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防队,降低可防性案件发生率。

(2)大力实施公民职业化、农民知识化工程。认真落实促进就业与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提高劳动就业技能和转岗能力,促进再就业,降低失业率,提高就业质量。积极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强大城乡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力度,强化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加强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执法考察力度,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构建事故灾害救援和预警体系。2005年10月前完成全县高危行业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并落实跟踪监控整治单位;2007年底前,建立起对中心城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测和实时监控体系。

(4)实行安全防范设施准入制。凡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商场、学校、厂房等必须符合安全防范的要求,在其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等环节,公安、消防、建设、卫生、环保、安监等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把关,确保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在建成后即达到安全防范的要求。同时,对现有不符合安全防范要求的小区、学校等逐步进行改造,达到安全防范要求。

(5)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点巩固一个阵地,突出两项教育,建好三类基地,抓好四支队伍。抓好法制副校长队伍。抓好法制副校长队伍、学校法制教导员队伍、校外辅导员队伍和青少年心理咨询教育队伍的建设,建好传统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突出对后进生、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巩固青少年教育工作阵地,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低于前两年平均数。

(6)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出狱(所)服务、就业扶持四大工作体系,深入开展社会帮教活动,建好重点安置帮教基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7)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乡镇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村(居)综治站建设要达到新的水平。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实行“职责、人员持遇、工作”四统一,着力加强农村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组织建设。按“八进社区”要求,大力抓好社区建设。

5、妥善处置矛盾隐患,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强化维稳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预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处理、责任追究和舆论引导“五种机制”。充分以挥维稳信息督查员和农村无职党员“维稳责任岗”的作用,构建信息网络,畅通各种信息渠道,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和调处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落实“五个一”工作模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加强信访工作。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和贯落实,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制度。加大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力度,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有效化解和严格控制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非正常访。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3)抓好社会保障。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千方百计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做好改制、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努力解决困难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努力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

(4)帮扶弱势群体。进一步完善城乡救助体系。重点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农村特困户、五保户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优抚对象帮抚工作,全面推广和实施“留守孩关爱工程”,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经济扶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

(5)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重点抓好文明城市、村镇(新区)、行业、单位的创建工作。用先用的文化思想教育群众,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环保意识,加强生态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融。

凡涉及“和谐”、“平安”的其它方面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应根据自身职能,主动积极开展。

五、实施步骤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第一阶段:统一部署,整体推进。2005年3月—12月,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广泛宣传,统一部署,抓住重点,全面启动。要以“和谐平安”为核心,以“建设、优化、规范”为重点,按照“硬件建高加大力度,软件建设上水平”的要求,积极开展二个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苦干实干创业绩、和谐平安兴石城”主题教育活动),夯实四项基础(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基本业务、基本保障),实施六大工程(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城区视频监控体系、综治办“十有五好”规范化、经费保障、基层创安),全力推动条件相对成熟的乡(镇)的县单位作为首批创建达标单位,培植一批创造先进典型,为全面实现“和谐平安石城”开好头、起好步。

2005年上半年的主要任务:①成立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工作措施,建立创建责任。②适时召开动员大会(誓师大会),明确任务要求,大适声势和氛和氛围。③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搞好舆论宣传,为“和谐平安石城”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的形成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创建工作,共尽创建的责任和义务。④要精心组织好“苦干实干创业绩,和谐平安兴石城”主题教育活动。⑤按总体要求,全面展开建设活动,落实创建措施。

至2005年12月,广泛开展创建活动。通过抓乡(镇)村居(社区、抓系统带单位,城乡互动,整体推进,全县60%以上的乡(镇)、50%的村居和县直单位要分别达到“和谐平安乡(镇)”、“和谐平安村居”、“和谐平安单位”标准,并通过考评验收。

2005年底,木兰、高田、小松、大由、龙岗、珠坑实现“验收达村”。

第二阶段:规范完善,深化推动。2006年1月—12月,积极推广创建活动典型和经验,适时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集中力量,达标攻坚,规范完善,深化推动,全力推动100%的乡(镇)、村居和县直单位达标,保证质量和进度。县里向市里写出申报验收报告,全面实现建设“和谐平安石城”的目标。

2006年,第一批达标乡(镇)、单位抓好巩固,完善、提高工作。屏山、横江、琴江、丰山等第二批乡(镇)、单位全面实现验收达标。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巩固发展。2007年,抓好巩固,促提高,对已达标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一次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巩固和发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成果。

对三年来的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考核复查。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六、考核办法

对照市统一制定的乡(镇)、村(居)委、单位达标标准,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申报,年终考评、达标命名,年度复核、滚动管理”的办法进行。具体考核办法另行下达。

1、分级负责、分级申报。县里负责对各乡(镇)、县直、驻县单位的达标考核。各乡(镇)负责对村(居)委的达标考核,90%以上的村(居)委达标方可申报乡镇达标。

2、年终考评、达标命名。县“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领导小每年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全面考核,对申报达标的乡(镇)、村(居)委进行抽查。考核验收工作结合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评一并进行。经考核验收达标的乡(镇)、村(居)委、单位。分别命名为“和谐平安乡镇”、“和谐平安村(居)”、“和谐平安单位”。从达标单位和完成阶段任务的单位中择优评选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先进集体。

3、年度复核、滚动管理。实行滚动式动态管理,命名不搞“终身制”,对已命名的的次年再进行复核,复核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摘牌。对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重大问题应予“一票否决”的,随时予以摘牌,同时责成落实整改措施,继续搞好创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建设和谐平安石城”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纳入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级、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是“建设和谐平安石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抓、直接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抓,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各乡(镇)、各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设立专门的办公室,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落实、协调指导和考核奖惩等具体工作。“和谐平安办”要确保有领导、有机构、有经费、有场所、有人员。

2、制定方案。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2005年5月底前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要摸清下情,吃透上情,善于结合县情和各级部门实际情况,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分解细化,化虚为实,并逐条逐句对照研究,使实施方案具体化。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3、明确分工。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协调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落实挂钩联系责任;政法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力军作用;各活动责任单位对分解的工作任务要发挥优势,各负其职、对号入座,全力以赴,自觉承担应尽之责;社会各方则要各尽其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以形成整体合力(各单位责任单位要作任务详见附表)

4、营造氛围。要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这建设“和谐平安石城”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积极宣传“建设和谐平安石城”的重大意义、有效措施、经验典型、特色亮点等,发动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要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努力要全社会形成气势足、气氛浓的宣传声势,营造出“你我携手,共创和谐平安石城”的社会氛围。

5、抓住重点。建设活动丰富多彩,涉及面广,要紧紧抓住和谐平安,典型推动、主攻落实、力求创新等到关键五环节,精心谋划,有所作为。同时,创建活动要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五新一好”新农村建设、与自身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整体效果。

6、督促检查。各级领导要亲自抓督查工作,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组织领导、措施落实、经费保障、工作绩效、经验特色等方面展开检查,了解掌握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单位及其领导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被动落后的要实行黄牌警告、重点帮扶、督促整改;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和恶性刑事案、重大灾害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7、注重实效。“和谐平安石城”创建活动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产义和形象工程。要在强化基层基础、健全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追求良性互动、提升工作水平、确保群众满意上下功夫。要周密实行达标考核,严格按“达标标准”考核验收,全力把这项打基础、管长远、造福百姓的工作抓实抓好。

附件:1、石城县“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领导小组

2、和谐平安有关标准

3、县“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分解表

(此件发至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主题词:综治“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实施意见

抄送: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