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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经过体制改革“阵痛”洗礼之后的乡镇财政,在职能、人员结构、管理理念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在新的形势下,这是一个需要深思的问题,乡镇财政如何发挥职能结合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结合xxx实际,笔者谈谈自己的观念和看法。
一、建立乡镇保障保险基础体制。当前农村保障体制,仍是一片空白,其养老、医疗、生育保险等与城市居民不属于一个层次,由于地理、人文、历史环境因素的影响,xxx管辖的20个行政村有不同程度的生活、住房困难的贫困农户,特别是孤寡老人、五保户、军烈属等弱势群体,存在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实际问题。单靠村集体组织的力量无法解决,必须依靠社会、村级组织力量为辅导,政府(财政)为主导的外部力量解决。基本思路是:
(一)整合乡镇民政、财政职能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制。对农村无子女户、特困户、低收入户等,经过村提名—公示—审核—再公示—确定的程序。实行财政出钱参加养老保障体系,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再此基础上,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年满20岁以上50岁以下的村民必须参加养老保险,解决养老问题,移民户实行同等待遇。
(二)坚定不移的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两免一补)”的政策,在处财力条件可以解决的情况下,对贫困农村学生加大住宿生活费用补贴标准,彻底解决贫困中小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三)坚定不移的做好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乡镇财政与卫生部门加强联系协作,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加强农村疾病预防、大病救治力度,使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探索完善合作医疗职能,切实解决看病难的问题。
二、建立农村债务化解新机制。农村债务是阻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顽疾”。农村债务问题一天不得到解决,农村社会稳定就存在潜在“隐患”。化解村级债务是乡镇党委政府、村级组织的重要工作议程,也是财政工作新职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体措施之一。xxx20个村2005年底共有债务2012万元、村平101万元、户平1922元,在化债过程中,办事处以村为主体采取村民相互抵转化债、集体出售荒山荒水使用权、创收化债、协议减债、结对还债、变卖集体资产的手段进行化债,取得较好的成绩,但仍没有达到化债预期目标。除了形成债务时间长、债务人外出亡故、三角债关系复杂外,主要原因是村集体为化债主体过于单一,一个人在跳独舞,方法能力有限,没有政府参与是不可能完成艰巨任务的。因此,在“十一五”期间,要想解决村级债务问题。必须要建立以政府为化债主体,财政、村集体参与的新模式。具体思路是:一是将粮食直补、良种资金为母体,按补贴资金总额10-15%的比例作为专项化债资金,同时结合粮食补贴的政策,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对2002-2004年度欠税的村民在分类基础上进行相应催缴或者扣税,体现税法的严肃性,收回国家应收的税收,将化解债务与缴(扣)税相结合;二是对“普九”等国家政策性村级投入形成的债务,严格按操作程序办事进行债务处理,由国家财政解决;三是在每年,的给村级转移支付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专门化债,从而在村级化债上政府给予经费保证,并对化债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四是严格按政策对死亡户、长年失踪户、特困户进行减债或免债,力争“十一五”末全部化解完村级债务;五是实行铁的纪律,制定各项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严禁举债办事,卡死债务增长的门路。
三、规范乡镇财政职能。
(一)规范新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理顺管理关系。由于乡镇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乡镇经管职能全部化归财政职能。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体现财政职能之一。乡镇财政结合时势发展的趋势,在财政法律政策范围内,对一些过时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升级更新,建立新《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农村财务现金管理制度》、《农村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债务债权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并且调整农村财财务管理主管部门,由市级农业部门调整为市级财政部门,避免“两张皮”,实现上下对口衔接,理顺管理关系。
(二)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逐年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在村村通公路、一池三改、末级渠系硬化、村级卫生室、党员活动室建设等项目的加大申报与投入力度,在处财力充许的情况下,加大对村级集体办公经费、工资、五(低)保户生活费等费用的支出,同时按照地理环境、生产发展水平、人口因素确定村级每年转移支付金额,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逐步减少转移支付金额,相反对相当经济贫困的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行有重点转移支付政策,改变以往撒胡椒面的平均式作法。
(三)建立新的乡镇财政体制。“十一五”乡镇财政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但各个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地理位置差异大,“十五”财政体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新的财政体制。重要内容是对镇级财政债务的锁定,建立偿还基金制度,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执行《预算法》,编制预算、决算和执行调整预算,突出地方特色,开辟财源,建立稳固平衡的乡镇财政,提高乡镇财政当家理财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加快乡镇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