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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精神,不断加强对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律的探索,大力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执政意识和执政能力,努力培植和发挥典型示范、幅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县委决定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个三分之一”的战略目标和把我县建设成昭通市次区域城市、川滇黔结合部新兴工业城市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新时期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入经济工作规律,不断总结基层党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经验,大力培育和推广基层党组织加强执政意识和执政能力建设的工作典型,以点带面,示范辐射,整体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示范点安排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县委决定创建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乌峰镇西正街社区、乌峰镇文卫社区、乌峰镇旧府村、乌峰镇毡帽营村、中屯乡中屯村、泼机镇庙山村、黑树镇碗水村、母享镇湾沟村、坡头乡簸笠村街上村民小组、大湾镇玉田村、大湾镇龙塘村、板桥镇板桥村郑家湾村民小组、芒部镇三滴水村店子村民小组、木卓乡新桥村、罗坎镇凤翥村、碗厂乡庆坝村、花山乡放马坝村木板湾和半沟村民小组、牛场镇田坝村大地村民小组、五德镇鹿角村、坪上乡河坝村竹林村民小组。
三、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
按照“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努力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自身建设,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作出显著成绩,在本地区和比邻乡镇的基层党建中发挥明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基本要求
⒈有明晰的发展思路。村(组)发展思路结合实际,切实可行。
⒉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应包括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员谈话诫勉制度等。
⒊有创新的活动载体。总支(支部)有多项新创的党建工作活动载体,党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⒋有基本的活动阵地。有一定面积的总支(支部)活动室,并有牌子、有电教播放设备(电视机、机)、有电脑、有学习资料柜等设施。
⒌有可靠的产业保障。按照“一村一业、一户一策”的思路,结合实际,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建立起可靠的经济保障。
⒍有文明的居住环境。村民文明规范,居住环境优美,卫生清洁,基本实现硬化、亮化、美化。
四、实施步骤
为使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开展,各有关乡镇党委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精心安排,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一)摸清情况,制定方案。各挂钩单位要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方案》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
(二)硬件先行,完善设施。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创建方案》中确定的总支(支部)活动室标准将硬件建设抓到位。在注重总支(支部)活动室建设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环境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及党员电教点等阵地建设,为示范点创建活动奠定坚实的平台。
(三)健全制度,创新载体。各创建单位要建立比较完善的总支(支部)工作制度,总支(支部)工作制度可以全部或部分上墙,也可以汇编成册。要创新多项党建活动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创建单位按照创建活动方案和新制定的制度及载体,严格组织实施,努力使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党员的先进性得到明显的提高。
(五)推广典型,整体推进。在示范点创建过程中,各党委(工委)要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出新鲜成果和典型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大面,从而切实提高我县基层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县委组织部要在适当的时候召集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单位汇报交流工作经验、特色工作等,互点互评,互学互议,互相提高。
(六)严格考评,动态管理。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实行考评制,原则上一年一考评。对达到目标要求的创建单位,授予“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称号,对创建实绩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同时,提倡和鼓励未列入创建名单的其他基层党组织奋发进取,赶超示范点。
五、组织领导
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有效措施,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
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示范点制度,强化领导责任意识。联系有关乡镇的县领导负责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注重创建工作实效,切忌急于求成,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积极帮助创建单位深化工作内涵,完善工作机制,激励和促使创建单位出实招、创特色、显成效,真正成为基层党组织学习的先进典型。各挂钩创建单位和乡镇党委(组)书记为直接负责人,要亲自联系示范点创建工作,采取扎实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明确扶持政策,大力给予支持,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对照创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大胆开展实践探索,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努力创造工作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