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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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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

关于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改善和转变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创优投资环境,增强投资吸引力,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协调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2007年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现就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新观念,大力宣传,积极营造效能建设和优化环境的浓厚氛围

1、组织召开“环境创优年”活动动员大会,搅动思想,更新观念,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出台措施,签订“责任状”,促进“环境创优年”活动取得实效。同时,精心制作相关标语、警句,充分利用横幅、户外灯箱和广电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营造声势,渲染气氛。

2、认真开展“环境创优年,我该做什么”大讨论活动。通过剖析现状,找准症结,理清思路,破解难题,增强干部群众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激发责任感和能动性。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在县有线电视台安排一次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服务承诺讲话,组织一次依法行政法规知识竞赛,开展一次“我为﹡﹡创优发展环境作贡献”演讲比赛,使全县上下真正树立“处处讲效能,人人是环境,事事关乎﹡﹡发展”的理念。通过开展“创优环境先进单位”、“创优环境十佳卫士”评选等活动,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积极性。

3、充分利用《﹡﹡通讯》、《﹡﹡政务》、《优化投资环境简报》等内部刊物和县有线电视台《﹡﹡新闻》等节目,积极宣传和推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新做法、实举措、好经验,对影响和损害机关效能建设及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进行通报批评,加大对典型案例的追踪、曝光和查处工作力度。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和新闻工作者积极撰稿,加大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力度。

二、规范管理,强化举措,着力完善效能建设和优化环境的各项措施

1、根据国家、省、市、县最新调整出台的收费规定,审核印制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全县收费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同时,巩固去年我县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成果,加强监督,坚决按照县政府出台的《﹡﹡县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严把行政审批事项设定关,切实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在县直部分单位业务职能科室(站所)中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努力提高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水平与质量,促进机关和干部作风的转变及工作效率、质量的提高。同时,根据市、县的工作安排部署,继续在全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部门形象评议活动,创新方法,完善举措,务求实效,努力在我县打造出一个快捷、高效、优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经济发展环境。

3、积极开展干部和机关作风整治活动,通过明查暗访和督查等手段,依照有关文件,重点查处一批在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人和事。同时修改和完善《﹡﹡县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方案》,明确目标、量化内容、细化标准、强化措施,促进考评验收工作更具规范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4、大力宣传、严格执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奖惩暂行办法》和《﹡﹡县关于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着力抓好典型案件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循规和爱护经济发展环境的自觉性。

三、讲究方法,突出重点,全力查处影响效能建设和优化环境的人与事

1、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有效畅通投诉渠道。一是要变坐等投诉为“出门”主动询诉,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点企业走访,每半年进行一次企业全面走访,每年召开一次重点行业和规模企业座谈会;二是变被动受诉为自觉“开门”接诉,除正常受理的投诉外,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开展县乡联动式接访活动;三是变单一自诉为“进门”积极帮诉,加强优化办、效能办、投诉中心、招商局、园区办、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项目引办、帮办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和收集诉源,帮助服务对象转达和反映诉求。同时,通过投诉热线、网上投诉和明查暗访等手段,广泛收集和掌握投诉信息,拓宽案源渠道。

2、突出重点,加大受理、协调和查办工作力度,遏制影响行政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发生。一是解决行政不作为。重点查处行政机关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的问题;二是解决行政乱作为。重点查处行政行为不规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三是解决服务态度差。重点查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以及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不周到,尤其是对群众、对企业进行刁难甚至辱骂等行为;四是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重点查处推诿、扯皮、作风拖拉疲沓、不兑现承诺、不落实整改措施的问题;五是解决为政不廉。重点查处以权谋私、弄权勒索、“吃、拿、卡、要”和与民争利的问题;六是解决干部事业责任心不强。重点查处机关干部不想干事、干不好事、得过且过、不思进取、贪图安逸享乐的问题;七是解决党纪政令不畅。重点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及讲条件、找原因、不与上级组织保持一致,甚至另搞一套或大打折扣的问题。

3、倡导“实名制”投诉举报,建立真实性、有效性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查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积极开展“优秀个案评选”活动,认真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努力提高受理、协调和查办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工作水平。

四、加强领导,有效监督,努力锻造一支务实高效的效能建设和优化环境队伍

1、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组织机构要向各乡镇、部门单位延伸,并落实到位,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并有专人具体抓。要制定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兑现奖惩,推动机构网络体系的构建和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2、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机制。从本乡镇、本部门单位中聘请兼职义务监督员,推行投诉、举报或反映后经查属实的奖励机制,鼓励其履行职责,大胆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和社区群众中聘请专职监督员,支付一定的报酬,调动其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管理,兑现奖励和报酬,充分发挥监督队伍的作用。

3、为更好地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提升县优化办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加快其人员的流动与交流,让这支队伍始终充满正气与锐气、生机与活力,真正成为有战斗力的机关效能建设和创优发展环境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