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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农业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农业产业化调研组,从*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分别对省内的8个设区市和山东、河南、江苏、安徽等4个省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与省内外农业产业化第一线的政府和部门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走访了一批龙头企业、基地和农户,目的是摸清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推动农业产业化进一步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现将调研情况和我们的政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省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成效及发展特点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农业产业化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创造性地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呈现出鲜明的特点。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力显著增强。各地把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扶持龙头企业成长壮大,龙头企业实力显著增强。
一是企业数量、规模不断壮大、综合效益显著提高。全省国家级龙头企业由*年的9家增加到14家、省级龙头企业由100家增加到259家,市级龙头企业也已超过800家。*年,273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67.4亿元,企业平均销售收入为2.08亿元,与*年相比,企业平均规模增加了0.78亿元,增长了60%。
二是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年,273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联系带动农户390万户,约占全省农户总数的48%。其中,以合同、订单形式直接带动农户196.3万户。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增加收入总数达到44.81亿元,同比增长12.6%,户均增长1150.58元,同比增长8.6%。同时,龙头企业吸纳和安置农村劳动力就业人数达12.3万人,同比增长30.6%。
三是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有了新突破。省级龙头企业中,大多数建有专门的质检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90%以上通过了ISO9000、ISO14000、HACCP、QS体系认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6个,获得省著名商标84个,省名牌产品54个;通过有机食品认证12个,绿色食品认证271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95个、省级585个。如赣南脐橙、国鸿猪肉、阳光乳品、南安板鸭、汪氏蜜蜂、煌禽烤卤、军山湖牌清水大闸蟹已在省内外有了一定知名度,影响力不断扩大。
四是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提高。龙头企业通过在省内外异地投资建厂、建基地、设专卖店的形式来扩大生产,壮大实力。汪氏蜜蜂园从2003年起已在全国各地建立养蜂基地31个,已发展专卖店2400家,农业产品销售收入达4.5亿元,实现税利8000万元,成为我国蜂业第一家。
2、主导产业及其区域化布局基本形成。全省已形成了一批布局相对集中,区域特色明显的主导产业。基本形成了粮油、生猪、水产、水禽、水果等五大省级主导产业,油茶、花卉、商品蔬菜、茶桑、中药材等五大区域性特色产业。其中,以鄱阳湖、赣抚平原、吉泰盆地粮食主产区和赣西粮食高产片为主的“三区一片”优质稻生产基地,总规模达到4500万亩,产量330亿斤;以环鄱阳湖为主的特色水产养殖基地,养殖面积170万亩,产量达9万吨;以赣中优势片和浙赣线、京九线为主的“一片两线”优质生猪生产基地,出栏量达1000万头;以“南桔北梨,东枣西桃”为格局的赣南脐橙、南丰蜜桔、赣北早熟梨果业基地,规模达610万亩,产量160万吨。
农产品基地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仅在*年,273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含14家国家级)直接建立基地数7315个,基地面积达945.4万亩。同时,全省800多个市级龙头企业和众多的县级龙头企业也建立了大量的基地,可以说,全省农副产品绝大部分实现了基地化生产,形成了优势农产品块状或带状基地生产格局。
3、农业产业化经营外向度明显提高。全省60余家获得出口自主经营权的省级龙头企业,*年实现出口创汇2.8亿美元。德兴市百勤异VC纳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产品畅销全球各地,国际市场占有率达到40%,*年,出口创汇1800万元。水产品出口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年全省水产品出口额达1.275亿美元,连续八年列全国内陆省份第一名。
与此同时,各地纷纷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到我省投资建设产业化项目。近几年,全省龙头企业共引进外来资本5亿多美元,仅*年龙头企业直接引进资本达到3.8亿元。一些龙头企业如南丰飞环酒业、江西苎麻、奉新米业,以改组改制方式,引进外来资本,优化了股权结构。
目前,已有赣南果业、泰纳南丰蜜桔、正邦科技、仁和药业4家龙头企业上市,汇仁、汪氏蜜蜂等企业正处于辅导期。
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促进农民增收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出发点和根本目标,各级政府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大力推动农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组织程度,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全省出现了合作社、协会、联合体等多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的势头。到*年底,全省拥有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124家,其中,农业部示范点13家,省级示范点36家。按行业划分,种植业1371家,占46.7%;畜牧业712家,占22.5%;渔业336家,占8.7%;其他705家,占22.1%。拥有社员和会员62.5万人(其中农民52万人),带动农户98.2万户,资产总额达到9.7亿元,销售收入42亿元,农民社(会)员人均纯收入6750元。全省农业产业化组织规模也快速增长,到*年底,全省拥有农业产业化组织达15742个,比*年增加了1982个,增长14%,与2000年相比,增长了13206个。
5、农业产业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省市县都成立了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努力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998年省委、省政府制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决定》,有关部门*年、*年先后制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意见》等扶持政策文件。各市县也都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了实施意见和优惠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认真落实资金、税收、出口、投融资、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如省财政从*年起,先后拿出9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中央和省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投向农业产业化资金达3.9亿元,用于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基地建设,技术创新和名牌奖励。各市县级政府都设有配套专项资金,如赣州市从2003年至*年每年从市财政拿出700多万元用于连片规模脐橙基地开发的扶持奖励。
各级政府还高度重视为农业产业化提供科技信息和各种优质服务。大多市县建立了以科技特派员“联村、抓点、带片”及农技干部“分线、抓点、带面”的工作责任制度,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供技术服务,送药上门,下乡就诊。省、市以及大多数县级政府的农业主管部门都建有自己的网站(页),汇集了政策文件、市场信息、科技服务、办事指南、项目申报等有关信息以供企业、农户浏览和收集,企业和农户也可以通过网站、电话或信访等方式来获取政府的指导与帮助。
6、农业产业化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良好的发展氛围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极大地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对做大做强农业的积极性。
一是龙头企业和一些合作组织纷纷加大了投入。进行扩大再生产的省级龙头企业有217家,占总数的80%,投资金额60.5亿元,并且在217个项目中有80%以上是农产品加工项目。江西国鸿和润合两集团将斥资新上两条百万头生猪屠宰生产线、永修县艾城养鸭合作社争取在近年内建立自己的饲料厂和冷藏库。
二是种养户扩大种养规模,转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全省出现生态畜牧养殖小区1043个,畜禽规模养殖户达22.16万户,其中小区生猪出栏达到450万头。南昌、樟树等一批县市规模养殖都在70%以上。
三是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农业快速发展,比较效益提高,吸引了大量的工商业资本进入。江西绿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是浙江一家从事建筑行业的民营企业在德兴投资建立的,抚州苍源药业是从房地产开发转向专门从事中药材金银花基地的种植和深加工的一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总体上看,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在从低水平向高水平发展,组织形式不断创新完善,从组织形式上看,有6大类型:
1、“公司+农户”型。龙头企业通过与农户签订定单合同,形成利益联结体。农户按照要求生产,企业按合同收购。如樟树粮油公司、婺源大彰山茶、吉安温氏集团等。吉安温氏集团通过“公司+农户”形式与农户合作养鸡,公司对养户实行“四提供一回收”(提供鸡苗、饲料、药品、技术服务、回收全部合格肉鸡),农户一年可以养3-4批鸡,平均每只鸡可以获利1.3元左右,若每批养鸡5000只,年纯收入可达2-3万元。
2、“公司+基地+农户”型。公司以租赁的方式取得农民土地直接开办种养基地或示范基地,又把基地承包给农户管理,公司从基地获得产量质量稳定的原材料,农户从租赁和承包中获得收益。如抚州苍源药业、樟树天齐堂饮片公司、仁和公司等。苍源药业租赁临川崇湖乡荒山2.2万亩种金银花,倒包给当地农民种植,当地农民1个人承包100—500亩,年收入2—6万元,农闲在基地打零工,也有5—6千元收入。
3、“公司+合作社+农户”型。龙头企业通过协会、合作社、经纪人等中介组织将农户与自己紧密联结起来。如婺源林生茶合作社,依托林生实业有限公司,建立有机茶8000多亩,目前拥有会员1426户,*年实现销售收入670万元,每户社员平均增收580元,年底还进行了利润盈余返还,共返还基地社员6.15万元。
4、“专业市场+农户”型。以专业市场为纽带,联结广大农户、专业户、商户,实施产销一条龙经营,带动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发展。如南昌的小蓝禽蛋批发市场、南昌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乐平蔬菜批发市场等。乐平蔬菜批发市场,年销售量52万吨,销售收入6.8亿元,上交利税220万元,带动周边农户5.6万户,建立生产基地56万亩。
5、“专业合作社+农户”型。从事专业农副产品生产、销售的农民,以产品和技术为纽带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农民自发和政府引导两种形式。上高县养猪专业户自发成立牧业合作社,现有社员1015户,年出栏生猪28万头,占上高生猪年出栏的35.7%。余江县的养猪大户,在县政府的引导下,成立养猪合作社,树立了“余江无公害生猪”特色品牌,合作社社员的出栏数达到40多万头,占全县生猪饲养量的76%,有效地促进当地养猪业的发展和农户经济收入的增加。
6、股份制型。是指将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结合在一起,农民既参加劳动,又集资入股,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如萍乡市江西天涯种业股份公司、宜春市恒天实业有限公司等。宜春市恒天实业有限公司,当地农户部分土地被征收后,用征地补偿款入股,同时有近400农民作为企业员工参与公司的生产和经营。
农业产业化联结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由原来简单的订单关系向合同契约关系、合作制等方式演进,由合作制向股份制演进,农民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获益增多,基础更加牢固。目前,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机制的形式主要是合同契约制、订单制、合作制、股份制等。根据部分市县的调查,具有较稳定的联结机制如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的比重约占73%。
三、当前制约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
我省农业产业化与发达省份相比还存在诸多差距,当前制约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
1、龙头企业总体规模偏小,竞争力和带动力较弱。一是我省龙头企业尤其是国家级龙头企业数量偏少,实力偏弱。我省现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000多家,山东省销售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就有1000多家;国家级龙头企业只有14家,而山东、河南、江苏、安徽分别有45、23、28、20家;我省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只有5家,超30亿元的只有3家,超50亿元的没有一家,山东超50亿元4家,超100亿元2家;河南双汇集团年销售收入达230亿元。二是企业加工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不高。我省273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只有50%左右是加工型企业,而且这些加工型企业中又是以粗加工为主,精、深加工企业少。如全省蔬菜深加工率仅为10%左右,在抚州全市89家加工企业中,精深加工企业只有12家。规模小、竞争力弱,限制了农业产业化向深层次发展,对农户的带动能力也较弱,我省平均每个龙头企业直接带动的农户数只有安徽、河南等省份的60%。
2、企业融资困难,银企关系有待进一步改善。在我们调研中,龙头企业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是融资比较困难,尤其是中小龙头企业。出现这种局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从企业本身来看,包括大部分省级龙头企业在内,企业总体规模偏小,大多在亿元以下,抗风险能力较差,有效的抵押物不足,银行信用等级不高,较难获得银行贷款。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由于农业投入大,见效慢,受自然灾害影响比较大,银行放贷的风险相对较大,单笔成本也比较高,致使银行对中小龙头企业,特别是信用体系还未完善的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各级政府的担保机构实力较弱,担保能力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获取贷款的数量。
3、一些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支持效果还不理想。有企业反映一些地方政府因农业产业化企业上缴利税不多等原因而不大重视龙头企业的发展;一些地方反映在税收、土地、融资、用水用电等方面还有一些优惠政策没有真正落实,如可享受农用电价的一些龙头企业用电还是按照工业电价来收费;还有企业反映政府支持农业产业化的资金不少,但投入分散,扶持效果受到影响。
四、兄弟省份发展农业产业化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借鉴
1、调动全社会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一是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商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产业化经营。江苏省把“三资”引入农业产业化的情况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的重要指标,*年,农业招商引资规模以上项目投资额331.79亿元,外资项目10.55亿美元。二是积极拓展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的渠道。山东省积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户通过合同契约、股份合作、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来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生产经营活动,山东寿光市有8.9万农民获得“绿色证书”,2.4万农民取得了“农民技术员”资格。在河南许多龙头企业就是农村村支书、村委主任或是农村能人创办领办的。三是创新经营机制,引导发达地区的产业向欠发达地区延伸,带动更多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江苏省为了进一步发展苏北经济,在税收、土地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在苏(中)北建基地;河南支持黄河滩区发展成规模的奶牛养殖示范小区,以此带动当地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经营。
2、明确主导产业,重点抓龙头企业。一是明确主导产业。山东省按照“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的总体思路,着力培育优势产业,突出发展蔬菜、园艺、畜牧、水产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主导产业。在这些主导产业的带动下,形成了寿光蔬菜、威海海产品、烟台苹果等一大批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二是重点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以点带面,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河南漯河是一个农业小市,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环境和产业基础设施,不仅培育了双汇等4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还吸引了江苏雨润、福建福源、北京中旺等多家国字号企业前来建立基地。三是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建设,拓展产品市场空间。如江苏省已经在上海连续举办了四届江苏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帮助企业集体营销,同时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形成以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为主体,连锁店、超市、专卖店和安全无公害农业产品基地为补充的多种经营模式,并通过媒体、网络、培训等工作做好农产品市场行情的服务工作,促进农产品流通。
3、高度重视合作组织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2003年,江苏省就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列为农业产业化三大经营主体之一,省财政每年拨出3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和发展了6000多个“有制度、有规模、有效益、有场所”的“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安徽省宁国市每年也拿出100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二是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企业+农户”、“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和“企业+市场+农户”等基本生产组织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股份制等紧密的利益联结模式。在山东很多龙头企业和农民构成了股份合作关系,农民以土地和劳动入股,不仅可得土地租金和劳动报酬,企业还要进行利润返还,按股分红。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通过利润返还、兼并联合、按股分红形式带动种植基地338.1万亩,牲畜养殖量97.3万头,禽类养殖量2.6亿只,水面养殖22.6万亩,占各类基地总数的6.5%-21.1%。
4、创造农业产业化良好融资环境。首先是整合现有的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明确扶持重点。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整合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33号)的文件,规定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均要按照“项目带动、明确职责、统筹安排”的原则,集中用于扶持省里确定的十大主导产业及其龙头企业。其二是加强政府与银行的沟通联系,积极为企业融资、贷款创造条件。山东省政府自2003年起每年都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支持山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协议》,当年新增贷款规模200亿元,以后逐年增加。其三是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农民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安徽省农村信用联社发放的农户小额贷款,采取由龙头企业担保或承贷承还的方式,贷款额度增加到0.5万元至10万元不等,有效解决了部分困难农户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其四是给予民营龙头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政策贷款待遇。江苏省农业发展银行创新工作方法,给予高邮市双兔米业有限公司等大型民营粮食加工企业解决收储粮食优惠贷款,并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享受同等的待遇。
五、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硬抓手。当前,我省农业产业化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实现我省农业产业化的新跨越。
(一)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1、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化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为基本任务,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开放型农业为主战略,按照“有限目标、突出根本、抓住关键、凝聚合力”的原则,着力提升农产品专业化、规模化种养加工能力、市场营销能力、运储保鲜能力、市场准入能力、合作和组织能力、对农民增收带动能力。坚持科技先导,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扶持,推动江西农业产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2、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力量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和市场份额大的龙头企业群,形成大中小龙头企业共同发展格局;着力培育壮大具有江西特色的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显著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高标准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精心培育一批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按市场化原则创新完善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增强农业产业化外源性活力;强化科技创新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撑,改善投融资机制,创造农业产业化领域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发展环境。
3、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200家,超10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0家,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0%,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来源占农产品总商品量60%,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达到无公害和绿色标准,培育全国驰名商标20个,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200个以上,农户直接带动面达到60%,每户增收1700元。
(二)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做大做强骨干龙头企业
4、明确重点扶持对象。省、市、县要围绕省确立的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分层次、有选择的重点扶持若干龙头企业。实行有限目标,集中投入,坚持数年,重点支持3—5家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带动面大、年销售有望在2010年突破50亿元的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
5、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以及我省制定的《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文件有关税收、抵扣、金融、出口、引资、运输、用水用电、参会等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土地要素供给优惠,龙头企业所需生产用地视同重点项目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编制年度用地计划时予以优先安排;龙头企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以及设施农业用地等,视同农业生产用地,不办征用手续,各项规费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缴后还。
6、加快龙头企业规模扩张。支持和鼓励重点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为纽带,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组建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外引内联,吸引国际、国内著名加工企业、外资和省内外其它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多种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龙头企业组建集团公司的,其注册资本可降至3000万元,子公司的个数可少到3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可下调至5000万元。省级龙头企业改制或组建企业集团中的各种登记费、评估费减半收取。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进行改革和运营,积极支持和培育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7、着力提升龙头企业的精深加工能力。充分发挥加工型骨干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推进农产品深度加工开发和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大幅度提高农产品加工率,逐步实现农产品由鲜销向加工、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粮食加工方向重点培育大型稻米精深加工企业,发展籼稻和大米深加工;畜禽产品重点发展冷却猪肉、低温肉制品、水禽产品和羽绒加工;水产品重点发展烤鳗、淡水鱼片和虾仁加工;经济作物重点发展赣南脐橙、南丰蜜桔为主的果蔬商品化处理与冷冻配送深加工,以及茶叶、蚕桑、白莲、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的深加工。
8、建立完善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和优胜劣汰机制。对龙头企业的认定要突出其带动能力、市场扩张能力和对本地农产品的加工能力。在达到规模要求的基础上,省级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比重必须要达到70%以上,带动农户(特种养殖业和农垦企业除外)3000户以上(基地型龙头企业带动农户7000户以上),年户均增加纯收入300元以上。加强对省级龙头企业的动态监测评价,实行两年一次的监测评价制度,对监测合格的省级龙头企业,继续享受有关的优惠政策。及时把带动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龙头企业纳入省级龙头企业的支持体系,及时淘汰没有带动能力的企业。
(三)科学规划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提升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和基地化生产水平
9、科学规划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根据市场需求、技术进步方向以及我省的资源特点和比较优势,重点发展粮油、生猪、水产、水禽、水果五大农业产业化省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油茶、花卉、商品蔬菜、茶桑、中药材五大区域性特色产业。鼓励各地根据自身优势发展当地特色产业。
10、加快推进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生产的规模化、区域化和基地化。建立以鄱阳湖赣抚平原、吉泰盆地粮食主产区和赣西粮食高产片为主的“三区一片”优质稻生产基地;以赣中优势片和浙赣线、京九线为主的“一片两线”优质生猪生产基地;以环鄱阳湖为主的特色水产养殖基地;以“南桔北梨、东枣西桃”为格局的赣南脐橙、南丰蜜桔、赣北早熟梨果业基地等大宗农产品区域分工布局。以“一村一品”为切入点,促进主导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向主产区集中,形成“一乡一品”、“一县一品”、“数县一品”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生产格局。
11、提高农产品的高端市场准入能力。大力推进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品牌化,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实施农业标准化的新路子。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测体系、认证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等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安全、优质、环保、高效的要求,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帮助和指导龙头企业申报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进行品牌开发;把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品牌化作为农业产业化重点支持的重要标准。按照“统一对外,利益分享”的方法推动同地同类品牌整合,增强著名品牌的竞争实力。
(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创新、完善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
12、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部署和建设好省、市、县三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体系,积极引导和推动农民建立各种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村组干部、农技人员、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发起和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地方财政一次性给予2—3万元的开办补贴;在20天内给审查合格的合作社颁布发营业执照,免除办理登记、年检的费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农业机耕、病虫害防治、配种等技术和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暂免征收所得税,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予以优先支持,对社员的信贷在数量、年限、利率、抵押物等方面给予优惠。安排一批省农业开发项目、扶贫项目、农田基本建设项目、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基地建设、“一村一品”等项目,由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
13、因地制宜、因业制宜推广创新农业产业化多种组织形式。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成熟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户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土地、山林、劳动入股的形式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组织,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合作主体按照市场分工与协作的要求,建立长期稳定共赢的利益联合体。对在实践中出现的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要及时总结经验,加以引导,给予政策扶持,形成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市场带动型等多层次、多类型、跨区域的产业化经营发展态势。
14、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对于当前广泛采用的合同、订单农业、租赁反包、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形式,要及时引导其向规范化、稳定化方向发展,提高合同履约率。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建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形式,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股份合作制方向发展。
15、建立农户直补机制。积极探索利用农户直补机制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方式的操作办法,可根据农户与龙头企业签定的定单合同,按照交易数量和价格的一定比例,将农业产业化的部分扶持资金直接补贴给农户。
(五)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农业产业化外源性活力
16、把招商引资作为实现农业产业化新跨越的重大措施。积极引进省外、境外、国外资金、技术、人才,引进优良品种、先进开发理念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整体水平;建好农业产业化招商项目库,拓宽外商投资农业的领域;采取更加灵活、优惠的政策吸引国内外大型龙头企业来我省从事开发型农业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或与省内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发展一批规模大、技术起点高、外向程度高的出口创汇龙头企业,提高龙头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能力。
17、实施出口导向型农业发展战略。进一步调整优化我省的农产品出口结构,积极促进园艺、水产、畜禽等优势农产品出口。鼓励和帮助龙头企业申报和争取自营进出口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到境外投资经营,带动农产品出口和劳务输出;积极帮助省级龙头企业争取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出口贴息,按农产品出口额的一定比例对龙头企业进行奖励;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退税上全面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对出口龙头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的,按缴纳保费金额给予一定的补贴(不包括国家补贴);对龙头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展销会、开展农产品境外商标注册和取得进口国市场准入所发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出口型龙头企业建立质量可追溯系统。完善农产品出口检验检疫和通关服务,及时提供主要农产品进出口数据和市场变化等信息。
18、建立实物市场与虚拟市场相结合的现代农产品营销网络。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批发、连锁、专卖、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形式。建立健全产地到销地的营销网络,内联种养、加工、营销大户,外联农贸市场与超市。加快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的农产品购销网上超市,办好江西绿色食品信息网,建立农产品信息收集反馈网络,大力发展网上交易。
(六)加强科技创新,强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科技支撑
19、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自办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究开发机构;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校和科研人员以农业产业化科技需求为目标确定科研课题,创新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研发机制和研究路线,筛选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种养、加工、保鲜、储藏、运输等环节中的重大关键技术进行攻关;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良种良法的引进、试验、繁育和推广应用,大力开发优质高效农业技术、降耗减本等实用技术,促进一批高科技项目与龙头企业嫁接。完善科研推广机制和应用平台,按市场化方法,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20、加大农业产业化科技投入和科技培训。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重点龙头企业的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或超过全省科技投入的平均水平。加大政府农业产业化科技投入,发挥科研资源分配的导向作用。加强农村科技网络建设和人才培训,组织好科技下乡和技术服务,围绕农业产业化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育,实施“绿色证书”、“蓝色证书”工程,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
(七)优化金融环境,拓宽农业产业化融资渠道
21、建立龙头企业和金融机构新型合作机制。涉农金融部门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要不断创新金融理念、创新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拓展质押担保方式,落实金融配套扶持政策。给予县级分支机构一定的农业产业化信贷审批权限;对龙头企业套用农业、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实行差别化的信贷准入;放宽对龙头企业的授信管理;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依据“物权法”,允许以流动资产、山林使用权、经济作物(果树等)和动产(如牛、猪)作为抵押,允许仓单质押,允许以大型超市进场权、网络无形资产等新的物权质押;允许龙头企业间的连担,允许法人代表、股东为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龙头企业要加强诚信建设,健全公司财务制度,建立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企业会计信息系统。
22、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产业化担保基金。逐步扩大基金规模,提高担保能力。采取信贷鼓励和风险补偿的形式,鼓励银行对龙头企业放贷,根据银行新增农业产业化贷款额和期限,按一定比例对贷款银行进行奖励。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立联保基金,政府对联保基金实行再补贴。
23、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从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扶持资金、民政救济金中各拿出一定比例设立农业保险基金,加上商业保险公司的垫底资金,形成农业保险总准备金。按市场化办法由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经营亏损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以消除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的后顾之忧。
(八)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
24、建立政府农业产业化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从2008年起,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在*年5500万元规模的基础上每两年递增1000万元的额度,重点用于省级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基地补助、技术补贴和著名品牌培植。各设区市也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增长机制,安排一定的农业产业化的专项资金,用于省级以上项目的配套和农业产业化中小项目的支持。
25、建立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协调机制。实行存量调整与增量集中相结合的办法,将省预算内用于农业的基本建设投资、水利基金、水利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资金,以及“科技三项经费”、省高新技术产业贴息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中可用农业项目的支农资金等,与农业产业化资金整合起来,集中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改善基地水利、交通等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扶持龙头企业,扶持农产品深加工、农业良种工程、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示范等环节,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集中投入协调机制。
26、创新补助和奖励方式。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激励和放大作用。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项目贷款贴息;对上一年度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和知名品牌企业和单位进行奖励;对龙头企业建设和扩大基地、推广良种和标准化体系建设给予补贴;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以参股的形式对省级龙头企业予以支持。
27、建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对已实施的项目,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对连续几年扶持的项目,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决定下一年的扶持力度和方向,并对负责使用的部门和项目进行奖惩。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府政策的执行力和操作力
28、加强农业产业化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各级领导小组在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确定重大项目、协调政府资金投入、制定重大扶持政策措施等重大事项上的决策作用,认真落实各部门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用足用好农业产业化各项优惠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联席调度制度、农业产业化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制度,形成各部门鼎力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合力。
29、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农业产业化良好氛围。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媒体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意义,把农业产业化提升为全民创业的重要战场,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企业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