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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全市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落实“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快速反应”的总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强化投诉受理工作力度,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现就全市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受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全局观念
做好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受理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是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增强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的重要手段;也是领导干部全局意识、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的具体反映。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投诉受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明确岗位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市委、市政府条线分管领导工作职责:及时阅批投诉件,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对重要投诉件,要亲自督办限时报结;对查实的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的人和事,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到位。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做好市领导批办件的督办工作。负责有关投诉件的登记、呈批、转办等工作;负责对报结材料的核实、呈批、备案工作。
市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中心工作职责:市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中心是受理投资发展软环境方面投诉的归口部门。负责对投诉件的登记、转办、督办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直接核查、督办重要的投诉件;负责检查、指导、考核县(区)投诉中心和各部门投诉查处工作;做好有关信息的搜集反馈工作,及时编写《督查专报》呈市领导参阅;通报投诉查办工作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对投诉件亲自阅批,对上门投诉者热情接待,对上级交办的重要投诉件组织力量查处和按时签字报结,并向投诉人做好反馈和思想疏导工作。
三、规范受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市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中心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疏理,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重大问题或危急投诉件,直接呈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的市委分管领导阅批,并按批示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核查报结。
重要投诉件,及时呈报市条线分管领导阅批;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市领导的批示及时予以转办、督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市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核处,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分管领导和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报结。
其他投诉件,由市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中心直接转至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处理,并要求上报办理结果。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投诉,要热情接待,并按照“分级、归口”的原则办理,向投诉人说明投诉渠道或直接转相关部门处理。
对投诉人的反馈工作,一般由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实施,并认真做好反馈意见的记录;当事人要求保密的,反馈工作由市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中心实施。
市委、市政府条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其它途径接到的重要投诉件,原则上按上述程序办理。
四、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查处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切实做好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结率和查处质量,对突出问题要严处,对典型投诉件,经查实可在市新闻媒体曝光。
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对接到的投诉件要立即办理。对上级批转的投诉件,部门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迅速组织核处,凡重要投诉件要在10个工作日内行文签字报结,确属重大疑难问题,须经批准后一个月内报结,期间必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对出现破坏投资发展环境,影响发展大局,特别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拖延不办,查处不力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软环境建设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责任,特别是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