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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高素质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构建农村促廉保廉体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突出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城乡统筹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目标任务
建立促廉保廉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体表现在:农村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日益密切,农村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违法违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切实纠正。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三员”联动监督网络。明确乡镇三套班子副职干部和包村蹲点干部为巡查员,负责指导、监督村组和有关站所工作;选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人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群众代表为监督员,在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乡镇纪委协调安排下开展工作,负责日常监督或就某专项工作进行专门监督;聘请部分无职党员、群众代表为联络员,通过他们加强上下沟通。
(二)加强作风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教育活动;严明区委“五条禁令”及各项纪律条规和工作制度,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接受监督的意识、基层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构建活动平台。
1、加快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各乡镇要尽快成立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编印服务手册。不能进中心办公的个别站所和条管站所,要在便民中心设立服务咨询点,提供预约服务。乡镇要结合领导班子信访接待日制度,安排班子成员在服务中心轮流值班。因乡镇事务无法集中办公的,可安排特定工作日,集中时间办理群众事务,每周集中办理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各乡镇要重点做好业务关联较强的站所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注重服务的整体配套性,确保将有关事项一次性办理到位。
2、加强乡(镇)、村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干部行使职权的透明度,积极运用区乡联动的政务网系统,将乡镇各机关部门和村的政务、党务信息、财务收支信息组织集中公开;因地制宜,灵活采用传单、简报、公示墙等形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公示。乡镇、村财务公开要按照《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文件精神,完善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定期对乡镇站所和村级帐务组织会审,不断扩大财务公开内容,将财务公开重点逐步转向土地承包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农业建设项目等重点内容。
3、推进农村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乡镇和有条件的村要建立专门保廉室,内设廉政制度、图片、书籍和促廉保廉活动资料等内容。重点基层站所和村筹建相应廉政文化示范点,以点带面,不断巩固和扩大廉政建设成果。
4、成立乡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各乡镇要成立专门负责招投标活动机构,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由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对乡镇机关、站所和村集体自然资源发包、集体资产出让和租赁、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大额办公物资采购以及新农村建设工程等涉及资金支出的项目组织集中招投标,并适时组织监督检查。活动资料由乡镇纪委负责备案,对较重要的招投标活动,区纪委参与监督。对上级专项资金打包管理的项目,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要及时与有关乡镇和涉及到项目的村组加强沟通,公布项目工期、造价、质量标准等有关事项,提高工作透明度。
5、创新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和基层站所行风评议等活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规范程序,突出活动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客观公正性,加强考核,综合运用勤廉点评会与基层行风评议结果,促进乡镇机关和村“两委”廉洁高效运行。
四、完善配套制度,构建促廉保廉长效机制
(一)完善现有制度。进一步完善乡镇和村班子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村帐乡(镇)管、村“两委”议事、村级民主理财、民主议事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加强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要重点围绕农村党员廉政教育,作风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管理中心运作,基层政务公开和促廉保廉督查考核等方面和环节的工作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规范性要求,为扎实推进促廉保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区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保证有关制度和规定落实到位。
(三)建立区乡联动查处机制。着力查处农村党员干部利用宗族势力和手中权力欺压群众、贪赃枉法、违规操办敛财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新农村建设的违纪违法案件。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区、乡成立促廉保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引导、督促各乡镇和有关站所的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乡镇具体负责村和站所开展工作,每季度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强督查考核。整合全区监督资源和力量,建立层层负责的监管督查机制,确保活动成效。区有关牵头单位要组织专门督查力量,加强对全区各乡镇和区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面上情况;乡镇负责检查督促各村和站所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安排农村促廉保廉巡查员、监督员、联络员和村民主理财小组协同配合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区乡纪委要及时介入查处。
(三)建立奖惩机制。将农村促廉保廉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区促廉保廉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全区促廉保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设立综合奖和若干单项奖,乡镇相应制定考核标准和细则,年终组织考核奖惩,以进一步调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