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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退出机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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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退出机制意见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畅通党员队伍的“出口”,规范党员退出程序,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就建立健全我市党员退出机制提出以下意见(试行),请全市各级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文件为依据,以强化党员主动退党和推行处置不合格党员票决制为突破口,紧密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员退出机制的途径和办法,从而进一步促进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更好地保持我市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对象

1、适用主动退党的对象。《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每一名真正合格的党员,都应该自觉地用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应该忠于自己的入党誓词。因此,如果一名党员不再信仰共产主义,不愿履行自己的入党誓词和党员义务,或不愿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不愿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可以提出主动退党。主动退党人员本人提出要求,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党委备案即可。另外,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经教育不愿改正缺点和错误的,可以主动退党。预备党员也可以提出主动退党的要求,在办理手续时应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手续相区别。

党的各级干部提出主动退党,必须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各类违纪的党员,在办理退党手续前应先按党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处理。

2、适用被动退党的对象。被动退党对象一般为以下几类:①“三不党员”,即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②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经核实确实不符合党员条件,且帮助教育后仍无转变或不愿转变又不愿退党的党员。对这类党员应当劝其退党,对坚持不退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③在上年评议当中被作限期改正处置,限改期满后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对该类党员,支部应及时劝其退党。④反响较大,严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⑤对预备党员不能作被动退党处理,对不符合党员条件又不愿意主动退党的预备党员,应在讨论其转正问题时,由支部大会决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工作程序

(一)主动退党程序

1、初步审核。支委会接到党员退党的报告或要求后,对党员的各方面表现、退党的原因等在党内和党外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清楚主要事实或表现。对平时表现较好,能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必要的帮助教育,使他们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如果经过帮助教育后还坚持要求退党,则不要硬性挽留。对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丧失信心,或者一贯表现不好,群众反映差,以及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应同意其退党要求。

2、讨论通过。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在听取本人的退党要求和支委会的情况介绍后进行讨论表决通过,并在会上宣布除名。会后填写《*市党员主动退党审核表》。

3、上报备案。支部将党员的退党报告和审核表上报党委,党委进行调查核实后将材料备案归档。

(二)被动退党程序

1、调查核实。支委会根据测评的结果,指派人员对测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和基本不合格的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认真广泛地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依据事实写出材料,并将材料与本人见面。

2、初步会审。调查核实后,经支委会讨论将经教育后仍不愿改正缺点和错误的不合格党员、限改期满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和“三不党员”等确定为被动退党对象。

3、谈话通知。支部负责人与退党对象谈话,将支委会意见告之。如果本人愿意主动退党,则可转入“主动退党程序”办理手续。如本人不愿主动退党,则继续本程序。

4、讨论表决。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听取支委会意见和本人申诉后进行讨论表决,在表决时一般应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后填写《*市党员被动退党呈批表》。

5、上报审批。支部将《*市党员被动退党呈批表》上报后,上级党组织在进行调查核实并找该党员谈话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意见,并将结果及时通知支部,由支部将结果告之本人。

6、材料归档。上级党组织将调查材料、谈话情况、《*市党员被动退党呈批表》及该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起存档。

四、有关要求

1、重视思想教育工作。各级党组织在党员退出工作中要对出党对象开展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把思想教育贯穿到整个工作的全过程中去。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在党员队伍中暴露出来的一些不良苗头,及时加以引导和教育,使他们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支部在讨论表决前要派人与处置对象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进行必要的批评帮助。在处置对象做自我批评或说明、申辩的基础上,经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后再进行表决。在工作中要分员主动退党与被动退党的区别,要在社会上和党内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使退党者能心情平和,没有思想包袱。党员出党以后,支部应当继续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使之能正确对待,并在社会上做一名好公民。

2、严格处置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党员退出机制,直接关系到党员队伍“出口”是否畅通,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各项事业的兴盛与否,各级党组织务必抓好落实。党员主动退出和被动退出,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也可结合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进行。党员退党是严肃的事情,在操作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和对每一名处置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个工作环节,不得随意简化工作程序,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3、切实加大处置力度。各级党组织要从严治党,切实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部大会在表决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意见时,一般应采用无记名票决的方式,使不合格党员都能受到相应的组织处理。对应当劝退或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坚决将他们清理出党,不能姑息迁就,以纯洁党员队伍。党委和支部要掌握好退党人员的名单,这类人如果今后又提出了入党要求,必须经过长期考验,确实提高了政治觉悟,真正具备党员条件的才可以重新入党。要做好宣传,努力营造氛围,使那些长期不起党员表率作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树立起紧迫意识、危机意识和整改意识,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从而从整体上促进全市党员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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