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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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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意见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纲要》,加大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切实改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才是关键。培养和造就一支宏大的农村人才队伍,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积极创造农村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不断为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但是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村人才总量不足,接收高校毕业生的数量逐年下降,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多措齐举,大力开发、培养和有效配置农村人才资源,为我市壮大县域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拓宽培训渠道,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

(一)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需要,立足特色农业和优势产业项目,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盘活现有农村人才资源,积极培养和吸纳适合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35个,每个基地用于更新培训设施、聘请师资和编发教材等支出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十一五”期末全市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争达到30万人次,使农村人才素质得到大幅提高。

(二)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根据我市农业科技发展实际,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科技培训项目。加强农民科技素质培训,培养农民技术骨干,力争“十一五”期末我市30%以上农民参加“绿色证书”培训、20万人获得“绿色证书”。

(三)定期组织开办农业技术带头人、农村示范户高级研修班。有计划地组织我市部分农业技术带头人、农村示范户到国内外先进的农业示范区、示范园参观考察,学习国内外一流的农业生产经营理念,不断丰富农业技术推广示范的方式和措施。

(四)进一步发挥人才评价的激励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农业科技、管理、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带领广大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增收致富的农村人才队伍。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对农民参加技术职称评定实行免费服务,评定工作所需费用由各级财政予以支持。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农业技师,可参加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在北三市和长海县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初级和晋升或破格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给予政策倾斜和优惠照顾,鼓励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基层和生产一线。

三、采取“人才支农”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深入实施“送医下乡”活动。市、区市县卫生部门每年选派部分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乡镇卫生院累计开展1年的医疗服务工作。服务期间,派出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岗位不变;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不变,由派出单位支付。市财政负责对取得医师(护理)执业证书但尚未执业注册的新聘人员和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每月补助800元;对初级职称或拟晋升中级职称人员每月补助850元;对中级职称或拟晋升副高级职称人员每月补助900元;对选择到涉农区市县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取消其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

(二)大力开展城镇教师“下乡支教”活动。每年选派部分城市骨干教师和城镇教师深入农村开展为期至少1年的“支教”工作。服务期间,派出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岗位不变;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不变,由派出单位支付;同时享受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寒暑假除外),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参加“支教”的教师可优先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市教育部门每年组织市级骨干教师通过观摩、讲座等方式,开展巡回“送教下乡”活动,帮助农村中小学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实施“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力争四年内使北三市和长海县中小学每校都有一名师范类本科生。

(三)实施城乡专业技术人员“对口培训”计划。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乡镇卫生技术人员、教师和乡镇事业站(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市内开展对口培训、跟班实习等活动,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所需费用在适当减免的同时,由市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开展城乡公务员“双向交流”工作。市及区市县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乡镇公务员到市及区市县对口部门挂职锻炼和市及区市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农村乡镇机关挂职锻炼工作,促进城乡公务员交流,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就业创业,改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

(一)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百名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十一五”期间,在我市农村工作的大学生要达到和保持1000人左右的常量。出台《大连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考、日常管理考核、解聘续聘等工作环节,细化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代偿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二)全市各涉农区市县人事部门要围绕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积极为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就业或创业提供人性化和多样化服务,不断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要从发展本地区特色农业的实际出发,有计划地选择规模大、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示范园区,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积极落实市、县两级政府给予见习毕业生的各项政策待遇,保证毕业生在见习基地安心工作和学习,提高就业技能。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自主创业毕业生提供经营场地、培训指导、项目支持和企业孵化等服务,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和保障,引导更多的毕业生开展高技术、集约式农产品深加工或农产品营销创业活动。

五、加快县级人才市场建设,优化配置农村人才资源

(一)推进县级人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涉农区市县政府要加大在本地区人才服务机构硬件设施建设中的资金投入力度,增加人才招聘场所面积,更新人才培训、人事等服务设施。各涉农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人员编制,充实服务力量,为农村人才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实现有效对接提供多样化服务。

(二)建立农村人才信息服务机制。通过编制年度人才开发目录和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名录,及时掌握和跟进农村人才需求,确定人才开发重点。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村人才开发为核心,以贯通城乡市场为重点,不断拓展人才服务领域,提升市场服务、信息交流和服务功能,实现与大连人才市场服务贯通、网络互联、信息共建、资源共享,为各类人才投身新农村建设搭建优质、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平台。

六、加大国内外引智力度,为新农村建设汇聚智力资源

(一)开行“专家智力服务直通车”,发挥农业专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智力优势。定期组织在连的政府特贴专家、突出贡献专家,围绕我市启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帮助乡镇制定完善各类发展规划,提供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论证和咨询,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培养管理骨干。帮助农村基层单位做好工农业项目立项、申报和实施工作,为发展特色农业和精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等提供咨询服务和示范引导。

(二)加大国外智力引进资金在农业领域的投入力度,积极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方面的专家来我市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活动。对解决农业领域内重大技术和管理问题,且具有指导性和示范性的农业引智项目,可列为全市年度重点引智计划。

(三)搭建农业领域国际人才交流平台。有计划地组织国际农业领域人才交流活动,广开引智渠道,为我市高新农业项目引进国外专家提供服务。定期组织涉农工作人员开展境外培训活动,学习和借鉴国外农业发展经验,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国外智力支持。

七、加强领导,为各类人才服务农村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一)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要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把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村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

(二)建立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市及区市县政府定期表彰在农村扎实工作、甘于奉献、创造业绩的优秀人才,激发他们服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先进个人将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