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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误工干部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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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误工干部管理意见

农村误工干部是农村定工干部队伍的重要辅助和补充,其稳定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村级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发展后劲。为进一步促进农村误工干部队伍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农村误工干部的规范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和建设和谐农村的大局,以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村干部队伍战斗力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系统、规范的农村误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核、经济保障和教育培训机制,切实增强农村误工干部的岗位吸引力,不断拓宽农村误工干部的来源,有效激发农村误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二、主要要求

1、严格控制职位和职数。农村误工干部的职位必须严格按照妇女主任、民兵营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和团书记四个职位的要求设置,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应是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随意增设其它职位。要按照精简人员、改善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大力推行村定、误工干部交叉任职制度,从严控制各村误工干部职数,鼓励村干部兼职兼岗。原则上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村级可支配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设3名,经济实力中等(村级可支配收入50—100万元)的村设2名,经济薄弱(村级可支配收入50万元以下)的村设1名。个别集体经济实力特别强(村级可支配收入200万元以上)、村级事务相对较多的村,经镇(区)党委批准同意设4名。对于目前超职数配备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分流到位。

2、健全选拔任用机制。要拓宽误工干部的选拔范围,按照政治素质好、年纪轻、文化程度高、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愿望和能力的要求,注重从农村知识青年、退伍军人、私营企业主、种养殖大户、农村经纪人、外出务工经商回乡人员等优秀人才中选拔误工干部。要建立误工干部任用镇、区党委集体研究制度,确保人员进出有序。新任用误工干部必须由村“两委”提出申请,经镇(区)组织办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交镇(区)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未经镇(区)党委同意,不得撤换、新增误工干部。对现有误工干部,各镇(区)党委要认真核实,重新发文明确,并登记造册,纳入镇(区)组织办管理。要建立误工干部正常的退休制度。误工干部的退休年龄由各镇(区)自行规定,但不得超过定工干部退休年龄。

3、推行工作考核机制。要建立误工干部岗位工作年度考核制度,根据误工干部的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在方法上注重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要将考核结果与误工干部的报酬、表彰、奖励和提拔使用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监督,引导村误工干部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加快对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把握,争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执行人、农村发展的带头人、农民群众的贴心人和廉洁奉公的清白人。对误工干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要及时总结宣传;对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误工干部,要大力予以表彰和奖励,或提拔使用,或通过选举为党代表、人大代表、评选先进、经验介绍等形式,增强他们的成就感和荣誉感;对不称职或大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要关心农村误工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4、落实经济保障机制。农村误工干部做好岗位工作,完成分工任务,按本村定工干部报酬收入的一定系数或比例享受报酬待遇。报酬水平由各镇(区)党委视村级财力自行确定。要全面推行农村误工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误工干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具体参保办法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为准。

5、完善教育培训机制。要认真组织误工干部开展任职培训、任期培训、进修培训和学历教育,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积极支持和鼓励误工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力争到2010年,全市35岁以下的农村误工干部都达到大专以上学历。要加强误工干部经常性的政治教育,不断提高误工干部的政治素质,自觉接受村“两委”的领导;要加强误工干部政策法规教育和岗位培训,督促他们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政策办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误工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引导农村误工干部进一步掌握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他们“带头富、带领富”的本领。

三、组织领导

规范农村误工干部管理,是我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既关系到广大误工干部的切身利益,又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镇(区)要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周密作出计划和安排,切实抓好落实。要按照本意见的有关精神,集中一段时间对本地农村误工干部队伍的状况进行一次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系统地掌握情况,制定好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措施和基本制度。镇(区)党委组织办要做好牵头和督促指导工作,会同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办等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年内市委组织部将对各镇(区)误工干部的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要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观念、务实的态度推进农村误工干部的规范管理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把此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