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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扩大前三轮经济薄弱村的扶持转化成果,促进全市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构建和谐*,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着力扶持转化一批经济薄弱村,现就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第四轮扶持经济薄弱村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要求,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村级组织经营创收能力为重点,充分调动市镇两级机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开发式扶贫工作力度,加快经济薄弱村的脱贫致富步伐,力争到*年底全面完成扶持目标,使村级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有较大提高。
二、扶持范围和帮扶办法
第四轮经济薄弱村的扶持范围主要依据村级年经济净收入少于50万元、村级经济底子薄、债务多、基础设施差,农民人均收入低等因素综合确定。经过摸底调查和各镇申报,并经筛选、审核,全市共确定79个村为第四轮扶持工作的对象,继续采取“市镇联动、局村挂钩、结对帮扶,一定三年”的办法,由市镇两级机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挂钩帮扶。其中市级机关挂钩帮扶39个村,各镇自行组织挂钩扶持40个村。(具体挂钩名单见附表)。
三、扶持目标和转化措施
要通过三年结对帮扶,在各项优惠政策的激励引导下,充分发挥市镇两级帮扶单位的支持助推作用和薄弱村的主体能动作用,到*年,使全市受扶持的薄弱村的村级净收入全部达到80万元以上,并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使薄弱村的产业布局、经济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和优化;使薄弱村的农民生产发展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各项基础设施逐步配套。
实现上述目标,各镇党委、政府,两个开发区,市镇两级帮扶单位和经济薄弱村必须认真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扎实的措施:
坚持一条思路:开发式扶贫。要充分发挥市镇两级挂钩帮扶单位的部门优势,深挖内部潜力,以资金支持、政策倾斜等形式,把对薄弱村的直接物力、财力支持转化为有产出、有效益的投资性支持,在各镇统一规划下,全面开展标准厂房、集宿楼及经营性出租房建设,帮助薄弱村构建一批能长期带来稳定收入的经营性资产,提高薄弱村自身的经营创收能力。
强化两个抓手:班子建设和项目建设。各镇党委要把选优配强村级干部,提高村级党组织战斗力放在扶持工作的第一位,尤其是选配好村党组织书记。要把那些党性观念强,执行政策好,富有朝气和活力,能够开拓创新,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的优秀党员,选拔进村党支部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抓住机遇,拓宽思路,因地制宜,加大村级组织经营创收项目的开发力度,加快扶持项目的建设进度,切实把挂钩单位的资金优势和本村的各种资源优势转化为村级经济新的增长点。
加大三个考核:局、镇和村。一是对挂钩单位的考核。根据扶持资金力度和脱贫速度,提高对挂钩帮扶单位的奖励力度。二是对镇党委、政府的考核。镇党委主要领导是薄弱村扶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统筹规划薄弱村建设项目特别是偏远村的标准厂房建设用地,加强市扶配套资金的落实支持。要建立健全镇扶薄弱村工作机制,加大镇扶单位的考核激励力度。三是对薄弱村的考核。要提高薄弱村新增投入的考核比重,鼓励村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加强对扶持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资金与项目的配套,确保专款专用。
完善四个结合:一是薄弱村发展与新农村规划相结合。要按照新农村发展规划,发展村级经济。要引导农村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农业用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整合农村发展资源,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凝聚农村发展合力。二是扶贫与扶智相结合。要重视村干部思想开拓、观念更新,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和本领,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要培养一批新农民,知道经营什么、怎样经营。要发展壮大经纪人队伍,组建专门的经纪人合作组织,使产品有市场,销售有信息,增收有保证。三是资金与项目相结合。市镇两级帮扶单位落实扶贫举措,要坚持资金和项目并举,既可以直接帮助薄弱村引项目、引技术,又可以在薄弱村自身有项目、有技术的基础上,大力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多样化、有效性的“输血”“供血”手段,有效恢复和增强薄弱村的“造血”功能,增强薄弱村的发展后劲。四是扶村与扶民相结合。在帮助薄弱村脱贫的同时,市镇两级挂钩帮扶单位要大力推进“帮村带户”工作,切实关心好薄弱村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深入开展“双带”活动,引导农民增强现代市场意识、创业意识和科技意识,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带领和带动农民共同增收致富。
明确五方面的资金投向:标准厂房、集宿楼、商业店面房(含仓储用房)、专业市场和生产服务型基础设施建设。市镇两级帮扶单位要结合薄弱村的区位特点和资源优势,重点把扶持资金投向标准厂房、外来工集宿楼、商业店面房、专业市场以及各种为生产发展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一年起步、二年提高,三年完善”的目标要求,正确处理好经营创收与基础建设的关系,加大第一年的资金投入力度和营利性项目的建设力度,在确保薄弱村有一个创收增收的基础上,再逐步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薄弱村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环境。
四、扶持优惠政策
为确保薄弱村扶持工作落到实处,尽早实现脱贫的目标,市、镇两级要对薄弱村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1、实行财政补贴。市政府三年内将每年从财政划拨200万元用于薄弱村扶持,150万元用于村级组织新办标准厂房基础部分的贷款贴息;5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补贴,各镇要根据市扶单位的投入匹配相应的资金。
2、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留用地政策。认真落实《*市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吴发[*]35号),各地在规划建设时要优先为薄弱村留出10%的留用地和置换宅基地节省的全部土地用于集体非农建设用地。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可以置换到产出快、效益高的产业密集区或规划区内发展二、三产业,主要用于标准厂房和外来员工集宿楼建设(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商品房开发),产权和收益归薄弱村集体所有。积极引导由薄弱村提供非农建设用地、由本村农民出资入股组建物业合作社,增加村级集体和农民的收入。
3、享受标准厂房等建设优惠。凡薄弱村的标准厂房集宿楼、商业店面房(含仓储用房),由镇统一在工业园区内集中规划建设的镇,允许以镇为一个建设业主单位,享受市政府*年出台的《关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吴政发〔*〕21号)的补贴政策和各项收费优惠,并且适当降低审核标准,允许单层建筑纳入补贴优惠范围。
五、组织领导
经济薄弱村的扶持转化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和难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市扶持经济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扶持工作实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开展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好职责,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各帮扶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这项工作,落实好下派工作人员,要重点选派中层后备干部到挂钩村任职。是党员干部的可以担任村支部副书记;是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可以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挂职干部在三年内可以变动,但任期一般不少于一年。各镇要明确扶持薄弱村工作联络员,联络员要定期与村、挂钩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信息,并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
扶持工作要继续实行考评制度。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扶持转化成果进行审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