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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委和苏州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市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主要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开展,共有各类基层党组织1120个,党员18249名。与第一批相比,范围更广,情况更复杂,不仅党组织类型多,设置、职能各异,而且党员的性质、就业状况多种各样。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教育活动的党组织和党员又都处在改革发展的最前沿、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对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先进性意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镇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江苏省委和苏州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切实把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正确把握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
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苏州和*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充分借鉴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努力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对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思想认识有新提高,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解决有新进展,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一要紧紧抓住实践“三个代表”、推进“两个率先”这条主线,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全过程,坚持不懈地用“三个代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党员把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脚踏实地推进“两个率先”统一起来,着力查找和解决不符合“三个代表”、不适应“两个率先”的突出问题,把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实现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利益、发展出成果。
二要牢牢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主题。始终围绕“保持先进性”开展教育活动,使每个党员学习有目标、评议有对照、整改有方向,按照《党章》和总书记提出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六项基本要求,结合每个单位、每个党员的实际,明确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激发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自觉保持先进性。
三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在继续深入学习张云泉、邓建军、殷雪梅等先进典型的同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培育和树立本地区本单位的先进典型,让党员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上。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引导党员对照先进典型,查找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真正做到向先进看齐、走先进道路、创先进业绩。
四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推进“强基工程”结合起来。针对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的特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按照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切实转变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五要始终围绕“群众满意工程”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务求实效”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全过程,扎实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立足本职勤奋工作、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两个务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针对不同层面、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看到党组织和党员发生的变化,切身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从*年7月开始,到*年12月基本结束,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各镇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质量和保证总体进度的前提下,科学安排、灵活掌握。
教育活动启动前,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党组织和党员的状况,初步查找出应当解决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要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加大在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力度。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查找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摸清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困难单位中的党员、流动人员中的党员等情况,力争使每一名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要急于启动。
学习动员阶段,各镇各单位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让党员了解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上级的决策部署、本单位的活动安排,对党员参加教育活动提出要求。要结合实际,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和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好《党章》。要通过优秀党员事迹报告、党课辅导、“四新”讨论、形势分析,帮助基层党员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增强学习培训的效果。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需要编写针对性强、少而精的学习材料。要扎实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概括提炼出不同单位、不同群体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分析评议阶段,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围绕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有书写能力的党员,要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本部门本单位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找准存在问题,剖析思想根源。要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分析评议阶段的关键环节,引导党员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增进了解、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织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
整改提高阶段,党组织和党员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要突出整改重点,引导党员把解决存在问题、落实保持党员先进性要求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时,要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继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从实际出发强化分类指导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参加单位分布广、层次多、差异大,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创新,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党员实际,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街道社区要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区,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学校要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文化、医疗等事业单位,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在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表率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采取业余、小型、分散等多种方式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服务性行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支持发展、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乡镇机关要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三农”工作的能力,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要认真做好特殊群体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在本市内流动的党员,一般应回原单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本市外流动的党员,一般应在流入地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一般应在聘用、借用单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转移组织关系、且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其居住地,在居住地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暂时无法转移的,应回原单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组织关系仍然保留在学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本人现居住在毕业学校所在城市的,一般应回学校参加教育活动;本人不在毕业学校所在城市的,可在其现居住地参加教育活动。
五、切实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各镇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上级精神的前提下,更要注重求真务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分类指导;更要注重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更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把握好相关政策;更要注重解决群众关注、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更要注重统筹安排,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一要建立领导责任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从实际出发成立各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领导责任责任制。各镇各单位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工)委成员要结合分工指导有关单位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基层单位的党员行政负责人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骨干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掌握工作方法,切实发挥作用。对个别领导力量薄弱、难以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任务的基层党组织,要选派得力人员,全程参与指导。
二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每人联系一个乡镇或单位。各镇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分工确定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他们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三要建立督查指导制度。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派出督导组,切实加强对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查和指导。市委向各镇各单位派出11个督导组。督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特点和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把握进度,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四要建立群众监督评价机制。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持“开门搞教育”。深入了解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期望,把群众反映强烈、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解决的问题,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把群众监督评价贯穿全过程,根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组织群众以一定方式参与有关活动,及时向群众公布有关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五要注重政策指导。坚持依法办事,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上来。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认真做好教育帮助工作;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六要加强舆论宣传。针对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和党员的特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宣传栏等阵地,采取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和省、苏州、*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宣传先进典型,特别是身边的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实际成效,为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镇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苏州和*市委的实施意见和总体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