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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保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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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保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及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新体制,加快劳动保障工作向社区延伸和拓展,将之纳入社区建设总体布局,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把劳动保障工作全方位纳入社区建设中,按照“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服务弱势、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区街两级就业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职能,促进社区建设和社会稳定,把我区劳动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基本原则

条块结合原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要按照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实行区抓、街管、社区落实。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是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基本单位,承担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的劳动保障工作负总责,承担组织管理和服务协调的责任;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全区劳动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区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全力支持、配合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履行好管理与服务职能。

齐抓共管原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协调配合的基础上,充分调动驻区单位的积极性,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双向考核等办法,进一步明确驻区单位的责任,引导他们配合所在社区搞好岗位开发,实现就地腾岗、就近安置,逐步形成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服务弱势原则。区街两级劳动保障系统在做好下岗、失业、退休人员日常管理服务的同时,要与街道密切配合,把解决“4045”人员、“协保”人员和低保人员的再就业作为工作重点,使社区内最困难的弱势群体得到全社会的关爱。

因地制宜原则。坚持一切从**区的实际出发,根据街道辖区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完善。要敢于创新,勇于突破,不图形式,不做表面文章,努力发挥各自的优势,创出自己的特色。

三、组织领导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同志提出的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的要求,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建立区、街、居三级工作组织网络,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大力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证到位,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统一领导,建立强有力的指导机构

成立**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协调委员会,由区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区长靠上抓,相关部门参加,加强对全区劳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承担社区劳动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统一组织,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区各职能部门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劳动保障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计划,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实施“一把手”工程,切实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作为街道的重要工作职责,坚持常抓不懈。各社区要重视培养劳动保障工作的骨干队伍,特别是引导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参与。同时,要组织好宣传发动工作,运用多种多样的宣传手段,鼓励先进,推广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劳动保障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统一考核,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

明确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责任,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区劳动保障工作协调委员会要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目标责任,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情况作为考核街道、社区和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较差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机构建设,发挥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社区就业服务职能作用

本着“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服务”的原则,着力加强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规范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依法管理。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端正工作态度,增强工作责任心,努力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及时、便捷、周到的服务。三是加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根据市劳动保障局的要求,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办公面积应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并实行“敞开式办公,一门式服务”,力争把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建成全市一流的窗口单位。四是加强基础管理,对劳动保障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街道、社区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台帐,特别是对“4045”、协保、低保人员要逐人进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家访,做到人员底子清、择业意向清、个人技能清、家庭状况清、就业动态清。五是强化对“4045”等就业困难群体的专项就业服务,建立常规性就业援助制度。在社区组织开展就业指导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免费培训服务,积极引导和帮助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就业、再就业援助。继续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就业服务“四百”活动,实行登门服务和“一对一”的就业帮扶,实现管理到人、服务进门。把生活救助与就业帮扶结合起来,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为有求职要求的“4045”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岗位,使下岗失业人员进入社区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帮。

(二)建立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构建社区工作平台

根据工作需要,在各社区设立劳动保障协管员,承担岗位开发、职业介绍、政策宣传和为驻区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等职能,原则上一个社区居委会设1名,1500户居民以上的社区设2名。区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和相关政策,逐步做到“五个到社区”,即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重心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考评监督到社区、工作经费到社区。

(三)积极开发社区岗位,拓宽社区就业渠道

认真贯彻同志提出的“把充分开发社区服务业的就业岗位作为一个重点”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区社区建设工作基础较好、网络健全的优势,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一是与街道经济发展密切结合,向社区企业要岗位。各街道要把发展经济和改善投资环境作为开发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税源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再就业岗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落户街道,从而达到扩大就业载体,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目的;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培养一批创业型的“小老板”,要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根据个体私营企业的用工需求,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动培训,使更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是与社区服务密切结合,向社区管理要岗位。搞好社区服务是促进社区就业发展的关键。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加强与社区服务中心的密切配合,结合社区组织建设、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的需要,大力开发社区治安、社区公共设施维护、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特别是开发社区保洁、保安、保绿、车辆看管等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对下岗失业人员中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且家庭收入低的人员实施再就业援助。同时,区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有关政策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补贴。

三是与社区居民需求密切结合,向家政服务要岗位。要结合社区居民多方面、多层次生活服务的需要,大力开发托幼托老、看护病人、家庭保姆、钟点工、配送快递、家电维修等便民利民家政服务岗位,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鼓励他们从事家政服务业,实现再就业。

四是发展非正规就业组织,努力创造社区就业岗位。各街道要把发展非正规就业组织作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鼓励和帮助他们在社区创办非正规就业组织,开展劳动就业经纪、职业中介、劳务输出等劳动就业活动,实现再就业。对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全部从业人员60%以上的,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予以认定,经工商和税务部门批准后,实行税费减免优惠,通过政策扶持促其发展。

五是加强与驻社区单位的协调,争取就业安置岗位。各街道要加强与驻区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驻区单位的用人信息,特别是短期、临时、灵活的用工信息,通过社区共建等形式,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四)加大对下岗失业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劳动保障教育体系

各街道要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与就业紧密结合的再就业培训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学校的优势,针对劳动力市场的需求预测和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定向培训和转岗培训。要定期举办适合下岗失业人员需求的各类职业培训班,如:汽车修理、家电维修、托幼护老等,聘请专家和有一技之长的退休人员担任教师,对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闲散劳动力进行就业形势、择业观念、劳动技能等全方位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使他们尽快掌握一门或多门技能,早日实现再就业。

(五)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从2003年起,企业退休人员将全部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按照“依托社区,条块结合,规范管理,分步实施,滚动推进”的原则,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作为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机构,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档案卡)管理;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掌握、提供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定情况和发放信息;按国家规定支付死亡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补助金;对有困难的孤、寡、伤病和高龄服务对象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服务项目;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查询;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等;负责本街道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和开具证明工作。

社区居委会是退休人员的基层管理组织,负责本社区内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及时报告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变动情况;做好特困、高龄、鳏寡、重病、残疾退休人员的帮困解难和走访慰问工作。

(六)切实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把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要把保生活与促就业结合起来,通过以工代赈、公益性劳动等形式,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七)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工作

努力协调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关心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积极开展“提供一个岗位、奉献一份爱心、温暖一个家庭”活动,加快建立有关部门分工合作,街道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制。劳动、民政、计生、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积极协助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在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和组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

(八)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建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思想舆论阵地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宣传市场就业方针和新的就业政策,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使下岗失业人员正视现实,面对当前市场就业形势,树立自强自立、自谋职业、艰苦创业的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并积极宣传自谋职业、开拓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为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门窗口和专职人员全年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工作,把宣传教育工作推向社区,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证投入。劳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区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深化,区委、区政府把劳动保障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各部门、各街道把劳动保障工作列入部门、街道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逐级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各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给予人、财、物的支持。区、街两级要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以点带面,稳步发展。广泛开展创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活动,注重培育具有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劳动保障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强化示范效应和竞争意识,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全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稳步发展。

(三)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共同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形成劳动保障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