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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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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安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治安工作,实现社区治安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构筑"打防管控"和服务群众一体化的新型社区治安工作体系,推动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年社区治安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按照"城区抓防控、社区抓创安、部门抓参与"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社区治安各项工作措施,大力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促进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实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区稳定"的工作目标,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指标,确保全区社会稳定,努力开创社区社会治安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区治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综治委、办的作用,根据职能和规模调整的变化,狠抓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社区的落实。

2、进一步强化综治成员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安全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个环节,运用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推动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努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3、以责任制为龙头,以"严打"为重要环节,以预防犯罪为重点,以基层安全创建为载体,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打、防、控、管"一体化的工作体系,维护社会治安的措施更加有力,重点更加突出。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和职责更加明确,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等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综治委联席会议制、联系点制、委员述职制、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等奖惩机制更加完善。

三、工作任务

(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大"严打"整治斗争的力度,把严打、严防、严管、严治紧密结合,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维护社区治安秩序,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及时整治治安问题突出的场所、区域,减少治安隐患,营造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继续保持对"严打"的高压态势,社区治安稳定,刑事案件发案相对平稳,减少严重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杀人、盗窃、抢劫等暴力犯罪,不发生危害社会治安和社区稳定的突出问题。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75%以上,破现行案件数、逮捕劳教数达到规定指标。社区居民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社区单位、居民群众的法律观念不断强化,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增强,形成良好的依法治理氛围。

2、深入开展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部门联动、依托基层、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管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和治安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坚持领导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追究和工作考核制度。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为单位和居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切实把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第一道防线,积极预防、减少并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有影响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

3、加大治安防范和管理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复杂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大查处力度,查清管理死角,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健全制度,防患于未然。

(1)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街道党工委要加强领导,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把管理、教育、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要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流动人口登记率达90%,暂住人口办证率达95%以上,函查率达到100%,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达到100%,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暂住人口违法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

(2)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逐步实现帮教组织网络化、帮教措施制度化、安置渠道多元化、安置方式多样化、安置机制市场化,搞好监所内的改造与社会安置帮教工作之间的衔接,做到不漏管、不失控。要全面摸清底数,重点做好有可能重新犯罪人员的帮教和管控工作。要广开就业渠道,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帮教工作,帮教率达100%,控制率达95%以上,安置率达到85%以上,重新犯罪率分别不超过5%和7%,"五类外执犯"管理控制工作得到加强,重新犯罪率不超过2%。

(3)进一步巩固房屋租赁治安管理工作成效。按照"规范租赁行为,巩固整治成果,堵塞犯罪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把房屋租赁治安管理作为社区治安的前沿关口,加大治理力度。坚持专门机关管理与群众组织自我管理相结合,加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人口管理控制水平。租赁房屋户签书率达到100%。继续实施"防拉栓"工程,进一步扩大安装覆盖面。有条件的小区要推行110报警入户系统,提高技防水平。

(4)积极推行警务进社区工作。按照2-3个社区的规模组成一个警务区,建立一个警务室(可一室多用),每个警务区配备3至4名社区民警和2至3名社区保安。6月底前各管区警务室建设要完成应建任务的70%以上,年底全面完成警务室建设任务,并全部落实"一区一警"。通过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形成并完善以街道治保会、看楼护院巡逻队为主体的居民住宅自防体系;以护厂队、厂街联防、技防联网为主体的单位内部"三防"体系;以派出所民警、社区保安队、治安联防队、社区治保会为主体的社会面管控体系;以治安亭、报警点、检查站、堵截点为主体的查控体系。

4、深入持久地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要把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重点抓好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的预防工作,努力提高安全创建的质量,扩大"三防"覆盖面。要增强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强化"科技创安"力度,重点抓好社区治安产业化和住宅防范智能化管理,并按照统一、科学、合理的要求进行规划,从实际出发,整体推进,尽快提高技术防范覆盖率。新建居民小区要逐步推行小区重点监控系统、楼座对讲电控系统、家庭防盗报警系统、基层工作电脑化管理系统,不断增强对可防性案件的防范能力。单位内部"三防"覆盖面达到100%,重点要害部位技防率达到95%以上,居民住宅防范措施全面落实,防盗门安装率和楼院看护率达到95%以上,社区内没有突出的治安防范、控制和管理死角。深入扎实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无毒社区、安全文明校园和企地共建安全社区等工作,巩固和扩大安全创建成果。积极开展治安防范竞赛活动,上半年召开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经验交流会,通过抓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竞赛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区级安全社区达到90%以上,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省、市级安全街道的覆盖面。到2005年省、市级安全街道要达到90%以上,全区"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的数量逐年有所提高,努力争创全国安全小区。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充分依托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基层党支部建设的优势,切实加强街道、社区两级综治组织机构的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干部,增强其权威性和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社区治保、巡逻、调解、普法、帮教和消防"六位一体"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社会治安工作措施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各层次的综合治理和社区治安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有足够的警力和人力开展工作,使基层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严格考核,扩大监督,扎扎实实地开展社区治安工作,力争取得明显实效。年内将对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治安巡逻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团员,机关、企业退离休老干部、老职工,广大居民群众,驻区单位,社会志愿者和物业管理机构等在社区治安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警民联防、专群结合的维护社区治安队伍,逐步推进专业有偿保安服务的发展和普及,不断扩大治安力量的群众基础。大力加强综治队伍的教育管理,提高综治干部和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综治干部、社区干部的社区管理水平;不断加大政治理论培训力度,今年在区委党校举办2期政法干部和综治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班;围绕加入WTO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各街道党工委也要抓住有利时机,适时组织培训,至少举办1期社区居委会干部培训班。

认真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作风建设年"、"调查研究年"的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综治工作的研究和宣传,使群防群治的各项任务得到更好落实。

(三)加强法制和道德教育,进一步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

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四五"普法工作,巩固和扩大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四个一"工程成果。即抓好一个中心(设于区委党校的普法教育中心)、一条街(兴隆路法制宣传街)、一个基地(青岛21中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一个广场(海云广场宣传栏阵地),通过"四个一"工程的深入实施,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增强道德、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以全面推行社区治安示范区建设为切入点,把社区管理与社区教育、社区服务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社区普法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服务和"律师进社区"活动。健全组织网络,发展志愿者队伍,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丰富各种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社区法治氛围,保障社区居民的各项权利。加强法制和道德教育,进一步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积极预防和减少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犯罪率要控制在打击处理总数的55%以内。加大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的力度,年内集中组织一次对学校周边秩序的安全检查与整治。把关心培养教育青少年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副校长的作用,进一步改进学校法制教育,强化社区教育管理服务功能,严厉打击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密切配合,建立检查、配合、补充、协作的工作机制,丰富青少年的社区活动。强化学校周边环境及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努力净化社会风气,使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治安工作机制。

社区治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社区的具体化。各级综治组织要定期分析研究治安形势,针对一个时期的突出治安问题作出部署,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有效地组织各职能部门、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治安的各项制度,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科学的考评体系,健全部门联席会议、治安形势通报、督促查办和奖惩等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对因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危害社区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后、基础薄弱的部门和单位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改进。把落实治安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紧密结合起来。

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抓好本单位和本管区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驻区单位应自觉接受区委、区政府对社会治安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区综治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防范,防止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积极探索社区治安所需经费的筹集办法,推行"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保安服务专业化、有偿化,从实际出发,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社区治安工作的经费投入,提高社区治安的物质保障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社区治安工作作为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切实担负起维护社区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社区治安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