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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加快国际服务外包产业集聚,提高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财企〔*〕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机遇,以扩大开放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步伐。
2.发展目标。到2012年,吸引10家左右海内外著名公司来绍设立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产业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服务外包产业总量达到3亿美元,努力将我市打造成全省主要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3.发展重点。根据服务外包发展特点,围绕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三种主要形式,重点发展软件开发服务外包、呼叫中心外包、物流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金融服务外包。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吸引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企业入驻。结合市区企业“主辅分离”,鼓励本地企业发展服务外包,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服务外包骨干企业。
二、积极构筑服务外包产业的公共平台
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全面统筹、规划、管理服务外包各方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各项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5.设立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市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服务外包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企业认定及企业产品认定、企业市场开拓;服务外包信息及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外包知识产权项目奖励;服务外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6.加快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积极规划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重点在市区规划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有侧重地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吸引跨国公司、境内外机构及个人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双回路供电系统、双备份网络系统和足够带宽的国际数据通信端口;完善IT通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多宽带通信设施;鼓励主要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优化数据流向,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
8.规范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办法。制订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本意见的相关优惠政策。对服务外包企业,在准入审批和工商登记时,给予审批和登记便利,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服务外包业务。
9.建立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国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绍兴服务外包信息网站,用多语种宣传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绍兴服务外包人才及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高层次、高水平、全方位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10.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依法严惩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外包企业,经申报认定后将其列为绍兴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并给予重点支持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申报、受理、保护、信息等服务,加大服务外包过程中的专利特别审查服务。
11.营造服务外包行业诚信环境。组建绍兴市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及服务外包企业诚信登记备案等制度。建立行业诚信数据库,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及员工诚信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诚信环境机制。
三、多渠道支持和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12.鼓励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来绍投资落户。对来绍投资并以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为主的、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办服务外包企业,视其对地方财政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来绍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含地区性总部),可享受市政府有关总部经济的扶持政策。
13.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技术升级。对服务外包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按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4.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对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内外自主知识产权登记和取得专利权,并能实现专利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绍政发〔*〕41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15.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新开展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培育出口名牌以及对服务外包出口达到一定规模并获得国家、省名牌和驰名商标称号的服务外包企业,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绍政发〔*〕41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6.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对服务外包企业出口软件年出口额10万美元(含本数,下同)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出口额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服务外包软件出口企业创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并经国家、省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5万元。
17.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资质认证。对当年新通过CMM2、3、4、5级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加强服务外包人才保障
18.大力引进国内外服务外包优秀人才。对在我市落户的各类服务外包优秀人才,其申请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户籍迁移、出入境管理等,给予优先安排。
19.建设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国际国内知名培训机构在我市开展服务外包培训,支持教育机构开展服务外包“订单式”人才培训,培训费用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和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创办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或实训基地,培养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实用技能型和创新型人才;鼓励和支持高校设立服务外包学院或有关学科、专业,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开设有关课程,或在相关专业课程中增加服务外包知识内容和学时安排。
20.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凡认定为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创办服务外包企业的,可以申请创业项目启动经费支持和市人才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证件,纳入绿色通道快捷办理;服务外包企业台港澳人士办理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劳动合同期满,办理时限由法定的收到用人单位提交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五、其他
21.本意见中涉及市财政支出的,除另有规定外,仅适用于市区,各县(市)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