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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奥运食品药品整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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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奥运食品药品整治意见

为保障奥运会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市“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确保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严格规范,确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得到严厉查处,确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到预防和遏制,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重点环节整治

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和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立产地产品准出制度,加大对畜禽等产品的监控,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步伐。

在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豆芽菜、豆制品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农资店、小菜场”等“五小”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制假造假窝点的排查和打击。

在流通环节: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督促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和公布制度;加强对生猪屠宰和酒类的管理,严格查处私屠滥宰行为,做好酒类备案工作,加强对市区粮油批发市场的整治,确保粮油质量。

在餐饮消费环节:以城乡结合部、农村、校园等为重点区域,以粮油、蔬菜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品种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社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继续做好餐饮业和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二)强化药品重点产品治理

1.加强对兴奋剂的治理。要加强兴奋剂生产源头的监督检查。对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重点清查兴奋剂或含兴奋剂类药品的原料来源、产量和销售流向等情况,监督其按规定在药品标签说明书上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督促其主动召回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药品;对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有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开展对化工类生产企业的重点清查。工商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规范兴奋剂或含兴奋剂类药品市场经营行为。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具有经营资格,购销渠道和经营方式是否规范;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是否违法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其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实施处方药管理的含兴奋剂成分的复方制剂药品,所售药品是否均标注了“运动员慎用”的警示语等。要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案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的监管。对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的生产企业要进行重点监管。对所有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高风险注射剂品种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病例品种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样。对注射剂品种原辅料采购的合法性、成品出厂检验和标签说明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落实驻厂监督员制度和质量受权人制度,督促企业建立起职责明确、层次清晰的质量管理机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进行严格监管,落实每家区域性批发企业和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管责任。严格实施特殊药品实时监控,确保辖区内特殊药品不发生流弊事件。巩固“疑似药品”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对“疑似药品”的处置力度,严厉打击将药品和医疗器械作为非药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疑似药品”生产销售现象得到彻底清理。

3.加强对原料药的管理。把化工企业生产原料药和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化工企业生产的原料药直接生产药品作为重点治理内容。凡属于化学原料药,其生产企业必须依法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和药品GMP证书,不具备上述资质的坚决予以取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对国家拟实行目录管理的品种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规范生产无药品批准文号原料药或药用活性物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药化工企业的销售行为,严禁无药品批准文号和药品GMP证书的原料药直接用于药品制剂生产。要加强出口药品监管,实施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报备送检核查制度,保障出口产品质量。

4.加强对食品药品广告的整治。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对当前存在的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屡次在我市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违法广告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广告欺诈行为。要严肃查处医疗广告中涉及药品广告内容、非药品宣传治疗作用等违法药品广告,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食品药品类广告内容要进行重点监管。要通过建立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和违法广告公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广告秩序。

(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媒体”的要求,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奥运会期间我市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举措,大力开展反兴奋剂的集中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使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六月份组织“迎奥运、保安全、重民生、促和谐”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努力营造“迎奥运、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处置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针对奥运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各类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控。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合作联系,及时通报信息,建立起多部门信息互通、联防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全市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110举报投诉平台,加强重大信息的收集报送。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积极处置。建立长效储备机制,规范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储备物资的管理,保证应急所需装备、设备、试剂、防护用品和药品等及时到位。建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制度,明确权限,降低负面影响。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的时间为*年5月至*年9月,共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6月至7月)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依法重点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巩固完善和提高阶段(8月至9月)

巩固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果,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运行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奥运会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本地、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办法。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项目实行项目管理,确定完成时限,明确工作进度,努力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监管局面。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部署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场所、区域和企业的食品药品综合治理和监管,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和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宣传、公安、农业、质监、卫生和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动我市“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组织开展突击检查、交叉检查和抽样检查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各级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督职能,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