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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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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是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近两年来,全市各级积极实施省政府提出的“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把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市已有48万农民的饮水条件得到改善,部分山区农民的饮水困难得到解决。但由于历史等原因和现实条件的限制,目前全市尚有数十万农村群众的饮用水水质有待改善或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特别是一些山区农村由于基础设施不配套,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为脆弱,一旦遇到持续高温干旱,就会出现严重缺水,造成饮水困难,严重影响山区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甚至由此而引发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此,进一步加快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农民饮用水困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已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当前和今后若干年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

做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前提条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解决农民饮用水困难,改善农民饮用水条件作为本地区、本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作为“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实际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农村饮用水工程扎实推进,真正把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解决农民饮用水工作这件大事、实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

我市农村饮用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重点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基本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实现广大农村群众有水喝,喝上安全洁净水。

主要任务是:用三年时间(*年至年),基本改善全市72万人口的饮用水条件,重点解决全市14万人口的饮水困难。其中越城区要求在*年底前率先全面完成。

全市农村饮水水质基本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利用水库优质水作为供水水源,水库供水无法解决的地区可利用符合卫生标准的井水作为供水水源。

三、科学规划,切实制订农村饮用水工程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高效、统筹规划、分类解决”的原则,科学制订工程实施规划,因地制宜、分类解决和改善农民饮用水条件。

1、拓展城市供水范围。按照供水区域化的要求,对绍虞平原,诸暨、嵊州、新昌等城镇周边地区,积极创造条件,拓展城市管网向农村辐射延伸,逐步建成城市联片集中供水体系,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饮用水与城市同网同质。

2、建设乡镇中心水厂。对城市供水无法到达的丘陵山区、偏远中心集镇地区,重点抓好集镇中心水厂和水源工程建设,以乡镇或几个村为中心,合理布局供水管网,形成乡镇分片集中供水工程体系,有效改善农民饮用水条件。

3、建设小型水源工程。对偏远山区,通过建设山塘水库、高位蓄水池、翻水泵站或开采地下水等措施,配套相应的净水和消毒设施,建成一批小型独立供水体系,以解决山区农民的饮水困难。

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要与“千库保安”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结合起来,要与调整水库用水功能结合起来,扩大水库供水范围,提供水库优质水源,以确保农民饮水安全。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要与“百村整治、千村改造”工程结合起来,把村镇供水管网和水源工程建设作为“百村整治、千村改造”的一项基础内容。

四、分级负责,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1、分级落实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责任。市本级将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指导、服务、督促和考核,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农村饮用水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明确的具体目标任务,分别制订总体实施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要落实责任,明确各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

2、不断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投入。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千方百计筹措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每年切出一定资金,积极支持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奖励。同时,要积极发动受益群众集资建设,改善饮水条件。吸引民间资本投向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3、研究制订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政策扶持措施。要考虑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减轻他们的负担。在工程建设上,要制订按户补助政策,在水费构成中,减免有关规费,杜绝搭载任何其他费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对面向农民供水的工程建设在用地、银行信贷以及运行电费等方面予以优惠。

4、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的管理。一要加强安全管理。抓好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开展封山育林,提倡生态农业,严格控制水源地污染物的排放,有供水任务的水库禁止养殖投饲,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逐步建立完善水质检测体系,加强对饮水水源和水质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农村饮水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进行必要的检测,保证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由乡镇、村自取水源、自行管理的供水工程,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定期清洗水池、水塔,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二要加强运行管理。要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明晰农村饮水工程所有权,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要按照不同的投资主体,合理确定水价,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要实行分类计价,逐步推行定量供水、超额加价的办法。要确保供水水费足额按时收缴到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既使农民长期得到实惠,又能确保供水工程实现良性运行。

五、加强领导,确保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1、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工作的领导。为加强领导,市里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分管副书记、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饮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农村饮用水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加快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各项具体措施。要明确各成员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切实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

2、开展农村饮用水工作的考核。建立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考核机制,制订考核奖励办法,市政府将每年对各县(市、区)农村饮用水工作进行考核。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乡镇农村饮用水工作的考核,把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作为乡镇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制订考核目标,落实奖励措施,以真正把农村饮用水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