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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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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50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七大创新系列”活动和建设“平安*”的总体部署,现就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正面引导与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以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食品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安全责任和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产业基本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1、加大农业投入品源头专项整治力度。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养植行为;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加快农产品专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2、大力整顿提升食品生产加工业。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活动,对国家确定的重点整治品种,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今年基本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产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启动其余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高度重视食品区域性生产质量问题的整治,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法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品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快推进餐饮业、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切实加强对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监督,并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行为。

4、加快构建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引导和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年底前,全市除城区包括县城建成区以外的所有镇(乡、街道)全面建立起连锁超市,在每个行政村现有的各类小商店中,通过“自愿、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家将其改造成“放心店”,至2006年底基本完成。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准入制度”,建立完善食品案件移送、质量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社区抓紧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队伍,并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犯罪案件,凡是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要集中力量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以起到震慑作用。

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和信用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标准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农业、质监、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现有检测机构的作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检测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我市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在黄酒等行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具体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1、切实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政府建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市级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并根据职责调整,尽快清理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促使食品安全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充实食品卫生安全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切实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技术条件,保证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信息平台构建、举报投诉奖励、办案办公和监督抽检等经费。

2、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农业、林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并负责新划入的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卫生监管职责;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内部要建立监管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划定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人。

3、加强宣传教育。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宣传、教育、新闻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报道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

市政府责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本意见的落实工作。从*年起,每年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将检查情况向市政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