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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52号)精神,现就加快发展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以下简称十大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十大主导产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
(一)基本要求。
1坚持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方向。以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按照工业的理念,大力发展优质高效、资源节约、品牌响亮的现代农业,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优良品种和节本、安全技术的研发推广,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信息化、机械化水平和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素质。
3坚持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扶持与农民结成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组织,增强其带动能力。按照“依法、自愿、有
偿”的原则,鼓励土地、林地和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和“统一服务”、“托管”等农业生产环节的分工合作,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
4坚持依靠市场机制。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的同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资金和其他要素投入到十大主导产业。
5坚持依法管理与指导服务并重。建立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农口部门分工负责,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支撑,相关部门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与研究十大主导产业发展目标、重点区域布局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二)工作重点。
1蔬菜产业。在稳定发展平原蔬菜基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山地蔬菜、设施蔬菜和加工出口蔬菜基地。
2茶叶产业。实施“*绿茶全球化推广工程”,全力打造“*绿茶”品牌。优化改造茶厂和茶园,推进茶树无性良种化、茶叶采制机械化,全面推行QS认证,着力构建世界绿茶生产、加工、贸易和文化中心。
3果品产业。着力打造“*精品果业”,扩大优势水果和珍稀干果规模,提升特色果品竞争力,建立现代果品种业体系,建设精品果品示范基地,加强果品保鲜、运输与加工技术研究,强化品牌建设,拓展果品市场。
4畜牧产业。实施“西进东扩”战略,加快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和健康生态养殖方式,在稳定生猪生产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优质家禽和奶牛、兔、湖羊等草食动物,加快发展蜂产业和优质珍稀畜禽养殖业,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
5水产养殖产业。组织实施水产养殖“2881”提质增效工程,着力发展对虾、甲鱼、海水蟹、珍珠等四大优势主导产品。积极推进百万亩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发展现代设施渔业,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加强优质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和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提升品牌,拓展市场。
6竹木产业。实施“千万亩竹林提升工程”,加快林区作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低产低效竹林。引导发展高附加值的竹木制品产业,鼓励竹木制品深加工和出口。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加强速生树种选育和栽培技术推广,着力培育大径材基地,加快建设工业原料林、珍贵树种基地。
7花卉苗木产业。适度控制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特色品种,加强种质资源库建设。
8蚕桑产业。实施“蚕桑西进工程”,围绕打造优质茧生产基地,优化改造桑园,调整产区布局,提高科技含量,增加经济效益。
9食用菌产业。在稳定香菇等木腐类食用菌生产的基础上,加快珍稀类和草腐类食用菌开发,培育新型菌种生产体系。
10中药材产业。着力提升浙产道地药材、大宗药材和珍稀药材生产水平,改良药材品种,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
各地应根据当地特点,因地制宜发展一个或几个主导产业,也可以发展十大主导产业以外的产业。
二、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
围绕十大主导产业,立足当地资源,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整合特色产业基地、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资金,集中力量培育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加快形成农业“块状经济”发展格局。
(一)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充分利用县域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着力培育发展若干个在省内外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主导产业和产品,增强全县农业经济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特色优势产业强县主导产业的种植面积(饲养量)、产值应占全县作物种植面积(饲养量)、农业总产值的较大比重,产业集聚度较高,产业链较健全,而且近年来增长较快,经济效益显著。
(二)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强镇(乡)。充分利用镇(乡)域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培育发展1个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主导产业和产品,带动全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强镇(乡)主导产业的种植面积(饲养量)、产值应占全镇(乡)作物种植面积(饲养量)、农业总产值的较大比重,产业集聚度高,相对于其他农业产业有绝对优势,对农民增收作用较大。
三、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品质
加大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加快培育、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源头洁净化、生产与加工标准化、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和产品经营品牌化。
到2010年,力争十大主导产业优质种子种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产品达到无公害以上标准;农产品驰名商标达到10件以上,国家级证明商标50件以上,省级著名商标300件以上,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450件以上。
(一)深入实施种子种苗工程。统一规划,多途径开展十大主导产业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省级种质资源信息服务系统。支持科研院校、农技推广部门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开展优良品种和配套技术的研究推广。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设备。强化品种权保护和种子种苗市场监管。
(二)加强十大主导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逐步提高科技创新基金用于农业科技项目研究与推广的比重。针对制约十大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以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优先安排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和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制订和完善十大主导产业标准体系,大力推行高效、生态、清洁、安全生产模式,强化农产品质量源头管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制度、畜禽标识制度和质量自控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建立经营者档案,场内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进货验货和进货索证等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每日开展定性检测。建立农产品检测信息平台,预警和警示信息。鼓励企业申请农产品出口免验资格,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森林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
(四)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支持农产品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绿茶”、“精品水产”、“精品水果”、“*竹子”等农产品推介活动。深入开发茶文化、竹文化、渔文化和花文化等资源,努力提高十大主导产业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
四、加快先进适用农业科技示范推广
建立十大主导产业技术推广专家组制度,全面推行科技推广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地、塘)、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入户推广新模式。从*年起,十大主导产业重点乡镇要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区(片),每个村都要确定科技示范户。到2010年,全省发展农业科技示范区(片)1000个左右,科技示范户达到1万户以上。
(一)整合农技推广资源。组建由推广、科研、院校等单位参与的省农技推广中心,下设农作物、林业、水产、畜牧、农机、水利6个分中心(均作为协调机构,不占编),并按主导产业或专业设立专家组,具体负责相应领域的科技推广工作。
(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好基层农技推广和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的政策,全面建立责任农技员分片包干、联村带户的新型农技推广制度。鼓励农技人员开展“三送两包”(送种子种苗、送肥药饲料、送配套技术,包收购、包效益)等活动,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强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农技人员素质。
(三)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作用。在十大主导产业重点区域内的村,都要选择1户种养水平较高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落实农技人员联系指导。通过科技示范户的带动,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推广,提高科技到位率。
(四)加强对专业农民的培训。要将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人员作为“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重点对象,有计划地开展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培训。选拔一批年轻的农村实用人才到相应大中专院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积极支持农业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五、着力增强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带动能力
大力扶持发展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组织,切实增强其对广大农户的带动能力。到2010年,全省培育发展规范化的农业产业化组织1万家以上,带动农户800万户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加工型、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1000家以上,年交易额超5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50家以上,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00家以上、行业协会100家以上。
(一)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结合十大主导产业,积极鼓励工商企业投资精深加工能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200家左右与农民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特别是实行“订单”收购农产品和“二次返利”的省级骨干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
(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政策。规范、创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作机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技人员和农村能人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对育苗、病虫害防治等环节提供“统一服务”的专业合作社。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300家左右依法登记、规范运作、有一定规模的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后盾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努力构建以农业科研、推广部门为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参与的集技术、信息、融资、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农业服务平台。
(三)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配送中心建设,逐步形成辐射国内外的农产品连锁配送体系,促进农产品大流通。
(四)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落实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制度,推动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ISO9000论证,逐步开展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GAP)论证试点,推进农产品检测结果国际互认工作。积极支持企业到国外举办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应对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引导农产品出口企业向集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六、为十大主导产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完善规划,确定当地重点培育的主导产业,并把它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增加财政投入,整合引导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研究与推广、农田水利、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向主导产业倾斜。
(一)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十大主导产业示范基地、农田水利、水产标准养殖塘、林区作业道路、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对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和“短腿”的基础设施,要集中力量,加大建设力度。
(二)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坚持以用促建的方针,结合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建设,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加快实现“*农民信箱”村村通。对省重点扶持的211个欠发达乡镇中没有电脑的村配备电脑等设备,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电信部门对“*农民信箱”上网费用应给予优惠。加强“*农民信箱”的应用培训,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在信息、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开展网上调查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提高服务“三农”工作水平。积极推广“三电合一”信息服务模式,加强农技110信息平台与地方广播电视台合作,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开展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发展“精准农业”奠定基础。
(三)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深入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农机技术高新化、农机服务产业化、农机监理规范化进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将适用于十大主导产业关键生产环节的农业机械纳入购机贴息(补贴)范围,支持、引导农民购置和使用先进适用农机产品。支持重大农机科技攻关,着力解决机械作业“瓶颈”,提高十大主导产业机械化应用水平。加强农机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安全管理,支持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培育,提高农机资源利用效率。力争到2010年,全省规模生产的蔬菜、水果、林特、畜禽、水产的主要生产环节和产品初加工等基本实现机械化。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增加投入,在加大对主导产业种子种苗、科技推广、机械化、产业化与合作经营机制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扶持力度的同时,蔬菜产业重点支持山地蔬菜“微蓄微灌”和大棚设施建设等;茶叶产业重点支持低效低产茶园和初制茶厂改造、茶树良种化工程、茶叶采制机械化、茶叶品牌推广等;果品产业重点支持果品优化改造、产后处理、品牌推广等;畜牧产业重点支持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山区海岛畜牧业等;水产养殖产业重点支持标准化养殖塘和现代水产养殖示范基地等;竹木产业重点支持林区作业道路建设、竹木高效集约利用项目;花卉苗木产业重点支持产品推广;蚕桑产业重点支持蚕桑基地建设、蚕桑优化改造工程等;食用菌产业重点支持示范性菌种场、工厂化生产基地;中药材产业重点支持以“浙八味”为主的道地药材示范基地建设等。
(五)努力增加信贷资金投入。在财政增加投入的同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十大主导产业的信贷资金投入。按照“政府扶持、企业和农户参股、合作互助”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办法,逐步扩大试点县和试点品种。鼓励开展农林牧渔业互保。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社会资金等各类要素投入十大主导产业。
省农业、林业、渔业等有关部门要根据上述精神,制定加快发展十大主导产业的具体办法。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根据职责,出台措施,合力推进十大主导产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