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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哈里组发[*]16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检验全区五个乡镇66个村广大基层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学习“一例一法”知识的效果,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将对全区农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检查验收采取考试答卷的形式,分为两个层次进行,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负责组织乡镇机关干部和村级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考试工作;各乡镇党委负责组织村级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农民党员和村民代表(重点是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的考试工作。
对乡镇机关干部和村级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考试工作具体安排是:
1、考试对象:各乡镇党政班子全体成员,“五办一所”的全体在编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2、考试范围: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联合编发的《“一例一法”学习问答》一书的全部内容。考试实行百分制,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统一出题。
3、考试时间:*年9月9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0时。
4、考试地点:以乡镇为单位,确定一所学校作为考点。
5、考试组织形式:由各乡镇党委按照单人单桌的要求具体安排考场,原则上要将乡镇机关干部集中安排在1—2个考场,村级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集中安排在1—2个考场,考试实行闭卷形式,由区委组织部或区民政局的干部负责监考,坚决杜绝违纪现象。试卷的批阅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组织力量完成。考试成绩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板和村务公开板上张榜公布,并通报全区。
在区里对乡镇机关干部、村级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统一考试结束后,各乡镇党委要仿照区里的考试组织形式,在9月15日前,组织本乡镇各村的其他村级班子成员、农民党员和村民代表(重点是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进行考试。考试过程中,要注意区别对象,各有侧重。对农民党员,要重点考察对《工作条例》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村民代表,要重点考察对《组织法》知识的掌握情况。考试结束后,要将考试成绩在村务公开板上张榜公布,并在本乡镇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各乡镇要及时将考试组织情况和考试结果统计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委组织部党建科和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另外,各乡镇党委要在9月5日前将参加区里统考人员名单、考试具体地点、考场安排、监考老师姓名及安排以表格形式上报区委组织部党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