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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组织换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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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组织换届意见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今年全区各社区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任期已陆续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这是我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确保扎实有序地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浙委[*]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目标要求,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公道正派、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进入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努力改善社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不断推进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巩固和加强党在城市的工作基础和执政基础,为加快建设“更有活力、更具实力、更加和谐”的现代化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进行换届时,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

2、严格依法办事。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规范并且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依法按章办事,就是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必须要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原则、程序、方法办事,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违背民意、违反程序和不按章办事等问题的发生。

3、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党内的有关规定,从报告的起草、讨论、审议,到代表、委员候选人的酝酿和选举等环节,都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广泛听取党员和居民群众的意见,反复酝酿协商,严禁包办代替,充分尊重和支持党员、党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确保广大党员和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在社区组织换届过程中得到落实。

三、目标任务

通过换届选举,逐步健全社区党组织体系,规范社区干部队伍管理,深化社区党的建设。

1、完善党组织设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工作日趋繁重,社区党员人数迅速增加,以支部建制为主的党组织设置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党建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力构建和谐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需要对现有的社区党组织予以健全调整。凡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社区,报经区委同意,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委),并同时建立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社区,由街道(乡镇)党(工)委批准,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总支)。社区党委(党总支)属街道(乡镇)党(工)委领导。社区党委(党总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管理、活动方便、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合理下设党支部,具备条件的,可积极推进楼道党支部的创建。

2、规范职数配备。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班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委建制的社区,党委委员一般设5-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或专职党务工作者1名,社区纪委委员设3人,其中纪委书记1名(一般由社区党委专职副书记或专职党务工作者兼任);党总支建制的社区,党总支委员一般5—7人;党支部建制的社区,党员人数在7人以下(不含7人)的社区,设党支部书记1人;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社区,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

3、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选配。

党组织书记的选配。积极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委会主任,实现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如果社区内确实没有书记合适人选,建议由街道(乡镇)下派干部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下派干部要结合“三下居五必访”等制度开展工作。通过换届,力争使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年龄在50岁以下、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人数比例达到85%以上。

班子成员的选配。通过换届,要把那些事业心强、热爱社区工作、有实践经验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优秀党员选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成员,要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党员和高校毕业生党员进入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通过提倡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交叉任职等途径,大力改善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结构,并同步考虑社区居委会班子人选。根据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担任新的一届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四、换届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社区党组织选举采用以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民主推荐、党内选举(“两推一选”)为主要内容的换届选举方式。

1、搞好宣传培训。召开换届动员会议并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社区党组织换届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做法,组织社区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同志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等内容,引导广大社区党员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街道、有关乡镇和社区要加强对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的业务培训,特别要注重培训好业务骨干力量,为换届选举打下良好基础。

2、制定工作方案。街道党工委、有关乡镇党委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计划。社区党组织根据换届工作要求,提出换届工作的时间、社区党组织组成人数、结构等,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街道、乡镇党(工)委审批。在制定换届工作方案的同时,社区党委(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起草工作报告,总结本届党委(总支、支部)的工作,并对下一届党委(总支、支部)的工作提出目标和思路。

3、开展述职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本届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先由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述职,然后由党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4、做好民主推荐。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采取“两推”的办法推荐产生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即在街道、乡镇党(工)委的领导下,按照德才兼备和结构合理的原则,实行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全体党员中的民主推荐和以一定形式在部分非党居民群众代表中的民主推荐相结合。社区党组织根据多数党员、群众的意见和班子结构要求,在符合任职条件的对象中提出“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街道、乡镇党(工)委对提名和民主推荐的过程进行审查,对民主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综合分析,并组织考察,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如选举7名党委委员的,正式候选人应设定为9名。

5、召开选举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街道、乡镇党(工)委提出的“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充分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后,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出新一届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和纪委领导班子。如社区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召开党员大会确有困难的,经区委批准,也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两委”班子产生后,分别召开新的一届党(支)委会和纪委会,对社区上届党(支)委提出并报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审查同意的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和社区纪委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选举产生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和社区纪委书记,并对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和纪委委员进行工作分工。纪委会选举产生的书记,需经社区党委会全体会议通过。社区党组织将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审批,经同意后张榜公布。

6、及时进行总结。换届工作结束后,街道党工委、有关乡镇党委和社区党委(总支、支部)要认真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经验的总结,汇总装订有关资料并存档。要认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为以后更好地开展社区党组织换届提供经验。各单位要将换届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委组织部。

全区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从*年7月开始,8月底前基本完成。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对换届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通过换届,切实优化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扩大党内民主,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等部门协助。同时,还要统筹考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与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各街道、乡镇党(工)委要切实履行职责,有效加强对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领导,根据本街道、乡镇的情况,及时做出和落实换届工作安排,确保各项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