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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加强新形势下的党员教育管理,对于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要求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基固本,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体系,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努力开创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目标: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增强党员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自主创业、带领群众创业的能力,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有效管理以及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机制,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制,把党的先进性建设扎扎实实推向深入。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力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效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
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党员教育内容,创新方式,落实责任,确保效果。
(一)抓好学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注意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按需施教。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认真搞好自学。充分发挥党校和党员服务中心等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网络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革命纪念地(馆)和科技示范基地等方面的教育资源,建立党员教育基地。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中教育活动的党员,应因人而宜落实教育要求。
(二)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深入开展以“富民、发展、创新、和谐”为主题的党员先锋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做富民的领路人、发展的带头人、创新的先行人、和谐的引导人。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党员到基层和艰苦岗位锻炼。
(三)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每5年由县级以上党委作出安排,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不断提升党员管理工作水平
倡导和实践“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寓党员管理于党员服务,在服务党员中强化对党员的管理,做到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每一位党员。
(一)完善党员管理制度。健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把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的成果作为党员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党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党内统计等经常性工作。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加强对党员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洁自律等项制度。
(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大力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坚持区别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努力实现流动党员管理的全履盖;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切实发挥各级各类党员服务中心(站)的阵地作用。流动党员一般应当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委组织部门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定期通报和研究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员登记备案中,要增加“政治面貌”内容。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坚持教育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支持和帮助共青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不断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四)提高党员管理实效。加快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使用全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推动全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遵循“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运作规范、特色鲜明”的原则,进一步提升镇、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服务中心(站)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市村、社区以及设党委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或党员服务站,以优质服务吸引党员群众,着力形成服务党员群众的特色品牌。
四、扎实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引导广大党员经常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
(一)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通过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和参加主题实践、设岗定责、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市和县级市、区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深化机关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以及机关党员和社区生活困难党员、群众之间开展的“双结对”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持久地为群众做好排难解忧、扶贫济困的各项工作。要把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引导、增强信心结合起来,把捐资捐物与培养创业能力、实现自主脱贫结合进来,努力帮助困难群众摆脱困境。
(三)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实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推广居民(村民)议事等做法,公开设置意见箱、公布便民热线,利用电子政务等信息网络手段,拓宽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的途径,保障党员群众的正常权利。
(四)认真做好关心帮助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党员思想政治上的进步和提高,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党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党员立足本职创一流业绩、实现岗位成才提供服务。对农村党员、流动党员、失业和自主择业人员中的党员等进行科技素质培训,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带头创业。要关心党员生活,及时掌握生活困难党员情况,采取党员互助、党组织扶助等多种办法进行帮扶,重点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活困难。通过做好党组织关心帮助党员工作,促进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一)认真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等机构的作用,不断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纪检、宣传、党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努力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调、高效运转、富有活力的党员教育管理体制。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管理的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各项任务。
(二)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重视基层党务工作者的配备,尤其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继续做好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发挥好党建指导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的作用。注意培养党务工作者的后备力量,积极为党务干部队伍注入活力。加快建设一支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相结合的党员教育师资队伍。重视和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每3年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轮训一次。健全基层党务工作者激励保障机制,解决好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
(三)切实保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管理经费。党员教育管理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应主要用于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教育管理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企事业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单位应划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四)营造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报纸专版、电视专栏和党建网站等舆论阵地建设,积极营造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利环境。认真总结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中的有效做法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转变中适应,在发展中提高。坚持把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活动方式,努力开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