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和全区人才工作会议以及《*—2008年鹿城区人才发展纲要》(鹿委发〔*〕34号)的精神和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人才工作,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责任制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经区委同意,对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责分工
1、区委办、区府办
(1)负责传达党和国家、省市、区关于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参与全区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
(2)负责联络并协助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对需要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解决的人才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协调,会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会议安排、联系协调等工作。
(3)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加强与高层次人才的联系,负责收集、反馈联系和督办有关问题。
2、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定期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目标制定、检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3)掌握了解全区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针对全区人才工作中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意见;做好党政人才的培养选拔和管理监督工作。
(4)做好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奖励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人才的评优评先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做好与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联系工作。
3、区委宣传部
(1)负责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全区人才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全区人才工作宣传年度计划,组织新闻媒体,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舆论氛围。
(2)负责做好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
(3)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全区引导广大人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投身于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4、区委统战部
(1)负责联系党外人才中的优秀代表;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优秀党外人才的培养、举荐、选拔工作。
(2)宣传、贯彻党的人才工作政策,调查研究党内外人才的合作共事关系,总结交流经验,调动各类党外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联系社会各界、推进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和提高综合素质中的积极作用;了解和掌握各类党外人才的思想动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参与制定有关党外人才的政策和研讨有关党外人才工作。
5、区委农办
(1)研究制定农村适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2)做好农业序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农村各类人才的积极作用。
6、区发展计划局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全区科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需要相适应的中长期人才规划。
(2)组织专家咨询智囊团,对“人才强区”战略、中长期人才规划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咨询。
7、区经济贸易局
(1)抓好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能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整体素质。
(2)会同有关部门了解、掌握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家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为企业引进人才和智力的牵线搭桥工作,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和合作。
(4)重视各类产业人才载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人才先进企业”评选活动,进一步引导和发挥企业吸引、培养、使用人才的主体作用。
8、区教育局
(1)围绕“科教兴区”战略,提出促进教育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加快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2)负责做好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加快骨干教师优秀群体的人才梯队培养;加强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制度建设,努力培养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名教师和教育专家。
(3)利用我区现有教育资源,建立人才子女就学绿色通道,保证外来人才子女接受教育。
9、区科技局
(1)负责引导科技人员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引进、技术交易以及国内外科学技术交流和合作等工作,大力开展全区产学研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2)根据全区重大科技发展战略、重点科技项目的实施需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开发,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为优秀科技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
(3)负责做好区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励的组织、评审工作。
10、区公安分局
(1)落实人才引进落户等方面相关政策,保障人才享受相关待遇。
(2)创建“平安鹿城”,为各类人才创造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11、区财政局
(1)负责年度人才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审定和资金核拨,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和工作经费的管理工作。
(2)参与制定、修改、完善有关人才待遇的各类规定、办法。
12、区人事劳动局
(1)负责拟定人才资源开发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我区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各类人才的引进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3)主管全区智力引进工作;贯彻和落实智力引进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管理我区重点智力引进项目和成果的鉴定推广,开辟智力引进渠道,建立完善的智力引进服务体系。
(4)规范民办人才中介机构,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维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才流动的开放和有序。
(5)负责抓好全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区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实施工作。
13、社会保障鹿城分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订全区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意见。
(2)组织实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保障全区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待遇。
二、工作要求
1、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站在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和“人才强区”战略的高度,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全区人才工作组织机制协调高效,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2、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年提出各自的人才工作年度计划,并抓好落实。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本年度人才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3、各部门出台有关人才工作方面的规定和办法,需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或备案,涉及人才工作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各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人才工作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参照本意见,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