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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职代会制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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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职代会制度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金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职代会在基层企事业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经济工作系统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切实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得到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经济工作系统实际,就规范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准则

(一)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我国基层企事业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济工作系统企事业单位均应建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要结合单位实际,不断规范职代会制度,积极推进职代会的制度建设。

(二)职代会要以支持企事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实现双赢为基本目标。要坚持维护国家利益、企事业单位利益和维护职工利益的一致性。

(三)职代会应坚持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受同级党组织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二是维护行政管理权威,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三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行使各项职权。

二、职代会职权

(一)国有、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和表决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分配方案、重要规章制度、职工生活福利、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

3、民主评议单位领导干部;

4、选举和撤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职代会审议或通过的其他事项。

(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全面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

1、继续强化三项刚性制度,即深化改革重大事项预告制、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重大方案表决制、民主评议不合格领导人员免职建议制;

2、继续强化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和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

3、要重点坚持和规范教育培训计划提交职代会审议和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

4、坚持和规范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向职代会报告制度;

5、推行和实施福利金提取使用情况报告及福利金使用方案职代会审议通过制度;

6、根据《公司法》规定,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积极推进建立职工董监事制度。要坚持职工董监事由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并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

三、职工代表

(一)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系统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经过规定的民主程序,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并报工会备案。

(二)实行职代会制度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名。

(三)职工代表按分配名额选举产生。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代表一般不超过20%,一线职工代表(含科技、管理人员)不少于40%。青年职工、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四)职工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3、因参加职代会及工作机构所组织的活动,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属正常出勤。

(五)职工代表的义务:

1、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宣传执行职代会决议,完成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的评议监督。

四、组织制度

(一)要规范职代会运作,保证职代会严格按法定程序召开。

1、职代会届期一般3年或5年,宜与工会代表大会同届,同步换届。

2、每年一般召开不少于2次,应在单位职代会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3、职代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为有效。职代会表决形式,根据每次会议内容确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议案表决需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赞成为通过。

4、需职代会审议的事项,应提前7~10天提交给职工代表讨论。

(二)职代会设大会主席团,成员在正式代表中产生。一线职工(含非领导职务的科技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主席团成员由职代会工作机构提名,在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和履行民主程序基础上提交职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三)职代会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立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小组),其主要任务是专题调研,征集提案,做好审议议案的准备工作,及闭会期间的巡视检查监督工作。

(四)职代会闭会期间,需临时处理的涉及非全局性的职工利益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召集工会委员会成员、职代会主席团成员、职工代表团(组)长、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职代会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并向下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五)为实现民主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可建立: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职代会专业委员会(小组)工作制度和职工代表巡视制度,以提高职代会的运行质量和工作水平,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五、工作机构

(一)企事业单位工会是本单位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工会的职责是:

1、宣传引导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2、负责职代会筹备工作,提出职代会议程、议题的建议,提出大会主席团、专业委员会(小组)的组建方案,做好大会召开的准备工作。

3、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和大会秘书处工作。

4、职代会闭幕期间,组织进行专业委员会各项活动,落实大会决议,检查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5、加强职工代表管理,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定期培训职工代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

6、完成职代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