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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百富示范工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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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百富示范工程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年初,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双培双带”中实施“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安排意见》〈陇党组发[]22号〉。全县各级党组织精心组织,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坚持较高起点作规划、分类指导定对象、整合资源筹资金、多种形式抓帮带、强化措施促落实,“十强百富”示范工程作为实施“双培双带”工程的有效载体,已经得到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普遍赞同和积极拥护,在全县新建了10个辐射功能大、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好的“双培双带”工程县级示范点,帮带了100户农村贫困党员脱贫示范户,逐步发挥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党员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水平。但同时“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创新意识不强,思路不够开阔,推动工作的办法不多,措施还不够具体,特别是与项目建设紧密结合的意识不强;有的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工作还浮在面上;有的调查摸底不细致,扶持资金的投放不够准确及时等。当前,第一轮“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实施已进入全面推进的关键阶段。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构建载体创机制,以点带面提水平”的总体要求,抓示范,促带动,全面推进“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深入实施。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把握和明确“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扶持的办法

“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指导思想应以增强农村党员“双带”(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为出发点,突出加快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核心,通过创活机制,扶优助强,示范带动,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建设的有效结合,推动“双培双带”工程上水平、上台阶。

目标要求是根据全县不同地域的自然条件和产业开发实际,在渭河沿川要依托市场的辐射带动优势,以发展商贸流通和农产品加工为主体培育典型;在南部山区要利用阴湿的气候和水资源相对丰富的优势,以发展畜牧养殖和药材种植等特色农业为主体培育典型;在西北山、北山要针对干旱少雨和土地瘠薄的实际,参照福星镇红岘村的发展模式,以草畜转化和洋芋种植等旱作农业为主体培育典型,通过实施“十强百富”示范工程,培育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新典型。要在农民党员中培养一批思想观念新、综合素质高、技术创新能力强的种植、养殖、加工和营销致富能手。

扶持办法是拓宽扶持资金渠道,逐步形成财政支持、项目挂靠、信贷扶持、县管党费补贴的资金保障机制。通过安排贴息贷款、项目资金和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十强百富”示范点(户)发展生产、扩大规模,提升水平,逐步增强其自我发展和带动贫困党员发展的能力。

1、每年协调信用联社安排小额信贷资金100万元(利息由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奖励资金补贴),筛选10个县级示范点,确定100户农村党员贫困户,按照每个示范点不少于5万元、每个示范户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经乡镇党委申报,县委组织部推荐,由信用联社按照相关程序审批投放,专项扶持“十强百富”示范工程。

2、在每年实施的整村推进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坚持把项目、资金、信息向党员倾斜,向致富带头人倾斜,由县扶贫办牵头在项目实施村安排项目时,要按照项目总投资10%的比例,为项目实施村贫困党员优先安排致富项目。

3、设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奖励金。每年在县财政和县管党费中各安排15万元(共3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点给予奖励。

二、统一思想,进一步严格“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原则、条件和程序

“十强百富”示范工程要继续坚持扶持典型,典型示范,示范带动,带动发展的原则;坚持党员带头富、先富带后富的原则;坚持好项目优先和党员优先的原则。

“十强百富”示范工程扶持对象应分别具备如下条件:

(一)县级示范点

1、业主必须是致富带头人,即不仅是能够带头致富,而且思想境界比较高,在自己致富的同时,还能帮助和带动其他群众致富。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其经营项目与当地产业开发联系紧密,能带动一方经济健康发展。

3、初步具备一定的发展规模和基础,经过适当扶持就能显现出较强辐射带动功能和社会效益。

4、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社会反响较好,在当地群众中公认度较高。

5、业主具备必要的文化素质,其经营实体既要有看头,还要有说头,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贫困党员脱贫示范户

1、示范户户主必须是农村党员。

2、家庭贫困但具备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能力。

3、有明确的发展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致富项目,经过帮扶当年就能取得明显的成效。

4、党性观念较强,脱贫后能帮助和带动其他群众共同发展。

(三)“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产生程序:各乡镇党委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积极抓好乡镇级“双培双带”示范点、示范户建设,年底参照县上“十强百富”示范工程应具备的条件,从中推荐1—2个有规模、示范带动作用大的示范点和若干个示范户,经县委组织部实地考察考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提升为县级示范点和示范户,纳入下年度县上“十强百富”示范工程扶持的范围。

三、深化宣传,进一步扩大实施“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影响面

(一)扩大宣传面。要继续采取集中培训、学习交流、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对“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实施进行广泛宣传;要通过强化舆论引导,尽快改变一些人仍然认为“双培双带”工程和“十强百富”示范工程只是一个单纯的党建项目、仅仅是培育几个典型或把几名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几名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党员等片面认识。

(二)加深宣传度。县广电局要确定专人经常深入到基层,积极宣传工程实施中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和典型事迹。各乡镇党委要通过新闻媒体,对贫困党员致富的典型和党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典型,要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产生“树立一个、带动一片、发展一方”的积极效应,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增强针对性。各乡镇党委和各村党支部负责人要经常深入示范点(户),调查研究“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切实增强指导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四)扩大影响面。要结合“双培双带”工程的实施,组织村、组干部、致富带头人和党员示范户到县级十强示范点和党员示范户中进行实地观摩学习,不断提高各级各类示范点(户)创建的积极性,促使贫困党员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各类市场中介服务,积极寻求适合自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尽可能争取到“十强百富”示范工程扶持款项的大力支持。

四、强化措施,进一步推动工程深入实施

(一)加强项目建设。项目是实施“十强百富”示范工程最有效的载体。要牢固树立项目实施与“十强百富”示范工程“互为载体、相互促进”的意识,各乡镇、县扶贫办等职能部门要把实施“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纳入年度项目建设实施规划,在“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实施中积极立项实施一批、筛选论证一批、争取引进一批好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十强百富”示范工程不断深化。

(二)强化教育培训。要加强党员的培训教育。要围绕增强致富本领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两大主题,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培训。利用电化教育手段,进行经常性培训,使农村党员每人掌握1—2门实用技术,提高农村党员的自身素质,增强致富带动能力;依托已经建立的示范基地,每年对党员致富带头人进行实践培训,促使党员中的致富带头人和致富带头人中的先进分子思想上保持先进性,在发展农村经济中代表先进生产力。

五、靠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领导

(一)加强督查指导。县“双培双带”工程领导小组要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督查指导、信息宣传和综合协调的职能,强化对工程实施中有关全局性、典型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加大宣传报道和检查考核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好项目资金。要认真落实“十强百富”示范工程季报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寻找差距,改进提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党委也要加强力量,加大对工程实施的指导督查力度,把“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的实施向纵深推进。

(二)创活工作机制。“十强百富”示范工程是“双培双带”工程的重要载体,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二重载体,必须形成一套制度,用制度作保证,经常抓,抓经常,常抓不懈。各乡镇党委要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提炼,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实现“十强百富”示范工程建设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建立以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和干部为主体的帮带机制,进一步靠实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对帮带责任人的激励机制,对带动作用强、贡献突出的党员致富带头人应在政治上关心,政策上支持,让他们既感受到帮带的责任,又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增强帮带的信心,使帮带工作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

(三)靠实目标责任。各乡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党要管党”的职责,强化目标责任制,明确和靠实具体责任。要把“十强百富”示范工程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和村党支部的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结合乡镇实际,确定乡镇示范点、示范户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十强百富”示范工程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