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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会党组织隶属问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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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会党组织隶属问题意见

随着企业改革改制改组工作的不断深化,我县国有企业在全县经济成份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所占比重逐年上升,新经济组织(指非公有制经济控股的企业等,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私有经济控股企业、港澳台商经济控股企业、外商经济控股企业等)、新社会组织(指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民政、社会中介服务业、法律服务业等方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大量涌现,使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置和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隶属关系不顺,领导关系不明,党组织不够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弱化等问题比较突出地暴露出来。为了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管理,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定市委发[2005]34号)精神,现就全县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统一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

按照市委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县委成立“中国共产党*县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社会工委),受县委委托,负责县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县社会工委为县委派出工作部门,内设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专门工作机构。县社会工委目前暂与县经济委员会合署办公,待条件成熟后单独设立。

社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县委贯彻落实党在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领域的路线方针政策;受县委委托,制定出台加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宏观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职(员)工队伍建设和群众组织建设;指导县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内统计、工作衔接等日常工作。

二、县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

1、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运输公司、水利水电工程公司4家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继续由机关工委管理,其党组织设置情况、党内统计情况报社会工委建档。

2、对现由乡镇党委、经贸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工商局等多部门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关系,管理渠道不便,其党组织设置情况、党内统计情况报社会工委建档。

3、今后,县属国有企业如遇改组、改制、联合、兼并或其他形式的民营化改革,在改革工作完成并相应完成党组织的组建或改建后,其党组织关系应及时移交县社会工委,不得出现党组织关系管理断档问题。

4、加强改制企业党组织建设。坚持分类指导,因企制宜和“就近、便捷、管好”的原则,在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同时,采取撤销、合并、调整、新建、联建等多种措施对改制企业党组织关系进行整合,按照党员人数、地域分布、行业特点调整组织设置,宜建立党总支部的建立党总支部,宜建立党支部的建立党支部,保证改制企业党组织健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连续,党建工作开展正常。

5、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按照“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的原则,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村(居)企联建等方式,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原则上都要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50名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建立党总支部;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100名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采取区域联建、多企联合、行业连锁、挂靠村(居)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

三、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1、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分析研究全县“两新”组织的发展现状。随着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大量出现,“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已成为党建工作的一个新领域。因此,县社会工委要组织力量对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中介服务组织、专业协会、信用合作组等新经济组织和民办学校、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息咨询公司、人才与劳动职业介绍机构等新社会组织情况进行全面调研,为在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奠定基础。

2、重视做好“两新”组织中党组织的建立和设置工作,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县社会工委要认真借鉴在农村专业协会中组建党组织的成功经验,按照有利于“两新”组织方便服务群众、有利于“两新”组织事业健康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的进行组建党组织工作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当前,应重点做好民办教育机构中党组织的设置工作。由教育局党组织负责学校党组织的建立,并领导其工作,其党组织设置情况、党内统计情况报社会工委建档。

3、在社会团体中建立的党组织,其党组织关系原则上隶属批准其成立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党组织领导。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息咨询公司、人才与劳动职业介绍机构等各种社会中介组织,应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建立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或依托管理,其党组织设置情况、党内统计情况报社会工委建档。

四、理顺流动党员和下岗失业党员教育管理渠道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完善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比重增大,城市关停破产企业下岗失业党员和自谋职业的党员越来越多,党员从业的流动性、多样性、分散性的趋势日渐凸显,给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甚至导致一些党组织找不到党员,党员找不到党组织。这种状况,必须引起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要及时清理移交关停破产企业的党组织关系,加强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联系。各乡镇党委,经贸局党委,县直机关工委要对近几年在改制过程中关停破产的原县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党组织关系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分析研究造成有些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的主客观原因,分别情况做出处理。对因组织原因造成的组织关系“挂空”问题,要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组织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协商做出妥善接转;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组织关系“挂空”问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接收农村务工经商党员、城市下岗失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的主渠道为社区党组织。巩昌镇、文峰镇党委要高度重视,督促和教育社区党组织提高政治责任意识,强化措施,热情接收。不允许找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接收农村务工经商党员、城市下岗失业党员和流动党员。

五、加强工作衔接,确保理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工作顺利进行

理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是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党委,经贸局党委,县直机关工委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抓好工作衔接和落实。并将全县县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将摸底情况于8月底前报县委组织部。县社会工委从2005年9月起组建运行,县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调协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