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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建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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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建安排意见

县经济局党委,商贸总公司、供销联社、交通局、粮食局、建筑公司党总支,县属企业党支部:

根据地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企业党组织中开展凝聚力工程的实施意见》(定地组字[2001]7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定地组字[2001]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县属国有、集体及股份制企业党组织中开展以“两个建立,三个落实,四项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凝聚力”工程,并在全县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一、认真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

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近年来,全县企业党的建设在县委的高度重视下,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党组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企业领导班子和党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力不断增强,大部分企业党组织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推动企业发展、克服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增强职工群众凝聚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认识上的落后和保守,一些企业党务工作者“重经济、轻党建”的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二是企业党组织的学习会议、活动方式较少,使党员教育工作难以取得实际效果;三是一些企业效益下滑和生产经营的不景气,使党组织的活动经费难以落实;四是下岗职工的增加,给企业党员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影响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正常发挥,企业党组织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实施“凝聚力”工程,要着眼于企业生产经营和扭亏增盈、经济效益的提高,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经过努力,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有一个明显的进步;参与重大问题决策,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明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明显发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快全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县已有私营企业216户,从业人员5307人,个体工商户12135人,从业人员19349人,但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础相当薄弱。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建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落实。

按照地区的统一安排,实施“凝聚力”工程,以在县属国有、集体和股份制企业中开展“两个健全,三个落实,四项活动”为主要内容。即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落实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要求;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组织年内至少开展两次全体党员参加的党性党规教育活动;开展送温暖活动,至少为5—10个特困职工或党员排忧解难;每个基层党支部至少在生产一线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开展每个党员至少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出3条合理化建议的献计献策活动;组织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党员责任区”、“创先争优”等活动。以此为载体,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开展企业党组织“凝聚力”工程,是今年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扎实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具体实施中,可分阶段逐步开展。

第一阶段:学习培训,制定方案(5月初至6月底)。各企业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地、县委有关企业党建方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要认真查找和分析研究本企业党组织、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讨论制定实施“凝聚力”工程的具体方案,使党组织成员及广大党员明确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采取措施,抓好落实(7月至10月)。各企业党组织要把实施“凝聚力”工程和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机结合,认真抓好“两个健全,三个落实,四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责任制,量化指标,目标管理,明确要求,切实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巩固提高(11月至12月)。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党组织要对实施情况随时进行总结反馈,掌握工作动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要随时注意总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活动结束时,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向县委组织部上报总结报告。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必须遵循党章规定,必须把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机结合,必须把关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注重工作实效,从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出发,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按照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积极吸取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进入党组织,壮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队伍。要根据中组部“凡是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抓紧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抓紧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先建立起来,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在个体工商户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就近、就地建立党组织。国有、集体企业改组为非公有制企业时,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并相应调整和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和职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的村,乡镇党组织领导,党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在必要时可由一人担任。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发展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监督职能。

加强组织领导是搞好企业党组织“凝聚力”工程的关键。各企业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形成“党组织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的工作格局。经济局、商贸总公司、乡镇企业局、粮食局、交通局、供销联社等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并组织监督检查组,每季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和检查,总结交流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走了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补课。通过“凝聚力”工程的开展,认真解决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企业党建工作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及时协调工商局(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定期监督和检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依法经营的情况。要根据党员的分布状况和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分类指导。要关心爱护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