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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党建设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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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党建设安排意见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努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覆盖面

1、积极稳妥建立党组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50名的企业,可建立党总支;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l00名的企业,可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企业规模比较大,职工人数较多,党员人数达不到建立党总支或党委要求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分别建立党总支或党委。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要与党组织同时建立。在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要先建立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并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创造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模式、进程和方法上不搞“一刀切”,防止急于求成、片面追求组建数量的现象,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

2、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一般从企业内部产生,企业没有合适人选的,由上级党组织采取同业主协商的办法委派,也可办理聘用手续,进人企业就业。中小企业党支部,书记一般可由党员业主兼任,规模较大、党员较多的企业党总支或党委,书记一般应从业主以外的董事会成员或经营管理层的党员中产生。对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或由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党组织负责人,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或没有正当理由,业主不能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

二、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分类管理体制,采取属地管理、挂靠管理等形式,对一些企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可直接由县经贸局党委管理;对有一定规模的大型集贸市场中建立的党组织,可由个体私营经济党组织管理;对经济开发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可由开发区党组织管理。对私有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和管理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设置和管理办法实行。对注册地、经营地不一致的,要通过协商明确管理责任。由原来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其隶属关系和职能要按照上述原则,适时进行调整,统一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范围。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1、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要按照《党章》规定及中央有关精神,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探索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党组织自身建设和企业党建工作,保证党组织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2、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凡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应接转正式组织关系,对持有临时组织关系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都要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活动。要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性质和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岗位技能,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企业生产和技术骨干,在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隐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大力培养人党积极分子,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普通员工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3、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实效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开展活动,要因企制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要努力拓宽党组织工作的内容和领域,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大胆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组织实施“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党性实践活动,把广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生产岗位和为企业多做贡献上,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机结合。

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着重发挥好五个方面的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

1、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保证作用。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要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政治责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确方向。

2、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参谋作用。党组织要关心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在企业发展规划、科技开发、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要建立党组织负责人列席董事会和经理行政会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组织参谋作用的发挥。

3、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作用。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办好企业这个中心,大力培植企业文化,树立企业精神,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要大力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团结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致力于企业发展。

4、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牵头抓总作用。党组织要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做好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要把企业员工的培训提高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培训规划,提出培训措施,努力创建学习型企业。

5、创造良好的企业发展内部、外部环境的协调作用。党组织要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保证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组织与行政管理层、员工与管理者之间关系融洽,协调一致,维护企业内部稳定。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落实党和国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政策,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

县经贸局和乡镇企业局要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做出规划,提出指导意见;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要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规划,县委也要将其纳入争创“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委”的活动之中,实行统一安排部署、统一考核评比。要广泛开展创建“四好”(一个好的支部委员会,一支好的党员队伍,一套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工作机制)党组织活动。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要认真抓好“三支队伍”(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党组织负责人队伍、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骨干力量。重点抓好有规模、效益好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典型示范引路。对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把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规范运作、创新机制、发挥作用上;对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或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指导。要认真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必要的活动经费。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大部分或全部返还给企业党组织,作为活动经费。活动经费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可从分管的党费中适当拨补一部分,也提倡企业主支付一部分,以保证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有固定的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