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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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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建设意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为了实现*经济的振兴崛起,地委、行署立足于区位和资源优势,提出了打造*在中亚南亚经济圈重心地位发展战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方面,前提是把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好。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类基层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多年来,全区各级党委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班子、带队伍,村级组织建设工作不断加强,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保证。但是,我区基层组织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执政意识不强,缺乏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党员信教问题突出,宗教极端势力、家族势力比较活跃;一些村级组织负责人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粗暴,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缺乏领导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和水平;一些村没有办公和活动场所,没有集体经济收入,负债严重,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我区基层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抓基层,加大投入打基础,与时俱进创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水平,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基础。

一、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以增强村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核心,以配强村党支部书记为关键,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重点,以落实村级组织建设工作责任制为保证,以机制制度方法创新为动力,以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稳疆兴疆、富民固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目标要求。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村党支部适应市场、领导发展的能力,抵制渗透、维护稳定的能力,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治村、民主管村的能力,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要求,努力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二、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领导班子建设

1、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地区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强化政治标准,注重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严格按照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群众公认,具有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保一方平安的能力的要求,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到2010年全地区2306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要全部达到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要占20%。

2、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更新观念,拓宽视野,严格程序,扩大民主,大力选拔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勇于同“三股势力”作斗争,乐于为民服务的各类优秀人才进入村级领导班子。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主任通过法定程序“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兼任村民小组长。村委会主任应由村党支部一名负责同志兼任。到2010年全区80%的村要实现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每年采取“末位排队”和“集体会诊”的办法,区别情况,找准症结,以建强班子为重点,由乡镇党委对后进村级组织及时整顿。对暂时没有村党支部书记合适人选以及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经济发展缓慢、维护稳定任务重的村,要通过从机关及其它村选派优秀干部到该村任职。

3、改善和优化村级领导班子结构。采取从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等办法,使每个村级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成员。按照1:2的比例要求,坚持择优选拔与培养使用并重,从返乡大中专毕业生、优秀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致富能手和民兵骨干中挑选一批优秀青年,采取县、市委党校集中培训、与大中专院校联合办班培训、在村里安排适当岗位锻炼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抓紧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4、充分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从2005年起,将乡镇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50%转移到村级,3年内转移支付资金全部补贴到村”的规定,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村干部基本报酬最低不得低于本地上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认真落实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村干部报酬和农村“三老”人员补贴按月发放制度,加大村干部“三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推行力度,逐步提高村干部和“三老”人员生活待遇。各县、市要从财政和乡村集体收入等方面,进一步增加“三老”人员生活补贴配套资金,确保“三老”人员年均最低生活补贴在1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可按照“县财政能够承受、村集体可以负担、个人缴得起”的原则,扎实稳妥地进行村干部和农民党员养老保险试点。到2010年覆盖面要达到全区10%的行政村。实行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做好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经常性考察。建立和落实村干部报酬与工作业绩考核结合、“三老”人员街遇与日常表现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部分的10%作为村干部奖励。

5、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工作。注重从政治上坚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中有威信、年富力强、有较高文化、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以此形成良好导向。积极争取自治区人事、财政等部门按照规定确认他们的公务员身份和相关待遇。

三、加强村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1、紧紧围绕加强能力建设搞好村干部培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八荣八耻”、科学发展观、市场经济知识、马克思主义“五观”、党的农村政策和法律法规、农业实用技术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大规模培训村干部,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切实解决好部分党员“双重信仰”的问题。把村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地、县、乡三级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并落实村干部分级培训制度。村干部以县市、乡镇党校培训为主,每两年轮训一遍。在落实自治区培训村支部书记计划的同时,从今年开始,全地区进一步做好村党支部书记常规培训,并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村委会主任全部轮训一遍,每期20天。加大对乡镇党校建设的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领导干部专门负责党员和村干部培训工作。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农业技术管理人员讲课制度,发挥好县乡党校主阵地作用。

2、紧紧围绕先进性要求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以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和遵纪守法,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带头学习和运用科技知识,带头参加公共事业建设,带头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六带头”和’三思三问三做到”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农民党员“设岗定责”、“双培双带”和理想信念专题教育等措施,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

3、认真做好发展农村党员工作。针对全区农村党员队伍年龄大、素质低的现状,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从35岁左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村干部、妇女、村民代表和生产经营能人中发展党员,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

四、加强村级阵地建设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形成共建合力。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量力而行、突出实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村级阵地建设的规模、用途。对村党支部、村委会、共青团、民兵、妇代会办公室,党员活动室,群众科技文化室,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室,幼儿园(学前儿童“双语”教育)等融为一体,统筹考虑,综合利用。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综合活动(会议)室建设面积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综合活动(会议)室建设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2006年—2008年全地区力争完成774个村级组织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阵地配套设施建设。村级组织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场所一律为永久性抗震房,建设所需资金以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投入为主,加强监管,专款专用,不准增加乡村债务,不准增加农民负担,不准脱离实际求大求洋,不准搞豪华装修。

2、坚持各地自筹为主、上级适当补助。村级阵地建设经费采取县乡自筹为主、上级适当补助方式解决,并争取援喀省市、中央企业给予支援,切实组织动员好村民投劳。

五、努力壮大集体经济

1、扎实开展“双清”工作。以村级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清理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国家干部、外来承包者经营村集体土地、草场,依法清收国家干部、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拖欠的村集体款,强化对集体资产、资金的有效管理。积极稳妥地清理村级债务,严禁产生新的债务。认真探索和建立以“村理财、民做主、乡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村财务收支“月结、季审、年清”制度,做到帐目健全、财务公开、群众监督,充分体现民有、民管、民受益。

2、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指导。从今年开始,各县、市务必组织专门力量,对集体经济“空壳村”、年经营收益在5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逐个进行调研论证,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帮助理清思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壮大集体经济的具体项目。各县、市要加快土地整理归并和低产田改造,收复弃耕地和撂荒地,增加集体土地。今明两年将所有的集体土地种植果树,大幅度提高土地收益。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开发和承包土地,集体土地应承包给当地农民,以增加收入。到2010年除少数山区之外的乡镇年集体收入要达到100万以上,三分之二的村年集体收入达到20万元,消灭年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把壮大集体经济与干部考核和提拔使用结合起来,乡村干部的提拔使用要看集体收入增加和债务偿还情况。

3、组织发动农民自办公益事业。坚持群众的事群众办,在自愿互利、注重实效、严格规范、民主管理的前提下,依靠和发展农民自身力量兴办村公益事业,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真正把大多数农民群众受益的事情办好。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把培养农村下一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儿童学前教育工作。从今年起,全地区每个乡镇都要举办学龄儿童学前“双语”幼儿园,同时在3—5个村进行试点,三年内在全地区所有行政村基本普及。幼儿园所需房屋,一是利用现有闲置村委会办公室及学校教室;二是抓住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的难得机遇一并规划实施;三是采取多方筹资的办法办好村级幼儿园,为培养教育好下一代创造条件,夯实基础。

六、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1、依法规范村级事务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村民自治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定期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村“两委”定期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报告制度,保证村级党组织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村委会依法行使自治权。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制度和“两笔一章一公开”(即“两委”主要负责人同时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方能入帐,每季度要将收支情况公开一次)制度,严格规范村“两委”成员公务行为。

2、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月月相连,全程公开,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坚持村内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由农民群众直接参与议事、决策。对涉及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群众切身利益、财务和村务公开、组织村民投资投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问题都要实行“一事一议”制度。

七、千方百计把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认真落实村级组织建设责任制。各县、市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地委负总责,县委是关键,乡镇抓落实”的要求,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推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关键措施,认真落实县、市委书记履行抓村级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群众评村、村评乡、乡评县”的工作评价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把手抓一班人、一级促一级的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格局。

2、建立和落实督导考核制度。地委将村级组织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县、市委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按照“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县、市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加强对村级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形成党委与政府齐抓共管、各级党组织上下联动、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地、县市委组织部、基层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推动村级组织建设工作迈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