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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做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农村实际,就规范和完善“群众事务全程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总书记提出的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核心,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为着力点,积极拓展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既合法合规,又让群众满意。
二是求实原则。从实际出发,方便群众,讲求实效,注重坚持和落实,不搞形式主义。
三是便民原则。实行“群众说,干部办”。对基层和群众申请办理的每一件事,不拒绝,不推诿,做到谁承接、谁受理、谁办结、谁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基层和群众满意。
三、服务的内容、方式及程序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根据各级党政组织的职能,确定服务范围,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程序。
(一)服务范围
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思想,只要是群众提出的要求,就是服务的项目,就要尽心竭力地去办,特别是把那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都要纳入全程服务范围。
(二)服务方式及程序
1、在乡镇设立“信访接待服务办公室”
“信访接待服务办公室”可建在各乡镇原有的群众来访接待室,将有关政策、服务项目、承办人员、办事程序等内容公开,方便办事群众。“信访接待服务办公室”每天都要有乡镇领导干部带班,一般干部轮流值班,受理群众来访;为群众提供全程服务。
(1)严格登记制度,对于群众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办事结果和群众对办事结果是否满意,都要认真记录,都要有办事群众和承接干部的签名。
(2)在“信访接待服务办公室”值班的干部接到群众服务申请后,对于符合服务范围的,能现场解答或办结的,立即解答办结;对不能现场解答办结的,要给办事群众明确回复答复和办结时间。
(3)对于在本乡镇机关可以办结的事情,在“信访接待服务办公室”值班的干部,要把办事群众领到有关办公室,交给有关干部办理。
(4)对群众要求服务的内容复杂,无法立即答复和解决的,先记录办事群众的姓名、地址,再请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或会议确定承办人、承办单位和承办时间后,填写《批转督办登记卡》(一式两联),一份存档备查,一份以“批转督办通知”的形式批转乡镇有关部门或领导、或村、或站所,并追踪督促其办理。办事的结果要及时回复办事群众。
(5)对于直接找到乡镇机关办公室要求办事的群众,每个干部也要热情接待,帮助办理。
(6)对需要到县市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乡镇党委确定相关人员负责为群众全程办理。
2、在各村级结合落实“村干部坐班制”,建立和落实村干部代办制所有村干部都是群众事务代办员,驻村的乡镇干部兼任村级群众事务乡镇代办员。村干部和乡镇驻村干部根据各自的职责,共同为群众提供全程服务。
(1)严格登记制度,对于群众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办事结果和群众对办事结果是否满意,都要认真记录,都要有办事群众和干部的签名。
(2)坐班干部接到群众的服务申请后,对于符合服务范围的,能现场解答或办结的,立即解答办结;对不能现场解答办结的,要给办事群众明确回复答复和办结时间。
(3)坐班村干部自己办理不了的事项,要及时提交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理。
(4)对村级办理不了的事项,由驻村的乡镇干部带到乡镇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交回村党支部,共同回复办事群众。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群众事务全程服务”是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好形式,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服务职能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手段,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继续和延伸。各级党组织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把村干部坐班制、党员承诺制、“民主日”等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组织落实,使这项利民之举覆盖到每个乡村党组织,覆盖到每个农村群众。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落实
1、建立首问负责制。受理群众申请办事、咨询或者投诉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要求提供服务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问讯情况,耐心听取群众陈述,积极做好解答引导,提供优质服务。
2、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各县市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委要加强调查指导,强化工作落实。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定期对乡村(社区)开展“群众事务全程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注意发现好的做法和典型,加强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群众事务全程服务机制的运行水平。
3、建立责任追究制。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主要领导是“群众事务全程服务”第一责任人,承办领导和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对制度不落实,工作不认真,拒绝推诿,敷衍搪塞群众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进;对群众意见大,很不满意的干部,考核时定等为不称职;对工作中以权谋私,借机捞取好处,向群众索要财物,侵害群众利益的干部,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
(二)提高素质,搞好服务
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政策法规学习和农村实用技术的学习,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和办事能力,努力建立一支勤政、廉洁、高效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县市党校都要把“群众事务全程服务制”列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熟悉服务的程序和内容,认真落实,不断深化和提高“群众事务全程服务”的工作水平。
(三)完善考核评价制度
各县市委、各乡镇(街道)党委要将“群众事务全程服务”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组织考核、群众评议等多种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努力提高申请事项的受理率、受理事项的办结率、承诺时限的兑观率和农—民群众的满意率,确保为民服务全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