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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党员电化教育的宏观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党员电教工作的作用,现就党员电化教育制片、供片和播放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党员电化教育制片、供片和播放工作的基本要求
党员电化教育制片、供片和播放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多出精品,落实播放。
明确职责,就是明确各级电教机构在制片、供片和播放方面的工作职责,严格管理制度,理顺工作关系,确立工作规范,使党员电化教育的每个环节有秩序地运行。
加强协作,就是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各级电教部门的协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及时制作重点电教片,保证供片渠道的畅通。
多出精品,就是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努力提高电教片的质量,制作一批具有时代特色、针对性强、党员喜闻乐见的电教片。
落实播放,就是各级电教机构都要把播放收看作为工作重点,加强计划性,结合实际搞好分类指导,使党员真正受到教育,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党员电教机构在制片、供片和播放工作中的职责
中央组织部根据党员教育的总体要求,提出党员电化教育大纲和年度制片规划,对各省(区、市)电教机构的制片计划进行协调,组织制作和提供全国通用党员教育录像教材,审查在全国范围内交流的党员电教片,指导各地搞好播放工作。
省一级党员电教机构,根据全国党员电化教育大纲和制片规划,制定本省(区、市)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制作全省通用党员教育录像教材,搞好全国和全省通用教材的复制、发行;审查全省范围内交流的党员电教片,指导各地(市)搞好播放收看工作。各省(区、市)的年度制片计划要报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电教中心备案。
地(市)一级党员电教机构,根据省(区、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和要求,制订本地(市)的电化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制作有地方特色的党员教育录像教材,做好全国、全省和地方特色教材的供片工作,提出播放、收看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认真加以落实。
县一级党员电教机构,要落实全国、全省通用教材和地方特色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重点是检查基层党组织的播放收看工作,并注意收集和反馈信息。有条件的也可制作适合本地情况的党员电教片。
三、精心制作高质量的党员教育录像教材
1、制作党员教育录像教材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观点。努力宣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
2、制作党员教育录像教材选材要严,标准要高,制作要精,经费要省。力求达到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技术水准的统一。
3、制作党员教育录像教材要及时回答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4、制作党员教育录像教材,要以政论片、重大典型专题片为主,也可根据需要制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的电教片以及党建工作业务片。
为了制作出质量较高的党员教育录像教材,中央组织部将指定部分有较强制片能力的省(区、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作为制片基地,承担全国重大题材电教片的制作任务。中央组织部组织局负责加强指导和协调。
四、量力而行地办好电视台党建专栏节目
为扩大党员教育覆盖面,增强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地可在电视台开办党建专栏节目。党建专栏节目的对象,主要是广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节目应贯彻中央有关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宣传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事迹,回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建方面的有关问题。各级组织部门应与电视台密切合作,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建专栏节目办好。
开办党建专栏节目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准向专栏节目中宣传、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索要或变相索要费用。
五、逐步实行“以省级复制为主”的供片体制
各地要逐步实行“以省级复制为主”的供片体制,即:由省级电教机构根据党员教育的总体要求,定期编辑复制教材,统一征订到基层党组织。实行这种办法,要注意以下问题:
1、编辑复制全省教材要保证质量。对全国通用教材,各省(区、市)要完整、及时地复制提供给基层党组织。
2、供片主要渠道是内部交流,应尊重制作版权,不得擅自复制出售。
3、党员电化教育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录像教材可适当收取成本费,实行优质低价。要给基层党组织选择录像教材留有余地,对电教片的订数不能提强制性要求。对贫困地区价格要适当照顾,有的可免费。
4、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做好全国、全省通用教材的订购工作,满足播放收看的需求。
六、切实加强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网点的建设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开展电教工作的水平不一,网点建设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省、地、县、乡四级电教网络已形成的,播放网点建设应逐步向村级发展。还没有形成四级网络的,应抓紧乡镇电教网点的建设。
要加强城市党员电教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机关、街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播放网点建设工作。
网点建设要本着勤俭、实用的精神,从现有条件出发,同乡镇党校、业余党校、党员活动室等结合起来,一室多用,尽量减轻基层负担。
七、努力抓好播放收看工作的落实
播放点设在村或车间、居委会、学校等党支部的,一般由专职或兼职基层电教员每月播放一次;播放点设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党委的,由基层电教员携带设备巡回到各点播放,逐步做到每1—2个月播放一次;利用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或电视差转台开办党建专栏节目或播放党员教育录像教材的,要事先发出通知,组织党员按时收看。
基层党组织播放的党员教育录像教材,要以上级组织部门提供的为主,从其他途径引进的录像制品,须经党组织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组织播放。
要把党员电教片播放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和总结。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播放收看工作管理制度,做好播放收看的具体组织工作。做到播前有提示,播后有讨论,情况能定期反馈。
加强基层电教员队伍的建设。要挑选政治素质较好,热爱电教工作,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同志担任基层电教员。要注意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水平,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能够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
八、积极筹措和严格管理党员电化教育经费
筹措党员电化教育经费,要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组通字[]5号)文件精神执行,即:地方应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企业、事业单位在企事业管理费中列支。县以上各级党委每年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党费用于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党员电化教育经费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有关法规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