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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创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着力优化政务环境,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行政机关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扩大“强化管理年”活动成果的具体举措,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偏多、行政效率不高、政令执行不畅、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损害了政府形象,制约了经济发展。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追求卓越的理念,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深入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化管理创新,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切实增强政府有效管理社会事务和实施公共服务的能力和质量,为实现*“四大目标”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总要求,通过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切实解决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群众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力争年内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一)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和基层单位到机关办事、办项目的,必须热情接待,提供周到服务。各级行政机关要设立或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服务窗口,安排熟悉本部门业务的工作人员到服务窗口工作。服务窗口负责接待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授权机关服务窗口办理具体事项。首问责任人对咨询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场进行登记,由办事人签字认可,并出具收件回执。首问责任人对符合条件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对属于本部门其他机构办理的,首问责任人要负责传送,办理好交接手续,并跟踪督办,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提供联系电话,必要时亲自引领前往。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和基层单位也要热情礼貌,主动为其指引机关服务窗口或告知联系方式,不得推诿、拒绝。
(二)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各级行政机关要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对所办事项都要承诺办结或者答复的时限。办理的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理期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优化工作流程,压缩部门内部运转时间,减少办事环节,编制本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办理事项的每个环节,岗位责任人必须保证按时办结,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须按规定报批。县人民政府将确定一批直接涉及投资环境、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作为本级政府监督检查的重点,由本级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上级机关无正当理由未能在承诺时限内批复或者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应当视为默许或同意。下级机关从事相应活动的,如符合条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上级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责任追究的范围、实施机构和具体程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问责制,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首先追究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健全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效能投诉工作网络和机制,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影响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监督,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使用“电子眼”对政府行政许可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包括每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对各个行政许可服务现场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对违反行政许可条件、不按程序、超过行政许可期限、违规收费等情况自动发出警告信息,对每个行政许可部门和行政许可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排名,使行政许可的办理过程“看得见,管得住”。
四、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与创新
(一)深化审批改革,推动简政放权。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限,能够精简合并的一律精简合并,对擅自增加或变相增加的一律取消。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尽可能地把行政审批职能调整到一个内设机构,实现窗口的行政审批从“受理为主”向“办理为主”的转变。大力开展并联审批,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办公手段,加快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业务系统建设,推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网上监管,加快发展电子政务。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数量,切实转变文风会风,提倡少发文、发短文,提倡开短会、套会、现场会和电视电话会,提倡讲短话、讲实话、讲解决问题的话。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新闻制度,政府的行政决策、重大活动和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按照有关程序向社会予以公开。凡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公共服务行业、公益事业单位及其基层站(所)等,必须按规定公开办事的依据、职责、程序、标准、时限和结果,实现阳光运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召开听证会等制度,确保决策科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完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理顺行政执法主体,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约束,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坚决克服执法不公、多头执法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涉及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检查,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并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抓好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清理后保留的所有收费项目由财政、物价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坚决禁止以执法、抽检、评比、培训为名乱收费、乱罚款。
(三)提高执行能力,确保政令畅通。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抓决策落实作为提高执行力的主要手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敬业意识、进取意识,努力提升执行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工作执行不到位问题。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找借口,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合理划分事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做到主体明确、责权一致,从根本上杜绝权责脱节、有权无责,一事多家管、出了问题都不管的现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各自的分工和年初工作目标,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化,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以严格的责任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注重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惠民。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作为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更加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的工作力度,抓好治理教育、医疗乱收费工作,努力解决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中的利益,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对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问题的监督检查;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兑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排忧解难。
(五)实施绩效考核,推进工作落实。要不断创新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行政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全面推进公务员季度考核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特点,研究制定相应的绩效考评机制和办法,把绩效考评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考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情况。考评要通过采取下访征询、发放问卷表、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多形式,虚心听取基层群众、企业、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派、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评议。建立绩效考评奖惩机制,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戒、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年终绩效考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信用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树立和强化诚信意识,做讲诚信的表率,信守承诺,对外来投资者的承诺,对人民群众的承诺,必须认真兑现,切实做到言出必行,行必见效。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影响或破坏发展环境、损害*形象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所有投诉举报,必须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培育“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加快建立健全统一的诚信体系,树立诚信*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把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全县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建立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县级行政机关要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带头建章立制,为全县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作出表率。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深入报道,全面展示我县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的过程和成效。各行政机关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栏、简报等载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人人讲质量、处处抓质量、事事创质量”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机关要围绕“政府工作质量年”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整改突出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政府督查室要把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督促整改提高。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