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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和清洁汽车能源的发展,我市在用危险化学品气瓶的数量聚增,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气瓶安全管理,消除危险化学品气瓶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全市在用危险化学品气瓶实施“电子标签”动态监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达州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的范围及步骤
2006年6月9日国家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等15个部委联合《中国射频识别(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时指出,中国在公共安全领域迫切需要通过采用RFID技术加强管理,特别是特种设备与危险品管理、医药卫生、食品安全、防伪安全等方面,为有效开展好“电子标签”动态监管工作,全市首先对车用CNG气瓶实施电子标签动态监管,今后逐步在工业用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领域推广该项工作。
三、实施“电子标签”动态监管工作的组织
对在用危险化学品气瓶实施动态监管是市政府为加强对在用气瓶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尽其职,协调配合,强化宣传,为实施动态监管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形成联动机制,整体推进气瓶动态监管系统的建设工作。
(一)达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全市在用气瓶办理使用登记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负责对车用CNG气瓶改装单位改装质量的监督管理;核发在用气瓶“电子标签”。
(二)达州市经济委员会:要在企业发展、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过程中积极引导企业采用现代科技和先进设备,以“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引导企业自觉加大安全投入,努力促进全市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瓶装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定点审批;负责对瓶装危化品气体经营单位实施行政许可并负责对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达州市环保局:负责对废弃危化品瓶装气体的环境安全监管,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盛装液氯、液氨等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气瓶内废弃危化品进行处置,对处置方案进行备案,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气瓶充装单位: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自己、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投入经费,负责在充气装置、售气机上完成“智能控制模块”安装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充装任何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
(六)气瓶检验、检测单位:严格执行各类气瓶检验标准,严把气瓶检验关。
(七)气瓶产权单位要主动到相关单位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安装CNG气瓶“电子标签”,在标签内写入气瓶相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
由于实施电子标签动态监管是一项新的工作,为避免影响CNG气瓶充装单位、CNG气瓶在用车辆的正常运行,由达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全市在用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工作会,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电台等媒体宣传在用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的目的和意义,制作宣传公告在各气瓶充装单位张贴,宣传电子标签的安装办法和安装时间。
(二)CNG气瓶电子标签、CNG气瓶充装单位智能控制模块安装工作(*年8月1日?D*年9月30日)
1.大竹、*、宣汉、开江于*年8月20日前完成所在辖区内出租车、公交车等CNG气瓶电子标签粘贴工作和CNG气瓶充装单位智能控制模块安装工作。8月21日至8月31日上述辖区内的CNG充装单位以县为单位封闭运行,9月1日起投入正常运行。
2.达县、通川于*年9月20日前完成所在辖区内出租车、公交车等CNG气瓶电子标签粘贴工作和CNG气瓶充装单位智能控制模块安装工作。9月21日至9月30日两辖区内的CNG充装单位统一封闭运行,10月1日起投入正常运行。
3.全市所有出租车、公交车、线路车由各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运输公司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统一安排“电子标签”粘贴具体时间、地点,并现场进行“电子标签”信息录入、粘贴。
4.其它车辆CNG气瓶由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对其进行“电子标签”粘贴和录入信息。
5.全市所有CNG气瓶充装单位智能控制模块的安装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各CNG气瓶充装单位的加气装置、售气机逐一安装、调试,确保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