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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市领导“把达州建成丘陵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的指示精神,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布置,结合我乡实际,拟用三年时间把我乡建设成为全省丘陵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三实”精神,倡导“四干”作风,在去年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精心实施,进一步把我乡建成政治稳定、社会安宁、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丘陵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乡,为实现我县“四大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创建标准
(一)综治工作机制健全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落实;综治委全委会、五部门联系会、治安形势排查整治分析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专门工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健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村(社区)各单位综治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健全;综治部门的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得到加强,党支部设有保卫委员;治保会、调解委员会和治安巡逻队组织、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积极开展工作,作用发挥好。
(二)治安防范扎实有效
“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全面实施,全民防范意识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健全,民间纠纷调处及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创模”、“创安”、“创无毒社区”活动,治安联防、警民联防巡逻守护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治安问题逐年减少。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表彰奖励。
(三)法制教育广泛深入
坚持依法治乡与以德治乡相结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大,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深入扎实不走过场,综合治理宣传广泛深入。公民法制观念增强,社会道德风尚进一步好转,形成人人参治、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扎实,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开设法制课,青少年犯罪率较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落实,重新犯罪率得到控制。
(四)打击犯罪及时有力
坚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坚决查处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犯罪和经济犯罪。刑事案件发案趋于平稳,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一般性案件和大要案件破案率列全县前列;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有效整治,“六害”现象基本禁止;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不断增强。
(五)全乡社会政治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认真落实矛盾纠纷督查督办责任制,坚持定期排查调处,积极疏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对各类群体性事件、纠纷和苗头,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不造成大的影响和严重后果,保持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
三、创建步骤
本次创建活动从2004年4月就已开始,今年是达标年。共分为五个阶段。第一、二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第三阶段工作正在组织实施中。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步:围绕“求实、创新、升位、创先”的工作思路,落实措施,加大力度,全乡十六个村(居)委会、乡属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全面达标和进一步完善。务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后进地方和单位的重点帮助,促进全乡工作平衡发展。健全“打防控”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在县委、县府年终综治考评中“达标升位”的目标。
第二步:围绕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重点突破,巩固成果,进一步深化“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跃入全县综治工作优秀行列。
第三步:围绕“创先”工作的总体目标,查漏补缺,全面推进,努力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确保政治稳定、社会安宁、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创先”目标。
第四阶段: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3年“创先”的实践和我乡乡情,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巩固“创先”成果的长效机制,促进全乡长治久安。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组织验收组对各村(居)委会、乡属各部门、单位完成“创先”目标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创先”责任。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先”工作,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将“创先”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日程。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凡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地方和单位,取消其党政主要领导评先受奖。凡对“创先”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乡级部门、单位,撤销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二)务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一抓先进,促提高。发挥省、市、县综治模范单位的榜样和辐射作用,帮助指导后进的地方和单位落实有力措施,限期改变面貌。二抓后进、促平衡。帮助指导后进的地方和单位,督促其强化工作措施,限期改变面貌。三抓薄弱,促完善。在我乡推行规范化建设的“六个一”工程,即:有健全的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一名热心综治工作的专抓副职、有适合工作需要的办公地点和活动经费、有科学的管理制度、有详细档案资料、有专职和兼职的治安巡逻队伍。四抓创新、促突破。在不断深化“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和“创模”、“创安”、“创无毒社区”活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五抓管理、促规范。加强流动人口经常性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入口的规范化管理。六抓帮教、促转化。健全失足青少年帮教体系,加强刑释解教人同的接茬教育。七抓控制、促平稳。加强对公路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动态治安管理。八抓考核、促实效。要制定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实行目标管理,月通报,季抽查,半年、年终考评奖惩逗硬。
(三)以“整体联动防范工程”为载体,健全八大防范体系。
扎实推进“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健全社会面流动防范体系、重点区域治安防范体系、场镇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内部安全防范体系、行政区域边际治安防范体系、农村治安防范体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体系等八大防范体系,提高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能力和实施。
(四)充分发挥综治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强力打击。
加大“严打”整治力度,紧紧抓住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问题。在本地危害大、影响大的案件务必全力协助侦破,在办案的各个环节都要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使我乡“严打”整治的实际效果、特别是重特大案件的侦破率、在逃犯的追捕率和战果的消毁处理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确保我乡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乡“创先”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创建全省丘陵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乡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贾渠萍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雷长春、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唐平任副组长,有关方面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综治办),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各村(居)委会、乡属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创先”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按照达市综治委发[2004]2号文件、达市综治委、达市编委关于转发《中央综治委、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精神,配齐配强乡镇、街道专抓综治工作的副领导和办事人员。
(二)经费保障。
乡财政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保证“创先”工作必要的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并逐年有所增加,以确保“创先”工作顺利开展。要千方百计确保乡综治办的办公场地、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以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资保障。
(三)舆论保障。
为了坚持正面宣传报导,大力宣传法制,弘扬正气。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先进的事迹鼓舞人,适时报道政法部门、政法干警和广大人民群众维护法治、惩治邪恶、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为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
乡党委、政府要和乡综治一委密切配合,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对不重视“创先”工作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凡被通报批评两次的各村(居)委会和乡属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向乡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