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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全面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机关党组织协调监督职能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是机关带领、团结和吸引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完成机关所担负任务的战斗堡垒。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必须把强化职能建设放在首位。
1、健全机构,规范设置。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包括机关党委及其下属支部、机关总支、机关支部。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和机构设置必须按规定规范管理:(1)组织形式。党员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超过3名不足50名的,经上级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或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基层单位,可建立联合党支部。建立基层党组织必须按照工作单位和地域设立的原则。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可以设立党小组。(2)委员设置。机关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要设立支部委员会;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各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由3-7人组成,可分别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具备条件的可设立一名副书记。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2、理顺关系,规范运行。县直机关党委是县委派出的代表机关,受县委委托领导所属同级党政机关党的工作,县直机关党委与其所属同级党政机关党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组是县委在政府机关、人民团体等部门设立的党的组织,部门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党组同本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机关总支、支部是建立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包括行政领导在内的每名党员进行监督。机关党组织要主动向上一级党委和本部门党组汇报和请示工作,自觉接受他们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依靠党小组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任期届满,要严格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按期换届选举,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命产生。党总支、支部换届时,要提前拿出方案,报上级党委审批;遇有特殊情况而不能换届选举时,应提前向上级党委报告并获得批准;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换届的领导,确保换届及时、顺利进行。届中,党组织领导成员出缺,要及时进行增补。在完善党组织设置工作中,新建、扩大、调整党组织设置的,按逐级审批原则,以正式批文为准,履行有关法定程序。对违犯规定擅自取消、建立、变更党的组织,违犯《党章》等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的,上级党组织要进行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认真查处。
3、明确职责,发挥作用。机关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机关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搞好自身建设,特别是机关支部建设,重点是选配好支部书记,为便于工作,机关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行政领导兼任,也可由党员行政副职兼任。三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抓好机关党员的廉洁自律工作。要强化党员的监督意识和民主意识,使党员明确党内生活的行为规范,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实现对违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四是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合行政领导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部委员会要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人员思想情况专题分析会,了解掌握所属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情况,帮助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要加强支部阵地建设。按照“会议、活动、培训”的功能要求,各单位都要建好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可与会议室合用,要达到“七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制度、有配套设施、有学习教材、有电教设备、有活动栏,并切实发挥好作用。
二、严格制度,健全机制,确保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健康开展
1、严格党支部的组织制度。当前尤其要抓好以下三项制度建设:一是民主集中制制度。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二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应建立党员每半年向党组织递交一份思想工作汇报小结制度,年底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可大体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议,在此基础上,表彰先进典型,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手续完备,党支部对党员除名或提出“限期改正”,都要报上级党委审批。三是党籍管理制度。各支部对所属党员要建立党籍台帐,对每名党员的入党时间、介绍人以及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受开除党籍处分等内容详细登记。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应与行政关系相一致,党员调出或调入要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切实管理好党员党籍。
2、严格党支部的生活制度。一是要重点抓好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并在专用记录本上记录。要严格落实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确保组织生活正常、规范、有效。二是要认真落实“”制度。机关党支部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每季度为党员上一堂党课,凡是召开会议和上党课,必须由专人如实记录。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当特殊党员。三是坚持好机关党员学习制度。重点学习政治理论、行政法律、现代科技、公文写作、公务员政务礼仪等方面的知识。要严格落实周集中学习日制度,确保党员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60小时;要积极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开展读书活动,每名党员每年记读书笔记不少于2万字;此外,也可结合单位实际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要建立“述学评学”机制,“个人述学”即个人明确学习目标,用好专用笔记本,写好学习心得;“支部评学”即支部建好学习台帐和档案,加强考勤,开展互动交流评比,并把学习情况作为机关党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学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学习笔记、学习记录和组织测试等进行督促,做到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四是建立完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好形式和好办法进一步制度化,通过设立专门电话、信箱等形式,及时了解基层群众所需、所急、所忧、所盼,为他们排忧解难,扶贫济困。要组织党员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党员为民服务周”等喜闻乐见的活动,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严格党支部的监督制度。主要是坚持党务公开制度,以党务公开的形式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一是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的年度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二是向党员报告制度。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凡是重大事项应事先向党员报告,并征求党员的意见。三是向群众通报工作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向群众通报一次主要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四是定期公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每季度末,党支部就实行党费收缴实名制工作以来,每名党员上缴党费、履行党员义务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从严管理,锤炼党性,切实抓好机关党组织先进性建设
1、要加强党员作风教育。要深入开展对广大党员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使其牢固树立起执政为民的思想,强化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的观念,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和血肉联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要健全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则,重点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上门服务制、现场办公制、零距离服务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促进机关效能的提高。要督促党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禁令,对不遵守作息时间,在上班时间擅离岗位、网上聊天、玩电脑游戏的党员,说话不注意身份场合的党员,参与赌博和邪教组织的党员,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馈赠的党员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党员要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2、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目标管理工作的研究,以支部为单位,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党员目标要经党员自定、小组通过、支部审定后再付诸实施。通过实施目标管理,细化考核标准,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够做到有工作目标、有先进性标准、有激励措施。同时,要严把"进口",疏通"出口",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16字方针,认真把握培养、政审、考察、审批、转正等环节,积极推行发展党员“两推一票决”制度,即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内推荐、群众推荐,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均采取无记名票决方式,并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决不让一名不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混入党内。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积极为党工作,影响党的声誉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在党员的处理上,要慎之又慎,对有一般缺点和错误的同志,要重在教育;对违法乱纪的党员,要依照国家的法律和党的纪律,按照法定程序,做出组织处理。
3、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在党员中开展"亮身份、树形象"活动,让每名党员不忘党员称号,事事处处走在群众前面。结合党务公开,设立党员干部公示栏,把党员基本情况、党员职责、履岗情况等方面进行公示,将党员先进性具体化、公开化,让群众了解,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根据每名党员的实际表现评选1-2个党员示范岗,并设置明显标志,作为干部职工学习的表率;推行党员挂牌上岗,开展"佩带党员标志,亮明党员身份,实行文明服务,自觉接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实践"三个代表"示范活动,为群众开展优质示范服务,扩大党员的社会影响,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领导,常抓不懈,确保党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各级党组织要把机关党支部建设作为机关整体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党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党支部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同时,各单位要明确1—2名党性强、素质高的同志专门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确保本单位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要通过大力开展争创"规范化和学习型党支部"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支部建设,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上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定期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委组织部将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建立通报制度。在此基础上,结合年终党建考核工作,宣传和表彰先进党支部,对问题较多的党支部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着力提高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县工业促进局党委、县公安局党委、县电力局党委、县粮食局党委、县供销社党委、县城管局党委、县重点项目办党委、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党委以及各乡镇党委所辖机关党组织建设参照此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