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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综合效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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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综合效能意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电子政务综合效能,增强政务协同能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

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7号)和省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管理创新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市信息办联系。

一、充分认识加强电子政务资源整合的意义

经过各级政府的有力推动,我市电子政务广泛应用于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建立了主要政务业务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络平台、数据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探索出条块结合、业务协同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有效提高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政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体制性障碍造成的“条块分割”和“信息孤岛”现象仍存在,自成体系、重复建设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形成,“愿取不予、多取少予”的本位观念较突出,电子政务的巨大潜能难以有效发挥,制约了电子政务的整体绩效。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工作,将其作为“十一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内容。

(一)加强资源整合,是推动行政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

整合电子政务资源,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流程对接等手段将政务协作程序化、流程化,实现高效的行政协作,是行政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全局高度、大局意识出发,树立协作意识,高度重视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和共享,积极部署、主动衔接,推动行政管理创新。

(二)加强资源整合,是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

综合利用电子政务资源,共享关联的社会和市场监管信息,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业务互动,不仅可有效降低行政成本,而且有助于最大限度减少审批项目,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通过整合电子政务资源,有效利用横向和纵向两方面的政府服务资源,可有效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利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体制创新时机,加快整合数据资源、网络资源和基层服务资源,建立社区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模式,有利于改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状况,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率、降低社会成本。

(三)加强资源整合,是提升电子政务效能的必然选择。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电子政务具备了良好的基础,已进入整合提高的应用阶段。因此,建立有效的电子政务资源整合机制,全面整合资源,推动条块业务结合、块块业务互动,实现政府各

部门内、部门间最大限度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和公共信息平台,才能有效节约财政投资,提高电子政务综合效能。

二、电子政务资源整合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行政协作水平,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增强便民服务能力为宗旨,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共享公共基础信息设施,完善和创新电子政务决策、管理、实施等机制,建设集成、协同的电子政务体系,全面提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和实现城市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二)整合目标。

至2010年,基本形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流程优化、运作协调、服务便捷、安全可靠的全市电子政务框架,70%以上的部门建成统一架构的业务应用系统和规范一致的基础业务数据库;实现社会保障、治安管理、审批服务、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电子口岸等一批跨部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基本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认证、智能卡、政府门户网站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立较为健全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规范标准,开发利用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专题信息资源库,逐步建成重大基础信息设施统一、信息资源共享、关联业务互动、服务一站式的便民型、协同型、集成化电子政务,有效增强行政协同能力和财政投资效益,提升政府的社会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基本原则。

1.内部整合与外部整合相结合。各部门不仅要开展部门电子政务架构设计,系统地进行信息资源规划和业务流程梳理,整理规范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整合内部电子政务资源,提出对关联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需求,而且要从加强行政协作出发,充分考虑纵向和横向关联部门的信息和业务需求,积极提供共享信息、衔接关联业务流程,实现电子政务内外衔接、互联互通、相互融合,提升电子政务的整体效益。

2.加强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要从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出发,整合社会监管部门的业务流程和信息资源;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便捷性出发,整合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和信息资源。要加强监管与便民服务的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监管信息,简化审批、审核等服务手续,更好地推动便民服务,并利用公共服务获取的信息强化监管能力。

3.统筹规划与分类整合相结合。电子政务资源整合要强调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和规范标准的指导性,实施整合要抓住重点,根据管理和服务对象,选择关联性强、信息共享迫切的领域优先开展分类整合,有步骤推动各领域的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尽快取得经验和成效。

4.资源共享与信息安全相结合。信息资源共享是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和规模效应的基础,是提高行政协同能力,降低行政成本的根本。要树立安全侏发展、发展促安全的科学安全观,加强对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的分类管理,合理部署安全措施,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推动资源共享,避免以安全保密理由阻碍资源共享。

三、电子政务资源整合的主要内容

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分为部门内整合、部门间整合、条块整合、支撑体系整合等四个层面,四个层面的整合偏重不同,但又有机结合。各单位要综合考虑各个层面的整合,结合实际,形成全面、优化的整合方案。

(一)加强部门内的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建立统一的办公和业务平台。

部门内电子政务资源整合是全市电子政务资源整合的基础,各单位要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核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数据库的要求,开展资源整合,解决部门内的重复建设。一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电子政务规划,明确本单位的电子政务框架;二要按照数据与业务系统分离的原则,理清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对基础数据实行集中管理,业务数据按照需求实现共享;三要按照便民服务原则,优化业务流程,整合部门与下属的网站及服务系统,统一信息和对外服务平台,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四要统筹应用系统开发,建立统一对外的系统接口,不以单一业务向下推广应用系统或软件。

(二)统筹规划、分类整合,推进部门间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整合原则,以业务协作和便民服务为纽带,统筹关联业务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推动业务协作和互动,实现管理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部门间电子政务资源整合的重点是要解决部门间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问题,突破影响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体制性障碍。

1.统一市电子政务内外网及其交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各单位局域网的整合及互联互通,解决单一系统组网、多头互联却不能互通的问题。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外网和内网分别联到市电子政务外网及内网交换平台,利用统一的网络平台构建虚拟专网(VPN),实现互联互通。现已存在的部门政务专网,要统筹安排,尽快接入到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

2.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形成信息更新、共享的长效机制。加快梳理业务流程,分析信息共享需求,尽快建立市、区政务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目录体系,为政府、社会提供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围绕部门内信息的纵向汇聚和传递、部门间在线实时信息的横向交换、部门间业务协同等需求,依托市、区两级政府数据中心,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为各级政府的业务协同、公共服务和辅助决策等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以市政府公文交换系统为依托,逐步实现部门间公文交换的无纸化。

3.选择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政府服务,作为跨部门信息系统整合的重点。以社会保障、社会治安、食品和药品监管、应急指挥、投资服务、智能交通、电子口岸、社会信用、环境保护、安全监管、财政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等重点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为契机,改进和优化业务流程,促进核心业务与相关业务的协同,形成跨部门畅顺的业务流,并根据业务需求开展信息交换共享工作,保证重大信息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形成一体化、相互对接和联动的业务体系和信息系统。各单位要按照重点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整合本单位应用系统,做好相关业务与重点信息系统业务的接口和衔接,形成部门间的业务协同机制,更好地为居民、企事业单位服务。

(三)加大条块整合的力度,提高业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按照条块结合、纵横联合的原则,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的有序采集、更新和应用,充分利用市区两级网络交换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条块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按照城市网格化管理要求,配合街道和社区服务中心的网点分布,做好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各部门应用系统业务的接口,实现各部门应用在社区平台的整合,形成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

(四)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的整体环境,为整合提供全面的支撑体系。

充分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公共信息基础设施,解决政府电子政务应用的共性需求,不再分散建设基础设施,有效降低电子政务运行管理费用,保障信息安全,满足全天候服务需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与各部门网站构成信息高度共享、服务相互联动的政府网站群;加强和规范电子政务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认证体系,保障信息化应用安全;推广应用统一规划的社保(市民)卡,为政府各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面向市民服务提供电子化凭证和信息载体;健全信息安全监测系统,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和网络泄密的防范能力;统筹电子政务应急与灾难备份建设,提高电子政务的防灾水平和恢复能力;整合各部门、各行业视频系统,为社会治安、应急指挥和视频会议服务;整合政府呼叫中心资源,建立统一的政府呼叫服务平台;整合政府电子邮件系统,构建统一的政府邮局和市民邮局。

加强电子政务规划、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为资源整合提供指导。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自然人、法人、地理空间等基础数据库建设规划和信息安全总体规划;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安全、政府网站管理、政务网络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制度;在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基础上,制定全市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建立我市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明确标准制定原则,分步制定标准规范,通过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带动相关标准建设。

四、电子政务资源整合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电子政务资源整合是一项牵涉各方利益、影响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强统一领导,精心部署,稳步实施。全市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工作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决策,市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规划、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抓好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做好资源整合的协调指导。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工作,组建由主要业务部门、信息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专责小组,负责本部门资源整合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协调和配合完成部门间资源整合以及条块整合的相关工作。

(二)需求主导,分步实施。

实现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必须做到统筹规划、统一框架、统一部署,避免出现各部门、各层级自成体系、各自为战的状态。各部门要在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和框架的指导下,以履行部门管理服务职能为主导,围绕有效管理和便民服务目标,制定本部门的电子政务规划和框架,明确近几年的建设目标、任务、项目建设优先顺序和资源整合方案,从网络平台、应用支撑平台、安全平台和基础信息的共享做起,分步实施;跨部门重大项目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业务需求,在总体框架下部署实施。

(三)规范管理,注重实效。

加强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市信息办、市财政局要牵头抓好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核、招投标、监理、验收、绩效评估和运行等关键环节,逐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所有新建和改造升级的政府信息化项目须经市信息办审核,未经审核的项目,市财政局不予安排建设和运行经费,通过审核环节从源头上确保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各单位要按照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以效益为本,开源节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按照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目标开展电子政务应用。对不符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原则的电子政务项目,不予立项;对实施过程不落实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和安排运行保障经费。

(四)优先支持,重点保证。

对符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要求的项目,实行优先支持、重点保证。优先支持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降低行政成本的信息化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各单位提高系统成熟度和应用水平,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应用系统建设;优先支持各部门与审批服务、社区信息化等综合系统相衔接的应用系统建设;优先支持有利于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优化组织结构的应用系统建设。对符合优先条件的信息化项目在项目审批、投资拨款方面给予重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