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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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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意见

*4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大力加强农业,突出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两个重点,农业和农村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粮食单产、总产和农民人均增收额创历史最好水平,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农村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社会保持稳定。但必须清醒看到,农业基础还比较薄弱,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消除,保持农村发展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已经实行的支农政策不能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各项支农措施要加强。继续加大农村改革力度,继续加大农业投入,继续加大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力度。

*5年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犤*5犦1号)的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紧紧抓住巩固粮食增产成果和大力促进农民增收这两个主题,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高效农业,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山上办绿色银行,山下建优质粮仓,水面兴特色养殖”,努力构建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激励机制、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工作机制,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确保农民收入增加7%,力争达到10%,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稳定、完善和强化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1.全省免征农业税。从*5年起,全省免征农业税。除烟叶外继续免征农业特产税。各地因免征农业税及附加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补助。

2.稳定粮食最低收购价、粮食直补、良种补贴三项政策。*5年全省继续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实行良种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4年。

3.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5年省财政安排*万元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购置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市、县(市、区)财政应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支持。同时,严格按照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持证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除高速公路以外的车辆通行费。

4.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对产粮大县给予的转移支付奖励补助。*5年省财政新增安排7000万元,减轻市、县(市、区)承担的粮食风险基金任务。*6年起,市县不再承担粮食风险基金。要积极适应我国工业化发展阶段和政策趋向的变化,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幅度,安排落实全年的支农预算。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合各项专项资金支持农业发展。

二、大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5.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要将土地出让纯收入的15—20%的一部分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包括机耕道)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返还部分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整理以及相关配套的项目建设。

6.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在继续抓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积极抓好赣抚平原等5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灌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及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5年全省要完成80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除各市、县(市、区)要筹集一定的资金外,省财政将安排3000万元,并继续从水利建设基金、岁修经费中集中资金3500万元,共计6500万元专项资金,同时整合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资金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年开始设立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省财政新增安排*0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增加投入,每个县(市、区)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不能少于100万元。要依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返回部分和土地出让纯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的新增资金,主要安排在粮食生产区集中用于中低产田改造,各级财政要切实解决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配套问题。

7.抓好生态重点工程建设。认真实施长防林、珠防林、退耕还林工程,加快造林绿化步伐。*5年省财政新增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重点生态林保护。在退耕还林中要建设好基本口粮田,切实解决农民的长期生计问题,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扩大农村沼气的发展规模,*5年全省新建户用沼气池12万户、96万立方米,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20处。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力争解决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8.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建设新农村新社区的要求,以改路、改水、改厕、改线和垃圾集中处理为重点,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和绿化,建设一批文明小康示范村,逐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继续从省留成的交通规费中提取2至3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补助,*5年安排改造硬化农村公路5800公里,力争到*7年底通行政村的道路硬化率达到60%。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不得强行向农民集资和摊派。

9.加快农业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检验检疫装备和检测技术水平。建立防范有害生物入侵预警机制,增强防范和处理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能力。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灾害预警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和畜禽防疫等工作。

三、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提高农业竞争力

10.继续抓好粮食生产。要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粮食品种,提高优质稻比重。抓好环鄱阳湖、赣抚平原、吉泰盆地、赣西等55个水稻主产县(市、区)和20个优质稻和绿色大米生产加工基地县为重点的水稻生产。实施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世行贷款综合农业现代化项目。搞好15个高蛋白大豆优势县(市、区)、10个鲜食与加工薯类生产优势县(市、区)和10个食用玉米优势县(市、区)优势旱粮作物的开发利用。重视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培养一批种粮大户。搞好救灾备荒种子贮备,确保粮食生产用种安全。搞活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11.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以抓好生态畜牧小区建设为重点,加快以生猪和草食动物为主的畜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开发力度,大力发展果业和名特优水产养殖。继续重点支持纳入国家规划的三个优势产业带建设、省十大类优质农产品基地、20个优势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优势产业区域化布局。要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和壮大农村特色产业。加大山区资源的综合开发力度,重点支持森林旅游业、竹产业、油菜产业、工业原料等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大力推广种养结合、粮经结合、生态结合的高效农业种养模式。*5年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经济作物产值占种植业产值比重力争各提高5个百分点。

12.加快开放型农业发展。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招商引资额力争比上年增长20%以上。各相关部门要努力研究进入WTO后过渡期的国际市场新形势,密切配合、共同支持扩大农产品出口,力争*5年出口额比上年增长50%以上。完善我省农业在产业、标准、市场、信息等方面与国际市场和“长珠闽”经济圈的对接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

13.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力争*5年新增6家销售收入超亿元龙头企业。健全龙头企业运行监测机制,*5年要对省级龙头企业重新进行评估、考核和审定,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龙头企业发展指导,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按照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统一要求,加快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转型的步伐。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使之成为连接农户与企业、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经济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

14.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制(修)订400项地方农业标准,到*7年基本实现全省大宗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有标准可依,推动农产品生产上规模、质量上档次、管理上水平。鼓励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扩大农产品进入超市份额,增强我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四、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全面推动农业科技创新

15.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建设我省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技术区域创新中心,不断改善农业科研机构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鼓励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广泛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示范、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和服务。办好农业科技园区。努力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16.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坚持多元化、产业化、专业化、网络化的发展方向,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积极稳妥地将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着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和推广的力度。加强公益性的技术推广、信息预测、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和防疫检疫等工作。乡镇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现有人员中要有3名以上专业人员负责承担畜禽防疫检疫和植保等工作,其人员和工作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

17.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民工素质培训。加强对农民农业技能和非农职业技能的培训,加强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和农民工的就业能力。要重视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训。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继续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广泛开展对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5年全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100万人。

五、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18.深化农村税费配套改革。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机制。强化农民负担监督,建立农民负担举报制度。积极探索农业税取消后的乡镇工作新机制,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试点工作。

19.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组建省属粮食企业集团,为做大做强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打好基础,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领域中的主渠道作用。*5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制补助。要坚持粮食购销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鼓励有资质的粮食购销者和用粮企业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切实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活而有序。积极鼓励多渠道经营,多主体竞争,大力发展粮食加工和产业化经营。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储备和吞吐调节制度,正确引导市场粮价走势,保持粮价的合理水平,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20.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力争*5年底全省林权发证率达到50%以上。积极探索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林权管理,管严生态公益林,放活商品林经营。切实加快林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企业改制步伐,妥善分流富余人员,减人减事减开支。省财政新增安排*0万元用于林业取消规费后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

21.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明晰产权,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产权证。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对经营性的工程,可组建法人实体,实行企业化运作,也可拍卖给个人经营。对业主开发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要给予扶持,并规范其收费标准和服务行为。加快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推进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工程原受益者的合法权益。

22.深化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严格控制行政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工业用地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关于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多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等规定,结合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为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23.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机制、体制、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继续大力组织支农信贷资金,进一步完善农村小额信贷办法,扩大信贷支农服务范围,优化信贷支农服务方式。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信贷支持力度。*5年全省支农信贷资金比上年增加15%以上。农业发展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以粮棉油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为主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提供贷款。健全农村房屋、畜禽等财产保险和农作物灾害保险体系。

六、加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力度,努力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24.健全和完善“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制度。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投工投劳。农村“一事一议”筹资标准,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过30元;筹劳标准,每个劳动力每年原则上不超过6个标准工日。筹资或筹劳由农民自主选择,不得要农民既筹资又筹劳。如遇重大自然灾害需防洪抢险或抗旱,按县以上政府的政令动员群众筹资筹劳。

25.关心农村困难群体。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种扶贫资源,多方增加扶贫资金,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继续实施移民搬迁扶贫,*5年完成5万人移民扶贫任务,妥善解决移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同时做好已经搬迁移民点的后续工作。继续抓好“十五”期间全省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组织实施,全面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全省每年招收5000名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上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入读技工学校,毕业后在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就业,减免一定比例的学费,所需资金在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就业经费中安排。

26.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文化事业建设。认真实施国家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活费的规定。*5年增加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投入,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一倍。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继续推进职业教育计划。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新增文化事业经费主要向农村倾斜,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业余文化体育活动。

27.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试点范围。*5年省、市、县三级财政继续安排资金,对11个试点县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补助。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分批进行抢救治疗,发现、治疗和控制结核病;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5年新增农村卫生事业经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体系和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

28.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财政*5年计划生育人均经费标准达到10元。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效机制、以“奖励、保障、优惠、扶助”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生命质量和生殖健康水平。

29.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农村特困户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逐步完善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逐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30.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把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治本之策,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要关心农村基层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宣传表彰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在全社会树立基层干部良好形象。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大力推进“三培两带”工程,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贯彻执行各项农村政策和本领,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本领,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建设和谐社会的本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实现农村社会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