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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7年9月18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7年1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抓紧落实。现将《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一年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全年全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多场次,使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提高。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宣传:
一是认真抓好日常宣传。将法律援助宣传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的窗口作用,向群众免费发放各类维权手册和便民手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及时将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在《皖东晨刊》开辟了“法援在身边”专栏,坚持每周一期刊登典型案例和解答群众咨询,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二是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宣传。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做好春节期间“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2月22日(正月十六),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上下联动,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农民工返城集中地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当天,全市向广大农民工赠送《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手册》、《法律援助便民手册》等维权手册、《劳动合同法》和“法律援助连心卡”等各类宣传资料几万份,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0余人次。
三是着力抓好集中宣传。今年9月,以“服务民生,构建和谐,法律援助进千村万户”为主题,集中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基层工作站深入乡村、社区和学校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入户系列活动,散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5万份。召开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座谈会。组织媒体扩大宣传,在《皖东晨刊》专版宣传法律援助工作,配合省电视台拍摄了3集法律援助专题片。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援助网络,加强法律援助组织建设。一方面抓纵向延伸。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108个乡镇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将法律援助工作向农村地区延伸,已建立1001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另一方面抓横向联动。为做好不同社会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及劳动社会保障、信访部门内的工作站建设,目前已设立相关法律援助工作站75个,在省外建立外出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联系点3个。同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一支300多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法律援助网络衔接,专门机构与群团组织衔接的工作格局,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8年,全市共有注册律师190人,其中法律援助专职律师26人;注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20人。明确社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和经验交流等形式,对全市所有的基层工作站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援助业务轮训,不定期对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通过培训,全市法律援助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
一是加大援助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年度考评制度,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进行年度量化考核,将法律援助办案量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努力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8年全市将力争实现法律援助办案量比去年增长60%。为法律援助办案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将支付社会法律服务人员的办案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件300元—800元提高到500元—1元。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管理,制定了《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操作规程》,建立了重大案件讨论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从7年12月起,确定每年12月为案件回访月。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案后回访,通过检查案卷、旁听庭审、上门回访、向受援人和法官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征询意见表》等形式了解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情况,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二是创新工作模式,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新的申请方法,依托司法行政系统内网,对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的法律援助申请,由工作站进行初审。探索通过网上审批,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降低法律援助成本,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大胆创新,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平台,规范和引导基层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通过非诉讼调解等形式,成功办理了大量援助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让广大的困难群众从法律援助中感受到政府的关爱。
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和涉法案件的处理,为符合条件的信访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成立了法律援助信访工作站,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参与信访处理工作,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社会稳定。积极为“大滁城”建设提供服务,利用市148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中心贴近群众的优势,在中心设立法律服务信息沟通联系点,为“大滁城”建设法律服务工作搭建信息沟通平台。进一步发挥“12348”法律咨询专线的作用,将“12348”法律咨询专线纳入政府“12345”市长热线,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目前,市法援中心每周接待群众咨询达100多人次。通过咨询接待服务,依法化解了大量的纠纷,有效地疏导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去年9月份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46件,同比增长67%,接待法律咨询11786人次,同比增长33%,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审议意见》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法律援助需求与法律援助提供能力之间的矛盾仍较为突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人员编制还不能适应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需要,法律援助的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够健全等方面。下一步,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协助组织,整合、调动法律援助资源,协调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困难群体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