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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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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能。各地要认真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派出庭)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4〕27号)精神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是:从*4年开始,用3年时间,使全市司法所达到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治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立起综合配套、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全面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乡镇、街道办事处都要设立司法所。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每个司法所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目前编制不足的,暂配2人),乡镇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20平方米,城市街道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要达到100平方米。司法所的业务经费由财政供给,纳入县、市、区司法局财政预算。

*6年,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关键一年,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6年补助中西部地区“两所一庭”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6〕1148号)安排我市55个司法所国债项目,总投资337万元,其中来安县9个、琅琊区5个、南谯区6个,其他县、市各7个,每个所分别投资5.8—7万元。*6年新增中央专款和省级预分配我市61.1万元,为全市47个司法所配备装备。因此,各县、市、区要结合镇村体系规划,以国债项目建设为重点,确保全市重点乡镇所在地约100个左右司法所到今年底实现规范化。非重点乡镇的司法所国债项目可以调整到重点乡镇建设;没有列入国债项目的重点乡镇所在地司法所也要同步建设,先建设好,再争取列入下一批国债项目。所有建设项目务必于今年9月上旬开工,年底前完工。要通过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抓紧解决司法所的人员配备、办公用房、装备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水平和实际工作成效。

二、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是增强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能力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司法行政系统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司法行政机关发挥管理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省里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建成市、县两级司法局局域网,并接入全省政法网。

各县、市、区要根据《滁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五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制定出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信息化建设思路,安排工作进度。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政法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县级政法部门信息通信专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法〔*6〕582号)精神,县级政法专网建设工程从今年7月启动,年底建成。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是全市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一部分,司法行政系统局域网建设必须同步。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司法厅《各市、县、区司法局机关局域网建设参考方案》的要求,完成专用机房、内部局域网和专用电话线路布线建设,并安排符合要求的电视电话会议室。局域网要配备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服务器、UPS电源等设备;完成到各县、市、区中心站1个2M的线路连接。要增强专业技术力量。根据省里的要求,市级司法局至少配备一名全日制本科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县、市、区司法局要有一名专科以上学历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要建以致用。本着“以建设促应用,以应用促发展”和“五个统一”的原则,加快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和引进工作,做到边建设、边使用,保证投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网络安全运行。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保密设备,指定专人负责。不得擅自降低网络安全保密的标准,自觉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的网络安全。

三、切实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和支持

基层司法所建设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水平,关系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和谐。加快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司法行政系统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滁州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因此,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相互联动,形成对两个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加强管理,规范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作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点来抓,按照规定标准和总体要求,强力推进。

要不断加大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支持力度。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和落实司法所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发改委、财政、规划、建设、土地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司法行政部门,落实国债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解决建设用地,按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费。人事、编制部门要积极支持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编制清查、核拨和人员调配工作,尽快收回被挤占的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支持本地司法局局域网建设,加大对局域网建设工作的投入,协调解决局域网建设所需经费,各地要根据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有关要求,积极筹措必要的专项建设资金,努力为信息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决不能因资金问题影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整体进度。同时,要抓好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杜绝浪费,提高使用效率。